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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拖高官下水?劉漢15罪竟無行賄 受審幹部僅至副處級

48歲的劉漢一直遊走於官商兩界,結識不少高官。涉案後,劉漢、劉維兄弟等36人被控15項罪名,卻唯獨沒有「行賄罪」;知情者稱,這是為不牽涉其高官朋友圈,以免打擊面過大。

3名受審幹部僅至副處級

據了解,1997年,他在四川綿陽成立漢龍集團。此後,他結識了不少實權派官員。此前,據起訴書指控,劉漢、劉維利用巨額非法所得,以黑金「尋找」黑傘,透過拉攏、賄賂腐蝕國家工作人員,逃避法律追究。在同案受審的36人中,3名政法幹部因充當「保護傘」站上被告席。他們分別是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前政委劉學軍、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劉忠偉、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前處長呂斌。最高級別不過是「副處級」。

然而,在劉漢的官場朋友圈中,生意夥伴周濱之父系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此外,已經落馬的四川省前副書記李春城、前副省長郭永祥和省政協前主席李崇禧,都是劉漢官員朋友。

滇書記被指接舉報「不便過問」

據消息人士指出,曾收受劉漢財物的高官,還包括海南、雲南和四川的現任或前任高官。《財經》雜誌曾不點名指出這些高官,根據對應職務,他們分別是:前德陽市委書記、現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方小方;前阿垻州委書記、現四川省委常委兼成都市委書記黃新初;前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前四川綿陽市委書記、現任海南省委常委兼副省長譚力;前河北省長季允石太太鄧秀蘭,前內蒙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周德海等。

此外,有消息透露,現任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與劉漢在相關項目上亦有交往。雲南省政協前副主席楊維駿,曾實名舉報劉漢在當地礦業交易中涉嫌利益輸送。但是到了2011年8月,秦光榮接任雲南書記後,楊維駿曾建議秦對其舉報徹查,秦卻以不便過問推託。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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