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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梁振英 終審法院反判付梁一方訟費 港議員要破產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梁國雄,早前就梁振英選舉期間隱瞞違建,提出行政長官選舉呈請和司法覆核上訴遭駁回。星期四,香港終審法院判他們要支付梁振英一方的訟費。議員梁國雄稱無奈,並擔憂因此破產而失去做議員的資格。

口號:行騙長官立即下台。欺瞞法庭,CY可恥。

梁國雄早上去法院拿判詞,並在門口示威。終審法院判詞指兩人訴訟理據並無勝算,仍然提出訴訟,裁定他們要支付梁振英所有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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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對判決感到無奈,估計訟費金額龐大,自己可能破產。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如果給不到,就會啟動一個程序,香港立法會議員如果給人申請破產,應該是沒有辦法做了。

他又說,今次是香港的一個笑話。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很明顯是一個特意講大話、左閃右避的特首在當權,法院看不到,因為他可以講大話欺騙法院,他可以講大話欺騙立法會,香港人唯有在現有政制之外爭取自己的權利。

梁國雄及何俊仁早前分別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指梁振英在選舉期間隱瞞山頂大宅僭建,作出失實陳述,要求推翻選舉結果,終審法院認為指控沒有合理勝算,駁回上訴。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梁珍在香港報導。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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