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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三次婚姻:被第一任背叛 背叛第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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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第一任妻子叫杜冶芬,他們的愛情萌芽於1947年的杭州,那時他在《東南日報》工作,因主編幽默副刊而與杜冶芬的弟弟杜冶秋認識。杜家父親在上海行醫,母親喜歡清靜,用八根金條在杭州買了所庭院大宅,平時與女兒一起住在杭州,杜冶秋則跟着父親在上海上學,假期才來杭州。

一天,他編的《咪咪博士答客問》欄目有這樣一個問題:「買鴨子時需要什麼特徵才好吃?」「咪咪博士」回答:「頸部堅挺結實表示鮮活,羽毛豐盛濃厚,必定肥瘦均勻。」少年杜冶秋不以為然,寫了一封信去「商榷」(或說抬槓):「咪咪博士先生,你說鴨子的羽毛一定要濃密才好吃,那麼請問:南京板鴨一根毛都沒有,怎麼竟那麼好吃?」「咪咪博士」回信:「閣下所言甚是,想來一定是個非常有趣的孩子,頗想能得見一面,親談一番。」杜冶秋回信:「天天有空,歡迎光臨。」

金庸在一個星期天下午登門拜訪,邂逅了十七歲的杜家小姐杜冶芬。第二天,他再度登門,送去幾張戲票,盛情邀請杜家一起去眾安橋的東南日報社樓上觀賞郭沫若編劇的《孔雀膽》。之後杜冶秋和父親回上海去了,他卻成了杜家常客,與情竇初開的杜小姐雙雙墜入愛河。

1948年3月,《大公報》要派他到香港工作,他不是很樂意,寫信到杭州,徵求杜冶芬的意見,她的答覆是短期可以,時間長了不肯,所以報館高層同意他的要求:只去半年。赴港前他去了兩次杭州。3月27日,杜冶芬送他到上海,替他整理行李,送他上飛機。臨別前交代他一句話:「我們每人每天做禱告一次,不要忘了說,但願你早日回到上海。」

據說,當年10月他們在上海舉辦了婚禮,許君遠是證婚人。

杜冶芬隨他去了香港。他在《大公報》、《新晚報》時的老同事、上司羅孚記得,他們那時住在摩里臣山道,附近不遠就是杜老誌道和杜老志舞廳,所以有人就開玩笑給這位杜姑娘起了個外號,叫她「杜老志」。

金庸曾以「林歡」的筆名寫影評、編劇本,這個筆名的來歷,他本人沒有作過任何說明。杜冶秋說,「林」是因為他們夫婦兩人的姓氏「查」和「杜」中都有一個「木」字,雙「木」成「林」,而「歡」是他們當時男歡女愛、生活幸福的寫照。杜冶芬在香港的幾年,他忙於工作,沒時間陪她,她一個人在家寂寞無聊,生活過得不愉快。最後她獨自回了大陸,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

羅孚說她在長城電影公司擔任過場記,後來不知怎麼,兩人分了手。她一個人回杭州去了。金庸在《大公報》的其他同事說,「杜冶芬是杭州人,不懂粵語,在香港感到生活苦悶,加上當時查良鏞收入不多,她在吃不了苦的情況下,離開查良鏞。」74歲時回憶這段不愉快的婚姻,金庸依然眼含淚光地說:「是她背叛了我。」

金庸自認是個感情重於理性的人,他對記者說:「我是離過婚。第一次結婚的時候,她很愛我,我很愛她。但事後離了婚,你問我後悔不後悔,我說不後悔。因為在當時條件下,大家好真心真意的。事後變故,大家沒辦法知道。」

他們沒有子女。杜冶秋回憶:「有些報紙說查、杜分離是因為查欲求職『外交官』遭妻子反對,迫不得已才分手的,實際上是無稽之談。」他認為:「後來離婚的主要原因,恐怕還是『愛尚且存在不足』」。

朱玫與他患難與共,成為最早、也是唯一的女記者

金庸的第二任妻子叫朱玫(又名璐茜),新聞記者出身,美麗能幹,懂英語,比他年輕11歲。他們相戀時,他還在《大公報》。當時的同事高學逵的小孩子高潔還是個小學生,一次報館同仁郊遊沙田「麗園」,目睹這位「查叔叔」帶了一位文靜窈窕的女朋友。「朱漆九曲橋畔,相依相偎。我們還是頭一次見識什麼叫熱戀呢。」

他們的大兒子查傳俠出生之後,也正是《明報》草創之際,備嘗艱辛,朱玫與他患難與共,成為最早、也是唯一的女記者。那確實是一段令人難忘的相濡以沫的歷史。《明報月刊》初創時期,他全力以赴,日夜忙個不停,那時他們已有二男二女,朱玫除了照顧孩子,每天還要給他送飯。

1968年的《明報》編輯會議記錄表明,朱玫常以「查太」身份出席,有時稱「查社長夫婦」,有時「查社長、查太」。《華人夜報》創刊,她擔任社長,之後還是《明報晚報》的採訪主任。

1976年1月《明報月刊》十周年,金庸寫下《「明月」十年共此時》,回憶「明月」初創,「我妻朱玫每天從九龍家裏煮了飯,送到香港來給我吃。」筆下充滿溫情。此時,《明報》已穩居香港大報地位,《明報》王國頗具規模,他們的婚姻卻出現了裂痕,最終走向離婚。朱玫很能幹,對工作很認真,甚至有點固執,兩人時常因為工作大吵,或許傷了查的自尊心,於是出現了婚外情。

當時《明報》的社址,是設在北角英皇道。金庸在報館做得累了,就常去附近的一間餐廳飲杯咖啡,提一提神,鬆弛一下筋骨。這間餐廳就在北角麗池附近,金庸每日都會「到此一游」,是餐廳的熟客兼老主顧。

一日,金庸又去這間餐廳喝咖啡,突然有位年輕貌美的女侍應趨前,問他是不是金庸,他說是,大家就閒聊了數句。結賬時,金庸額外給這位女侍應十元小費。這位女侍受寵若驚,因為當時物價,十元是一個不小數目,女侍應立即截住金庸,要將十元還給他。

女侍應說,金庸是文人,靠寫稿為生,賺錢是相當辛苦的,所以那十元小費,她一定不會要。金庸聽罷,滿心歡喜,因為想不到這位女侍應年紀輕輕,卻說出這番話來。之後他們就交了朋友。

想不到這十元小費,影響力這麼驚人,不但締造了金庸另一段情緣、另一段婚姻,亦改變了金庸與妻子朱玫的一段夫妻情。

據聞金庸與這位女侍應,感情發展一日千里,其後更在跑馬地共築「愛巢」。

朱玫最初還蒙在鼓裏,後來卻從一些蛛絲馬跡中,發現丈夫有外遇。金庸習慣每晚返《明報》寫社評,但有段時間卻甚少出現報館。只是叫一位後生,將他寫好的稿送去《明報》編輯部。

朱玫發現此事,就追問這位後生去哪裏取稿。後生見無法隱瞞,便和盤托出,表示金庸叫他去跑馬地取稿。於是朱玫叫這名後生帶她去跑馬地,終於發現了這個「秘密」。

林樂怡最喜歡《白馬嘯西風》,「因為她覺得很傷感」

有傳說指是金庸主動提出離婚,但朱玫也提出兩大離婚條件,才肯答應跟金庸離婚:一是金庸付一筆錢作為補償;二是該女侍應要去扎輸卵管,才可與金庸結婚。

朱玫要這位女侍應扎輸卵管,是為她的孩子着想。因為朱玫跟金庸已生了數名子女,若女侍應又有孩子,她的子女一定會被忽視,所以金庸與女侍應,一定不能有孩子。

據說金庸答應了這兩個條件,之後便與朱玫正式離婚。

老同事羅孚說,「朱玫協助他創業,盡了很大的力。她人很能幹,幫他做了很多事情。跟他到底怎麼回事,我們就不是很清楚。」「他與朱玫離婚,得不到好朋友們的諒解。」

朱玫在孤獨和淒涼中度過後半生,有時會到英國去住,據說那裏有她的親戚。1995年前後有人看見她在港島銅鑼灣的街邊賣手袋。有人告訴金庸,他表示不至於。他說,「我一直想接近她,想幫助她,她拒絕,她不願意見我。我叫兒子去照顧她,她也不願意見到,她情願獨立。」

1998年11月8日,她因肺癆菌擴散病故於香港灣仔律敦治醫院,享年六十三歲,身後還有相當多的財產留給了子女。而替她拿死亡證的,既不是她的前夫,也不是她的兒女,竟然是醫院的員工。晚境之淒涼令人唏噓,與金庸晚年的風光更是構成了巨大的反差。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金庸臉帶愧色地說:「我對不起朱玫……」他對央視主持人白岩松說過:「我作為丈夫並不很成功,因為我離過婚,跟我離婚的太太有一位,我心裏感覺對不起她,她現在過世了,我很難過。」

能與億萬富豪金庸白頭偕老的女子叫林樂怡(洋名叫阿May),即金庸的第三任也是現任妻子。她認識金庸時才十六歲,比金庸小二十多歲。(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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