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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聽證會:西方醫生對活摘器官心知肚明 以色列禁到中國移植

—橫河評論 CECC美國國會法輪功聽證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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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河:以色列就立法,國會立法,就是政府的醫療保險不能給那些出國旅遊移植回來的病人報銷,如果說這些病人不能提供符合西方標準的器官供體、自 願捐獻的那些文件,和整個一系列移植相關的文件的話,那麼就不能報銷。結果呢,當以色列這個立法法律生效以後,出國旅遊移植的病例就急劇減少了,而到中國去旅遊移植的病例是百分之百全部停掉了。

12月18日的時候,在美國國會的參議院大樓里舉行了一個聽證會,題目叫「法輪功在中國:回顧與最新進展」

西方醫生眼中的活摘器官

西奈山醫學院徐建超教授的證詞,他是從西方醫生的角度來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這件事情。他說作為一個腎病醫生,他有很多需要做透析的病人,就是很多已經符合器官移植的條件了,但是沒有器官,所以他一直要做透析。這些病人在美國等待的時間是3到5年。

但是醫生相互之間他們都了解,有一些醫生的病人去了中國,在幾周或是幾天之內就得到了一個腎臟。這種情況並不少見,所以在美國的醫生當中大家都了解。你瞞外人有的時候可以的,但是同行之間實際上是瞞不過去的,只是說人家拿不到證據,但是人家都是心知肚明,知道你這個器官來路不明的。

為什麼呢?這些病人在中國動完手術以後他會回到他原來的國家,比如說美國去的病人他就會回到美國來,要繼續進行抗免疫排斥的治療,有的時候還會出現一些併發症或者是一些感染。在這種情況下呢,醫生所碰到的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呢?是這些病人沒有從中國帶回完整的病例可以參考,他們對捐贈者的情況一無所知,並不知道捐贈者是什麼人、年齡、性別、原來的健康狀況等等,一無所知!所以這些病人回來以後,實際上就把這個負擔加到了這個國家的醫療系統上面。這些器官接受者回到自己原來的國家以後就要耗費這個國家的醫療保險、政府福利和納稅人的錢,因此造成了無論是醫生、醫院,還有社會一個極大的負擔。

所以在回答聽證會主持人的提問的時候,問到西方國家應該做些什麼的時候,徐建超教授就介紹了一些國家的經驗,比如說以色列就立法,國會立法,就是政府的醫療保險不能給那些出國旅遊移植回來的病人報銷,如果說這些病人不能提供符合西方標準的器官供體、自願捐獻的那些文件,和整個一系列移植相關的文件的話,那麼就不能報銷。

結果呢,當以色列這個立法法律生效以後,出國旅遊移植的病例就急劇減少了,而到中國去旅遊移植的病例是百分之百全部停掉了。如果減少以後還有一些出國移植的病例,他是到那些比較正規的國家,就是所有的文件是齊全的,而且不會有問題的,就是完全符合西方標準的那些文件。

另外他還介紹了美國醫學界已經採取的一些措施,包括對來自中國的移植的文章要嚴格審查,編輯或者是供稿者要負法律責任來提供完整的文件證明他的器官來源,而且很多地方已經開始不接受來自於中國的可能涉嫌回去以後會涉及到活摘器官的移植醫生,美國有很多地方已經開始這樣做了。這是美國醫學界已經採取的一些措施。

對於醫學界來說,我覺得它跟法律不一樣,法律界它有一個問題,指控你要有一定的證據;而醫學界正好反過來,你要發表你的文章,你要進行合作的話,你有義務提供這些器官來源合法的證據,就是你要提供證據,不是說讓別人提供你並不合法的證據,而是你必須提供合法的證據。所以在這方面,醫學界更有理由去採取一些措施。

史密斯議員特別談到了他正在推動的一項立法,就是H.R.2121,這項立法禁止侵犯人權者進入美國,就是一旦確認這些人曾經犯了嚴重侵犯人權罪名的話,要禁止進入美國。這個禁令不僅包括他自己,也包括他的子女。

今天在做節目的時候有人談到了,說這個可能對它沒有辦法,可能制裁作用更大。事實上我倒是認為制裁是針對一個國家制裁,這個國家制裁以後,如果經濟制裁以後,一個是可行性的問題,因為現在的經濟是全球一體化,這個有多大的可行性,另外一個,真正的制裁受苦的是普通老百姓,高官實際上是不會受苦的,制裁併不能夠真正的打擊到那些犯罪的人身上。

而禁令呢,禁止侵犯人權者的個人進入美國,就讓侵犯人權這個事情落實到每一個實施者的個人身上去,也就是說這些人他要參與了迫害,他要積極推動了迫害,他自己就要承擔責任,沒有一個組織可以幫他承擔的,不是說哪一個公安局來承擔,不是這樣的,而是說在這個公安局裏面直接參與迫害的人,你個人承擔這個責任,每一級都是這樣。

這裏面他就談到了說以前曾經有過立法,就是禁止那些參與強制墮胎、強制流產的那些執行者進入美國。他一講這個事情我就想到前不久在中國網上看到流傳的一個故事,說是有一個計生辦的人去辦簽證要到美國來,結果在簽證處的時候,填表的時候說工作是「計生辦」,馬上就被拒簽了。回來之後大家說還真的有這樣的事情啊!

原來我也是猜想這樣的事情是怎麼發生的?這一次才知道,聽史密斯議員談到原來是有立法的,就是說這個法律已經規定了,所以只要你是計生辦的,你已經違反了這個法律,就是不能讓你進入美國的。如果說H.R.2121通過以後,就會把它更廣泛地運用於侵犯人權的那些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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