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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上訴成功 阿根廷重審訴江案

—阿根廷訴江案上訴勝 律師:元兇罪責難逃

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4月17號作出決定,判決阿根廷聯邦刑事法庭重審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和前政法委書記羅干,對法輪功修煉者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

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羅干,2005年在阿根廷被起訴,2009年12月,阿根廷法官奧達衛‧阿繞思‧拉馬德里( 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裁定江、羅〝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罪名成立,並發出國際逮捕令,要求國際刑警組織對出訪的被告江澤民、羅干予以逮捕,並引渡到阿根廷受審。

這份國際逮捕令使中共驚懼交加,立即通過中共駐阿根廷大使館,給阿根廷的法院和各個國家機關施加壓力,迫使拉馬德里法官辭職,並安排繼任法官在上任的第一天,撤銷了這份國際逮捕令。

〝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隨後兩次提出上訴,並且指出,案件發生波折,是因為中共政府的政治壓力所致。歷時幾年,終於上訴成功。

〝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律師亞歷山大‧科威斯表示,希望法院儘快恢復被撤銷的國際逮捕令。(新唐人)


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控告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及「610」辦公室負責人羅干一案經多年上訴,今年4月中,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駁回刑事上訴法院「一事不再理」的結案理由,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並將調查兩名被告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律師向本台表示,這次阿根廷訴江案上訴案的成功,具有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

【錄音】從法律層面講,它再次宣示,在國家層級的法院對於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應該適用國際人權法當中的「普遍管轄原則」。我們還看到一個非常重要足以做為其他國家在處理訴江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則的確立。就是,像江澤民嚴重迫害法輪功的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在被告被定罪之前不應該受到「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則的影響。

目前,阿根廷的訴江案將發回原審法院去調查被告在中國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實行滅絕的迫害事實;也將調查中國駐阿根廷大使館,在阿國煽動仇恨法輪功學員的諸多違法行徑。

朱婉琪表示,希望阿根廷的司法要不畏政治壓力,重新恢復已經被撤銷的對於江澤民及羅乾的國際逮捕令。

【錄音】事實上,透露出來非常清楚的訊息,就是,對於下級法院所採證的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證的重視。

據了解,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的判決書表示,「僅僅為了保證『一事不再理』是不足用以決定是否該對本案進行調查,更不足用以決定結束本案」。「嚴格的講,在面對所列事實,是必須盡最大努力做出裁決;這是最高法院所承諾並應堅持的……」。

法輪功發言人張爾平向本台指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阿根廷高法的裁決警告中國那些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和參與人員的幫凶們。

【錄音】在中國大陸迫害、侵犯法輪功的人權,在國際社會上是逃脫不掉的。雖然,現在暫時在大陸、在一黨專制下能夠得到保護。但是,你將受到國際社會的制裁。而且,在將來也會受到中國大陸法庭的制裁這只是時間問題。

朱婉琪指出,

【錄音】就是因為這個案子本身所涉及的犯罪的罪責是罪無可逭的。對於,目前在世界上17個國家,起訴江澤民、控告江澤民的17個訴江案當中,西班牙的起訴還是有效。另外,我們也希望加拿大能參酌阿根廷上訴法院,對於「普遍管轄原則」和「一事不再理」原則的確立,而能夠讓在加拿大的訴江案也得到一個司法正義的結果。

要結束在中國的這場迫害,必須要解體中共。朱婉琪指出,這樣才能夠讓中國的法律人在中共無法把持法律系統狀況下,對江澤民及這些江派邪惡的官員進行法律訴訟。

【錄音】奉勸在中國的法律人,希望你們不要再屈從整個中共這個迫害機器的指令,不要對法輪功學員再進行先判後審這樣違法的決定。這也是替自己留一個後路。將來在進行大審判或在國際進行審判的時候,所有對於法輪功進行煽動仇恨、滅絕性迫害;所有中共的公職人員都會是我們律師團全球追訴的對象。

2009年,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控告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及「610」辦公室負責人羅干一案,獲得聯邦刑事法院對被告發出國際逮捕令。但隨後,阿根廷司法因中共政治壓力法院將該國際逮捕令撤銷。法輪功原告隨後上訴,但阿根廷刑事上訴法院又以「一事不再理」(double jeopardy)的原則企圖結案。原告不服,再上訴刑事高等法院。(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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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新唐人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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