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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步亮:中宣部禁令必將導致更悲慘結果 希望我預言失敗

—從「跳樓秀」到「報社門口自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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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步亮:從「跳樓秀」到「報社門口自殺秀」

在官方主管機構看來,媒體門口這個地點訪民集體自殺,實在太過敏感。

9月19日下午,北京海淀區北蜂窩南路《北京青年報》門前,再次發生訪民喝農藥自殺事件,3名喝農藥者據稱是來自安徽蕪湖的農民。現場照片和相關消息當天在網絡上傳出後不久,即全網被刪,各媒體當天接到中宣部禁令,第二天沒有一家媒體報道。

這是三個月來,發生在媒體大門口的至少第四起訪民自殺事件。

7月16日,江蘇泗洪青陽鎮5男2女共7名訪民,因家中房屋被強拆及上訪時被政府關進黑監牢,在北京東城區《中國青年報》報社門口集體喝農藥自殺,引起廣泛關注,這是第一起、也是最「著名」的一起媒體大門口喝農藥事件。荒謬的是,7名喝農藥上訪人員身體無恙後,全部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事隔20多天後,8月7日,3名身份不詳的訪民再次在《中國青年報》報社門前集體喝藥殺,但此次事件,除了《財經》網站作了一次報道之外,其他媒體未再作深入報道。

8月27日,澎湃新聞和《京華時報》官微報道,一名50多歲的男子,在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社門口服毒自殺,當地信訪部門隨即介入。此消息紙質媒體也都未作報道。

連續發生在媒體門口的自殺事件,使我想起幾年前,一場關於「跳樓秀」和「跳橋秀」報道的爭議。前些年,每到年底和過年前,就會接連發生很多起這樣的事件:在外辛苦打工的農民工因為要不到工錢,又沒有辦法向無良老闆討要,便集體爬到樓頂或塔吊上,聲言不給工錢就跳樓。那時,媒體反應迅速,各媒體幾乎都會對類似事件及時作出報道。聲稱要跳樓的農民工,因為訴求合理合法,又有媒體支持,一般都能達到索取工錢的目的,而且好像還沒有一個人真的從高處跳下來過。

廣州的海珠橋當時是著名的跳橋地點之一,曾經在不到兩個月時間內,發生過12起跳橋事件,有部分廣州媒體在報道中,因使用「跳橋秀」、「跳樓秀」等標題,遭到輿論批評,有人指出,「一個人走上樓頂,走入公共視線,以死表達自己的要求,這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到的。儘管勞民傷財,我們應該寧願每一個揚言跳樓的人都獲救,不管他們是不是在演『跳樓秀』。」雖然遭到人權人士的批評,但「跳樓秀」這個詞還是流行開來。事實上,大量的「跳樓秀」報道,引起了中共高層領導人的注意,中央和地方政府均出台了若干打擊欠薪事件的嚴厲措施,近幾年來欠薪事件明顯減少,類似「跳樓秀」也相應地大大減少。

但這次連續發生的媒體門口自殺事件,有關部門完全沒有以前那麼大度和寬容,事件的發展,從7名喝農藥者全部被刑拘、每次事件發生均不准報道或刪除報道來看,結局也相當不妙。因為在官方主管機構看來,媒體門口這個地點訪民集體自殺,實在太過敏感。然而,自殺者們選擇在報社、通訊社門口,不也正是看中了它的「敏感」嗎?其實還不僅是「敏感」,還有「逼宮」的意味:弱勢群體和訪民到處找媒體投訴、反映,你們媒體都不報道、假裝看不見,那我就到你報社門口來,自殺給你們看,給你們製造一點新聞事件,看你們看不看得見,報不報道。

但是他們怎麼也想不到,即便有媒體想報道,實際上也報道不了。不是媒體不想報,而是媒體的爺爺宣傳主管部門不准報。那麼,下一步,訪民們是不是會到中宣部、到各省宣傳部,乃至中南海、各省市黨委和政府部門大門口去自殺呢?

儘管我也不願意把訪民們在媒體門口的自殺稱為一場「秀」,但正如7月17日我在香港東方日報本專欄評論《解決自戕和自戕式戕人事件頻發的唯一辦法》中所指出的,包括7訪民中青報門前集體自殺及陳水總製造的廈門公交車爆炸、陳某森製造的長沙公交車爆炸等事件在內,「這些事件,或者自戕,或者戕人,都帶有『行為藝術』的特性:為了引起社會對肇事人的注意。自戕和戕人,都不是他們的根本目的。」他們是因為走完了所有合法的和所有有可能獲得救濟的路徑之後,發現「無路可走」,才決心「孤注一擲,走向絕望,犧牲自己」,甚至不惜與「敵人」同歸於盡,不惜拉上公共場所的無辜民眾為自己「墊背」。他們在媒體門口的「自殺秀」,比「跳樓秀」和「跳橋秀」絕對要嚴重得多:他們不是表演式跳樓或跳橋,而是真槍實彈地喝農藥、喝毒藥,去死。如果搶救不及時,很可能就救不回來。誰願意以死相「秀」?

但是這條路被宣傳主管部門堵住了。訪民們、弱勢群體們呼救的聲音發不出來,他們很可能選擇其他新的路徑。這真是一個悲哀的事實:未來必將有更悲慘的事件發生。我真誠地希望這僅是一個預言,不要實現。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香港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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