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一名男子為維繫與女友的關係,故意戳破安全套,導致對方懷孕,三年前被法院裁定性侵罪成,判囚18個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日前再駁回被告的上訴,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
案情指,43歲的被告赫茨遜(Craig Jaret Hutchinson)於2006年與女友發生性行為前,未經對方同意而故意戳破安全套,結果導致女友懷孕,要接受墮胎手術,同時引致子宮發炎,要以抗生素治療。
墮胎引致子宮發炎
赫茨遜在2011年12月被新省法院裁定性侵犯罪成,判囚18個月,案件結果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7名主審法官前日一致裁定維持原判。
首席大法官麥洛蓮(Beverley McLachlin)及法官克羅威爾(Thomas Cromwell)在判決書指出,赫茨遜故意戳破安全套屬欺詐行為,結果導致避孕方法失效,女方懷孕風險增加,違背原訴人不想懷孕意願,破壞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的原則,因此裁定性侵犯罪名成立,駁回上訴。
赫茨遜去年在新省上訴法院作供時辯稱,女方是自由及自願同意下性交,戳破安全套亦不足以違反雙方共識,但當時新省上訴法院裁決認為,安全性行為是雙方共識的基本要素,更加是取得女方同意的不可分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