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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被判死緩

劉志軍

有媒體報道說劉志軍在獄中托律師轉告女兒不要從政

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因受賄及濫用職權罪名星期一(7月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曾被譽為「中國高鐵之父」的劉志軍被控在1986年至2011年間利用多項職權為丁羽心(又名丁書苗)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和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

檢控官稱,劉志軍的行為使丁羽心等人非法獲利超過30億元,並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而劉志軍同時被控受賄6460萬元人民幣。

2011年2月,劉志軍突然被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撤職調查。

同年7月,浙江溫州發生了甬溫客運專線動車組追撞事故,造成40人死亡、約200人受傷。中國國務院其後認定劉志軍要為這起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2012年8月,鐵路系統內部通報了劉志軍涉嫌違紀的六大問題,除了涉嫌收受巨額賄賂外,劉志軍還被指「玩弄多名女性」。

(撰寫/責編:伊人)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B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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