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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闢謠:我國無輪姦罪 李天一76人律師團不成立

最早報道「曝李天一第一個與女子發生關係不構成輪姦」媒體截圖

核心提示:3月9日有媒體刊登「曝李天一第一個與女子發生關係不構成輪姦」一文引發網友大量轉發評論,鳳凰娛樂記者多方連線證實原稿件存在多處謬誤,律師指出,我國刑法中根本就沒有輪姦罪,輪姦屬強姦罪範疇,且輪姦沒有先後之分,另文中提及的「李的76人律師團領隊、法律大學副校長張愛國民教育授」,經多方搜索相關消息,相關法律人士表示並不知曉「法律大學」及「張愛國民教育授」,此大學信息和教授身份仍需進一步查證,請關注鳳凰娛樂進一步報道。

3月9日,微博熱傳「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構成輪姦」引來眾多網友圍觀,但此消息最終被證實為虛假內容。鳳凰娛樂記者連線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師,岳律師指出,我國刑法中根本就沒有輪姦罪,輪姦屬強姦罪範疇,對量刑有重要意義。

有消息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姦罪於7日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師團領隊、法律大學副校長張愛國民教育授對媒體表示,李天一因第一個與被害女子發生性關係,不構成輪姦罪,只是以判罰較輕的強姦罪批捕,這是律師團所有成員共同努力的結果。此消息已被證實為虛假內容。經鳳凰娛樂搜索發現中國並沒有大學叫法律大學,更沒有名為張愛國的副校長。

然而,李天一為何罪名為強姦而不是輪姦?輪姦和強姦該如何界定?岳屾山律師解釋道,「我國沒有輪姦罪,只有強姦罪。兩人以上就可構成輪姦,輪姦是強姦的一種。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二人以上輪姦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於網友熱議的輪姦先後的問題,岳律師表示輪姦沒有先後,要看他的主觀意識,如果他主觀意識上並不知道後面有人要實施強姦,那麼就不算輪姦;如果他的主觀意識上知道,是故意的,並與他人共同犯罪,先後緊接着對同一女性強行姦淫的行為就是輪姦。

而針對謠言中的「76人律師團領隊」,岳律師說,理論上只能有兩個辯護人,即使有76人也只能是在庭外出謀劃策。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鳳凰網娛樂文/孫志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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