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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去〝羞恥心〞?30歲女子遭監獄扒光凌辱

田芳,女,30歲左右,內蒙古通遼市人。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田芳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送往內蒙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

該監獄警察給田芳造謠竟可笑到胡言亂語的程度,她們到處張揚說:(1)田芳為去〝羞恥心〞,不穿衣服光着身子一絲不掛到處走,還往院子裏跑,也不避諱男警察;(2)說田芳為了去〝怕心〞,主動讓警察電她等等。其實,田芳在呼市女監受到的迫害非常慘烈,卻又遭如此羞辱,這充分體現中共邪黨〝假、惡、暴〞的流氓本性。惡警為掩蓋摧殘田芳的事實真相,無恥的給田芳造謠,以詆毀她的名譽,給大法抹黑,為蒙蔽其他法輪功學員找說辭。這充分體現中共邪黨〝假、惡、暴〞的流氓本性。

下列闡述事實真相:一、拒絕穿囚服,衣服被扒光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田芳被枉判四年冤獄,被送往呼市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剛到黑窩,田芳認為自己是修煉〝真、善、忍〞的,是因為要做好人才被抓的,不是犯人,她不穿囚服、不報數、要求煉功,因此受到嚴重的迫害。

惡警指使犯人一擁而上給田芳強制穿囚服,不報數就讓全監舍的人與田芳一起罰站,剛站好要煉功馬上就被銬在床上,一點也不能動彈。田芳不穿囚服,惡人們狂妄的說:不穿囚服也不許穿自己的衣服,什麼也別穿。田芳說:〝我沒犯法,我就穿我自己帶來的衣服。〞

惡警就指使包夾野蠻的奪走了田芳帶來的衣服,又把囚服拿來強行的往田芳身上套,田芳說不穿,惡人們就硬是把田芳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扒光,一絲不掛。剛三十歲出頭的田芳哪裏受這般的侮辱。而那天值班的惡警竟然還毫無人性的指着田芳吼〝你上大廳站着去〞。

就這樣,田芳一直穿着自己的衣服沒穿囚服。惡警們就把她銬在床欄杆上雙腳不能着地,非常痛苦。為反迫害田芳絕食抗議,那些男女惡警們就一齊上,一個女惡警甚至用手指去摳田芳的嘴。

十月中旬,一組犯人又一次對田芳行兇,將她雙手雙腳捆在一起,扔在地上往床底下塞,塞不進去,就用腳往裏踢,象踢麻袋一樣,田芳的腰,手、胯骨都被硌破了,然後又把床板抬出去,不讓她睡覺,惡徒為阻止田芳發出聲,用擦腳毛巾,擦廁所的抹布堵田芳的嘴,捏鼻子,她所遭受的痛苦使她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了。

到了年底,惡警〝頭頭〞又去看田芳說:〝認識的怎樣?〞然後就說:〝馬上穿上囚服,不然就有你好受的。〞接着又說:〝不穿囚服就什麼也別穿。〞一些人蜂擁而上再一次扒光了田芳的衣服後說:〝煉法輪功的人不怕冷。〞監舍的窗子被全部打開,田芳被這突然吹進來的寒風凍得渾身直打冷顫,惡警們見了哈哈狂笑。

最後,惡警郭立清偽善的讓田芳穿上自己的衣服,並說〝領你去別處看看。〞就這樣田芳被帶去監獄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攻堅組〞,她再次遭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惡警張宇娟、肖潔也是直接迫害田芳的兇手。

二、堅持信仰,被惡警用電棍電擊

到了〝攻堅組〞,欺騙和偽善的後面隱藏着更大的陰謀。田芳堅持自己的信仰,不〝轉化〞,這些惡警馬上撕下偽善的面紗,再也藏不住的殘暴立刻向田芳襲來。

惡警劉剛用竹把的掃床刷狠狠的打田芳的腳心,後來他還用電棍電她。惡警張偉利和趙鵬程用電棍電田芳的嘴,致使她的嘴上結了一塊又一塊的黑疤。惡警們還讓已放棄信仰的猶大輪番對田芳進行攻擊。惡警肖梅、康建偉、白桂榮、劉剛等也是迫害田芳的主要責任人。

監獄本來就是人間地獄,那裏的犯人為了早日離開都不惜泯滅自己的良心去當〝包控〞被惡警指使虐待法輪功學員,即躲過超強度的體力勞動和失去自由及惡劣環境的煎熬,又能多記功早日減刑回家。

田芳因信仰法輪功,在那裏連犯人都象暴徒一樣對她施惡,更苦更艱難,她怎能再去要求警察拿電棍電自己糟蹋自己呢?而且,警察使用電棍(屬警械)是有嚴格規定的,難道有人要求電自己警察就可以違背法規不計後果的拿出電棍去隨意電人嗎?多麼荒唐可笑啊!上述的事實早已使呼市女監的謊言不攻自破。

自從江小丑迫害法輪功以來,惡警拿電棍電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就像拿吃飯的筷子一樣隨隨便便無所顧忌,這已經是在整個中國大陸範圍內,所有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均出現過的犯罪行為。

有個勞教所的警察曾說過:拿電棍電你那就像教育孩子一樣。試問:哪家的孩子是用電棍教育出來的?!警察嗎?〝殘暴〞怎麼也戴不上〝愛心〞的光環。幹了壞事還不想承擔。

人啊,做了什麼都的償還,有句話不是說:三尺頭上有神靈嗎?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還在為中共邪黨賣命者:停止迫害法輪功!將功贖罪、退出邪黨才是真出路!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明慧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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