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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強姦女鄰居 妻出1萬要受害者稱自願

王某是個小老闆,家裏條件不錯。前段時間,王某灌醉並強姦了自己的鄰居小張,就在他涉嫌強姦被抓之後,王某的老婆為了幫老公脫罪,給小張送去一萬元,希望小張跟警方說自己是出於自願,以減輕王某的罪行,並表示王某一旦脫罪,自己再付5萬元。但是她的做法被警察識破,不僅沒有幫到丈夫,自己也因妨害證人作證罪被抓。

今年夏天,王某結識了同住一個樓的姑娘小張,小張是外地人,在南京打工,租住在王某鄰居的房子。小張正值妙齡,年輕漂亮,王某見了之後心裏痒痒得很。不顧自己有了家庭,對小張展開猛烈追求,表示自己喜歡小張,只要小張願意,自己可以包養她,讓她做自己穩定的情人,小張並不同意。但是小張一天晚上閒來無事,同意和王某一起吃夜宵。王某心懷鬼胎,拿酒對小張一通猛灌,很快小張醉酒昏睡過去。王某隨後將小張帶到賓館,在小張完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跟小張發生了關係。小張第二天早上醒來發現實情立即報警。很快,王某因涉嫌強姦被警方抓獲。眼看丈夫面臨法律制裁,王某的妻子李萍找人想辦法為丈夫脫罪。後來有人告訴她,如果小張同意幫忙,王某的罪就不會那麼大,於是李萍決定為了丈夫「公關」一下小張。

李萍找到小張,給了小張10000塊錢,希望小張跟警方表示發生關係時自己是自願的。如果王某最終沒事,李萍會再給小張5萬元。開始小張不肯,李萍對她軟磨硬泡。「她當時一直在求我,讓我做點好事,還說王某的孩子剛剛成人,如果有一個強姦犯爸爸,對孩子以後還是有影響的。」聽了這一番說辭後,本覺得很屈辱的小張有點動搖了。見小張有些鬆動了,李萍立即擬了一份材料,大概意思是:小張以前就和王某有點曖昧,發生關係時,她是自願的,後來因為被打才報的警,希望公安機關能減輕對王某的處罰。小張隨後按照這個材料抄了一份,還按了手印。但當時她還是有點害怕,又和李萍簽了個協議,大致意思是之前的材料,是她不忍心看着王某的家庭破裂,想幫幫他們才寫下的,但她被王某強姦是事實。完成這些事後,小張便拿着那個在她看來「事實顛倒」的材料,去派出所撤案。

在警察的再三詢問之下,小張終於道出了實情。當時李萍已經硬塞了一萬元現金到她包里,她也確實收下了,隨後被硬拉着來了派出所。等她把來龍去脈都說明白後,警察也搞明白了其中道道。本打算錢能消災的李萍,警方認為她的行為涉嫌妨害證人作證,隨後將她帶走調查,當時幫她一起出謀劃策的一個朋友也被帶走。目前,涉嫌強姦的王某已經被提起公訴,而有關李萍等人的問題,警方還在進一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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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妨害作證罪?

在司法實踐中,威脅、賄買證人、指使他人作偽證以及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時有發生,這種情況嚴重妨害了訴訟正常進行,影響了司法公正,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這方面的犯罪主要有兩種:

一是妨害作證罪。妨害作證罪,是指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妨害作證的方式具體講有兩種:一種是對於本案的證人,採取暴力傷害,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相威脅,用金錢、物質利益賄買以及其他方法不讓該證人為案件提供證明或者指使該證人提供假證明;一種是對於本來不屬於本案的證人,指使他假稱了解案件而為案件提供假證明。這兩種行為都構成妨害作證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是指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為。具體是指與當事人共謀,或受當事人指使為當事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提供幫助的行為,如為貪污犯罪的嫌疑人偽造單據或銷毀單據等。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於這兩種犯罪,需要注意以下問題:構成這兩種犯罪不限於刑事訴訟,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切訴訟當中,只要是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以及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都要構成犯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揚子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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