葛劍雄:全國政協常委,復旦大學圖書館館長。
像令計劃,中央如果從前途考慮,需要先調離,然後讓他審查,這個事後我們都能夠理解的,但是要容許我們發出不同的聲音,其實對大家沒有壞處。所以當時我就宣佈,像令計劃這樣的人,我贊成反對票的。果然,後來我就投了反對票。
葛劍雄:我投了令計劃的反對票
3月3日,政協要開本屆的第三次大會了。我因為參加了前面的常委會,所以26號晚上就到北京了,這兩天就入到大會的住所,準備參加明天的大會。
這幾天已經有多家媒體來聯繫採訪,或是就近採訪,今天上午有五家媒體,下午還要再約的。大家這麼關心,當然不是對我個人,而是對政協。政協要充分的發揮作用,也離不開媒體的關心和公眾的關注,否則它就脫離了中國的社會,這也是一種很好的,我們用現在話叫良心的互動吧。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覺得還要正確地看待圍繞着政協,或者發生在政協的這些事情。比如說大家比較關注的,上一年以來,有14個政協委員,包括兩位政協副主席,撤銷職務,或者撤銷政協委員的資格,或者辭掉政協委員,這個數字超過以往。像對這樣的事情,就要全面地看,而不是因為我自己是政協委員,而為政協說話。
政協委員的腐敗往往和政協無關
政協委員中間這些敗類的出現,是有它的特殊性的,不能說它就反映了整個社會或者黨政多麼腐敗的情況。比如說令計劃,難道是到了政協才犯的罪嗎?難道到了政協,開始違紀嗎?誰都知道不是。用網上流傳的中紀委懲處這些人的辦法裏面就有一條,調離核心關鍵崗位,然後再查處,現在看來很明白,當初兩年多前,安排他當政協副主席,實際上很明顯,就是把他調離關鍵的崗位。政協只有功勞,配合做這個工作,跟這個有什麼關係呢?又比如說蘇榮,那麼蘇榮都是在他江西辦的事情,不是做了政協副主席才有這個事,所以用一句話講,這些人的事,無損於政協,這樣的話,反過來說政協跟腐敗的關係,這是不對的。
我查了一下,這些政協委員,幾乎沒有一個是在政協的任上,或者因為政協有這個機構,所以他才犯罪的。比如說有一位成都軍區的副司令好像是,某軍區副司令,他被撤銷,他做的都是什麼行賄、賄賂這類事情,而且做這些事情的時候,也不會因為他是全國政協委員,所以才能做,而主要是部隊的司令、副司令。
又比如以前一個撤銷職務的浙江政協委員,他的罪行是科研項目貪污了大概一千多萬,數額巨大,跟政協本身也沒關係。雖然他犯罪是在政協委員的這一任上,但是他所利用的權力、金錢都不來自政協。所以我是覺得,公眾對政協的印象,應該不要受社會影響。不是靠政協委員出來那麼多腐敗分子,而是一種特殊情況。
那麼同樣的,在人大裏面的,人大代表撤銷更多,這要區別,他們主要的犯罪,或者是違法的行為,都並不是因為他是人大代表,或是利用人大的體制,而是都是他的另一重的身份。當然了,也有一些基層的政協委員,在政協的任上,或者利用了政協的職權犯罪,或者是腐敗,這個另當別論。
所以現在我們看什麼問題,只要跟這個有關,就認為這個體制或者這個機構,肯定也是出現了腐敗了。比如高校哪個校長出來麻煩,等同於高校腐敗,一下高校成為腐敗的災區,這些看法我認為都是不對的,都是片面的。
我投了令計劃的反對票
那麼政協出來這樣的事,是不是政協不需要有任何的相應措施呢?那也不是,我覺得對政協來講,本身還應該進一步地發揚民主,進一步地具有公開性,只要不是國家需要保守系列的事,都應該公開,另外無論是選舉,或者平時,還要進一步的民主。舉個例子,當初安排令計劃擔任政協副主席,還有其他有一些安排到政協,我們上一屆的常委會,一些討論意見,本屆的委員,我們在醞釀後續的討論的時候,不是沒有提出不同的意見。我們當初曾經質疑,為什麼有些人大政協委員,要求對他的情況作出解釋。有人就提出來,令計劃到底跟一些事有沒有關係,但是我們當時得到的回答,所有的候選人,凡是中共黨員,都已經由中組部嚴格審查,黑黨人士都由中央統戰部審查過,你們大家可以放心地投票。現在看來,我這個說法是不好的,應該鼓勵大家提出不同意見。能解釋的就解釋,不能解釋的,那麼也是要告訴大家,因為這個有些暫時不能解釋。那麼這樣,我覺得才有利於我們政協委員本身,一起來打這個反腐敗的關口。
像令計劃,中央如果從前途考慮,需要先調離,然後讓他審查,這個事後我們都能夠理解的,但是要容許我們發出不同的聲音,其實對大家沒有壞處。所以當時我就宣佈,像令計劃這樣的人,我贊成反對票的。果然,後來我就投了反對票。
一共應該是2900多票,當時我還說了,出現90票反對票,一百多票,佔了不到10%,當然高票當選對不對?那麼這有什麼關係呢?但是有些領導巴不得過百分之百,沒有必要。令計劃有90票反對票,另外有100多票棄權票,是所有候選人裏面,反對票跟棄權最高的,這也說明人心。儘管你當時中央還沒實施,但是大家對他就是不放心、不滿意,這樣很好,應該鼓勵大家這樣做,而不是簡單的說,你們都要相信中央。我相信中央,不等於相信每一個人。而且中央有中央的考慮,我們可以從自己出發。我當時非但投了反對票,而且我在媒體公開了,令計劃反對票90票,這個應該讓大家知道,為什麼不可以?
如果從現在來看,給他適當的中間利益也不是壞事。所以我覺得我自己倒是現在認為,我的做法,自己認為很正確,很滿意。所以我為什麼講,在這些問題上要進一步發揚民主呢?就是可以知道民意,不是壞事。
而且我剛才說了,我說這個說明大家還不夠充分,要發揮充分的話,令計劃的反對票不止90票,肯定更多。像類似的情況,我覺得在現在全國的大的背景下面,今後還會碰到的,我們不能說依靠哪個人的先見之明,共產黨的方針是實事求是,拿事實說話的,所以中間審查也好,處理這個過程,是我們能夠理解的,但是這個過程中間,還是要依靠群眾,依靠民主,依靠公開信,依靠監督。
委員投票有無反對意見都應該塗選票
做法上,當時投票採取是這樣的,拿到選票,如果你沒有反對的,你可以不用再勾任何一個人,兩個手不動,就說明你全部同意。你要否定,反對一些,就要分別我在上面塗,總共有300多個空格。那我們覺得這個不夠民主,也不夠慎重,你應該無論反對不反對,都得塗一點,而且塗的過程中間,看看名字也是一個名字,我至少知道有誰,為什麼採取這個辦法呢?所以像這種地方,如果是採取不管反對不反對,都要塗黑的話,那麼令計劃的反對肯定不止90票。所以還是應該充分地發揚民主,事實證明,充分發揚民主沒有壞處。
不一定每次都是這種投票方式,但是兩年前的這一次就是這麼投的。所以我們當時提了反對意見,但是也沒有改變,最後就出現有一位上海一位政協委員,他就把所有的候選人,把包括主席在內,全部投成棄權。我想他是用這種方式,表示對這種方式的不滿,大概花了二十幾分鐘,但是我認為他做得對,用這個方法表達自己,表達他的意見,有什麼不好呢?實證明,這樣的,我們當初投令計劃是反對票,無論從個人集體來講都沒有錯,而且都是很好的對他的一種,至少起到一種警示作用:這麼多人反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