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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抗暴振奮人心 網友同仇敵愾 警察自爆首被抵制

什邡抗暴激發了大陸網友的同仇敵愾。什邡「辣妹」阻攔特警。商家抵制武警。「胖子特警」、「豎中指警」被人肉搜索,被PS惡搞,被要求「定人清除」。大五毛吳法天遭毆打。

什邡一地抗暴,中共不得不緊急調集周邊的警察。如果眾多城市相繼同時抗議,特警也將顧此失彼。

在大陸網友的正義呼聲中,警察在網絡一片沉默,只有綿陽警察「涪城小潘」(新浪微博加V認證)在網上發出博文《什邡隨想》訴苦,稱警察在什邡遭抵制,成過街老鼠。並為發射震爆彈辯解,同時指抗議者是不安分的異類人士。

網友「北國遊子」,不僅分析了此警察文章的狡辯,並以民主德國統一後,那些所謂的專制「執行命令者」被判刑的例子,並告訴「涪城小潘」:你是有選擇的!最後「六四北國遊子」希望看到此文的人代為傳播,更希望能傳到小潘那裏。

《什邡隨想》的再想
作者:北國遊子
12-07-06

網絡上近傳「倍城小潘」的《什邡隨想》,看後感覺怒中有哀,哭笑不得。冷靜一想,小潘的「吐槽」很真誠,會感動很多人;但其心態又很矛盾和錯謬,同時也會誤導很多人和他自己。於是,也想隨小潘的「隨想」 再深入想一想。我也很矛盾,既不想小潘看後覺得無法自拔,更不想小潘沉陷其「沒有犯錯誤」而自以為是。

民眾「六四北國遊子」的微博。(網頁截圖)

小潘一邊說:「人警察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份,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一邊又說:「我們都快成了過街老鼠。我真為人警察察這四個字感到悲哀。」於是設問:「為什麼人民這麼恨我們?我後面會說到。」但小潘其實後面也沒說清楚,或者說自己就沒弄明白。

小潘先說:「我們一下成了人民的敵人。感到挺悲哀。」最後又說:「警察有豪情,警察有情感!警察也害怕!警察也勇敢!警察也是人!……請大家尊敬警察!至少尊敬那些沒有犯錯誤的警察!」其間的矛盾,小潘怕是根本沒有意識到。

下面就順着小潘所說來分析。

「人警察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份,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但你知道「人民民主專政」是什麼概念?

《憲法》只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並說「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但是,並未解釋到底「人民民主專政」的準確概念是什麼。

但《憲法》在「序言」中說了:「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這實際上使得,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與之相悖而成為空話。而無論「人民民主專政」也好,「無產階級專政」也罷,其實質是「黨領導一切」;具體到人警察察,則一切服從於政法委。

那麼,在黨領導和政法委指揮下,社會現狀怎樣呢?小潘很清楚:「現在咱們國家貧富差距太大,人們仇官仇富心理嚴重。你做的不對,人民當然要發聲」,同時「ZF(政府)處置不力」。為了應對這些,在政府「做的不對」且「處置不力」引發「群體事件」時,「警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地方ZF 就是給我們『狗骨頭』的人,你能不去嗎?」你自己想想:這時,警察成為「過街老鼠」不是很正常嗎?

身在此山中,難識真面目。換個時空也許你容易理解:

奧斯卡最佳影片《竊聽風暴》中,民主德國秘密警察魏斯樂最後一刻人性復甦並因此被貶斥,但在兩德統一後仍像「過街老鼠」般卑微地生存着。

再看看民主德國的真實版:

1997年3月3日,柏林法院判處兩名已經61歲和55歲的前民主德國邊防軍人緩刑21個月和20個月,因為他們在1962年8月17日開槍打傷翻越柏林圍牆的不滿18歲的泥水匠學徒費希特,並看着他血盡人亡。

1997年11月27日,柏林法院判處前民主德國邊防軍人有期徒刑15個月監外執行,因為他在1986年11月24日開槍打死企圖翻越柏林圍牆的年僅25歲的舒爾茨。

1997年2月27日,萊比錫法院判處一名前「民主德國」女法官三年徒刑,不得假釋,不得上訴,因她在12宗案例中曾剝奪15名公民的自由。

在上述案例中,辯護律師的辯詞與小潘如出一轍:他們「只是個命令的服從者」。對此,龍應台說:「你是有選擇的!」

對於選擇,小潘也說了:「我們也要生活啊!」

難道不當警察你就不能生活了?!(這裏也順便提到CCTV甚至所有公務員,道理是一樣的。)這個社會有那麼多職業可以選擇,而如果你選擇了與國家機器的某個零件作為你的職業,你就在道義上必須承擔這個國家機器一切作為所帶來的責任。再比如,民主德國之前的第三帝國,也有一些「有豪情!」「有情感!」「也勇敢!」的人,甚至個人道德情操很高的人,但他們也都把自己與走向末日的戰車捆在了一起!

你的這個請求很誠懇:「各行各業中都有害群之馬,請不要因為一些行為極端的警察而把整個警界看壞。請大家尊敬警察!至少尊敬那些沒有犯錯誤的警察!」但你想過沒有:

你自己說了:「人警察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份」。如果這個國家機器已經造成「貧富差距太大,人們仇官仇富心理嚴重」,同時「處置不力」。這時,即便某個警察沒有「行為極端」、「沒有犯錯誤」,但畢竟警察整體是在維護這個國家機器。你要大家在「仇官仇富心理嚴重」下,在「ZF處置不力」下,面對前來與民眾對峙的警察隊伍,並對其中某個沒有「行為極端」、「沒有犯錯誤」的某個人表示尊敬?換了你,能做到嗎?要知道:你個人再怎樣,你也是這架戰車的一個零件。你自己不也說了「你就是這個ZF的縮影」嗎?而這輛戰車走向哪裏,那就要你自己來判斷了。

至於你對「異類人士」的看法,對「穩定」「和諧」的看法,就不在這裏展開了,說多了也許本文就傳不到你手裏了。

最後,希望看到此文的人代為傳播,更希望能傳到小潘那裏。希望小潘看後能在原有對警察「責任心」的基礎上,加多一些思考。本文絕不是想淹死你的「口水」,希望是一劑苦口的良藥。

《什邡隨想》
作者:涪城小潘(作者是當地執勤警察)

從什邡回到綿陽了,吃了點東西,現在坐在電腦前面。這一下午因為我發的一條微博,很多朋友都關注了我。因為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去現場,所以很多人都想聽聽什邡到底發生了什麼?何況我還是個小警察。所以當然要聽聽我這所謂的「政府走狗」「打手」是怎麼說的呢?說實話,我現在很矛盾。因為除去工作不說,我就是一小屁民。萬一我被河蟹了,又有幾個人幫助我?其次,網絡暴力是多麼的恐怖我也清楚,有朋友喊我不要發微博了,說我會被口水淹死。不過答應了大家,我會寫出我的所見所聞。也請大家看完,好好思考一下,繼續罵我也可以,只要你們高興。

好了,開始吧,我文采不好,想到哪寫到哪,希望你們能看的明白。

1,有人看到我的微博賬號加了V,非認為我是天朝的五毛黨

我還真不是。小弟就是綿陽市涪城區公安分局的一個小警察。加V純屬個人行為。開始是覺得好玩,不過現在想想,既然你作為警察被認證了,也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所以我才站出來說話,因為我發現這次一邊倒的都是警察的錯誤,那麼多公安博主,卻沒有人站出來說話。還是要多說一句,這是我的個人行為。

2,人警察察的性質

人警察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份,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既然是人警察察,為什麼人民這麼恨我們?我後面會說到。

3,我的經歷

我所在的綿陽市涪城區公安分局沒有攜帶任何警械和武器。我們不是專業的防暴警察。我們是臨時抽調,全部是刑警大隊,治安大隊,派出所的同志。說實話,在上了車以後,我們很多人根本都不知道是什麼事情,要到哪裏去。很多人什麼都沒帶。我的手機也在晚上沒了電。我們於7月2日晚7時許到達的什邡市禾豐鎮,至於7 月2日白天和前幾天發生的事情,我確實不知道。

7月2日當晚11時許,我們坐大巴到達什邡市委附近下車,現場到處都是警察,沒有看到多少群眾。後來我們跟在專業特警和武警的後面,對那個小廣場(地名我確實不知道)上滯留的人進行驅散,做臨時管制。當晚確實沒有人使用警械和武器。我們在路口設立警戒線一直到凌晨兩點,撤回駐地。

第二天一早,我們又是到得這個小廣場,在有條小河那條街設立了隔離帶,對廣場進行管制。後來群眾逐漸多起來了,被我們擋在外面,大部份群眾表示不理解,對我們進行了漫罵,還有人丟了玻璃瓶進來,還好沒有人受傷。不過都沒有衝擊警戒帶的事情發生。在我們旁邊另一邊,有個人衝擊警戒帶,被警察強行帶離了現場。至於那是哪個地方的警察,我還真不知道,現場各地的警察都有。在我們背後廣場另一個方向有人也企圖衝進管制區,我們這邊的群眾就歡呼叫好起鬨。後來我聽到在另一路口的警察發射了震爆彈。聲音很大,具體受傷情況我看不到,只看到有個阿姨腿上有血,被送去治療。我所在的路口一直還好,後來我們又把警戒帶推進到最前面的路口,就一直在那裏守着。有些人過來沖我們吐口水,漫罵,這都是小事了。有個阿姨問我們要不要水喝,我們都沒回答她,不過還是很感謝她。中午我們撤回市委院子裏,看到有兩個被抓的人,一個大概三十多歲,臉上有血,醫生在給他治療,他是衝擊警戒帶,身上還帶了刀。還有一個是個學生摸樣,蹲在地上。具體情況不太清楚。我們下午就又撤到了禾豐鎮,管制結束,群眾可以隨便通行。大部份人都聚在市委附近,很多人都在拍照,還有人沖我們比中指,呵呵。我們一下成了人民的敵人。感到挺悲哀。

晚上回到駐地,一直在待命,今天下午接到命令,撤回了綿陽。

4,關於管制

管制期間,在現場有人說,你們為什麼不讓我們過,我們連基本的通行權都沒有了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警察察法》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為預防和制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可以在一定的區域和時間,限制人員、車輛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時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看明白了嗎?警察只是執行者,我們也很無奈。

5,關注震爆彈的使用

震爆彈屬於非致命性武器,用於在制服對方時儘可能不造成永久性的身體傷害。震爆彈爆炸時會發出劇烈的閃光和巨大的聲音,用于震懾歹徒,使其暫時失去反抗能力。也用於驅散示威人群。這次究竟該不該使用震爆彈?大家所處的角度不同,我想得出的結論也不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警察察法》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可以根據情況實行現場管制。公安機關的人警察察依照前款規定,可以採取必要手段強行驅散,並對拒不服從的人員強行帶離現場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看明白了嗎?警察只是執行者,丟震爆彈的哥們也只是個命令的服從者。

6,我們的待遇

我們來了以後,給我們安排了工作。但後勤保障經常跟不上。大家又渴又餓。很多同事去買吃的,不賣;去買鞋,不賣;去買水,不賣;去買煙,還是不賣。呵呵,我感到悲哀啊!我們都快成了過街老鼠。我真為人警察察這四個字感到悲哀。

7,開始吐槽

這次的事為什麼會鬧成這個樣子?我想ZF處置不力是最根本的。現在咱們國家貧富差距太大,人們仇官仇富心理嚴重。你做的不對,人民當然要發聲,結果是什麼?警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很多人不知道吧!警察和PLA是不一樣的,警察財政是地方財政,朋友們說警察是狗,那還真是吧!呵呵。地方ZF就是給我們「狗骨頭」的人,你能不去嗎?如今拆遷什麼的,少的了警察嗎?但是警察得到什麼好處了?

我們跟人民沒仇,我們脫了制服,一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們都不喜歡這樣的勤務,可是能不去嗎?我們的工作是這個,我們也要生活啊!誰家沒有父母?沒有兄弟姐妹?

說句心裏話,這三天時間,如果在平時,也許我又能發現個新線索,可以破案,可以打擊罪犯,可以挽回人民群眾的財產損失。可是我們得到了什麼?「走狗」、「打手」的稱號?到處不受歡迎的境地?這一切不該發生的,2008年,我們在群眾心目中還是人警察察,四年的時間,我們就成了「走狗」。大家都覺得這個行業威風?真的威風嗎?警察在和平時期,就是人民大眾永恆的話題,無論警察怎麼做和怎麼想,警察始終都得面對現實和面對人民大眾。因為你就是這個ZF的縮影。

中國人民的好日子才過上幾年,就有一些不安分的異類人士,動不動就對那些看不順眼,對國家和ZF的公務員說三道四,有的甚至還恣意歪曲事實真相,其目的就是要破壞社會的穩定,破壞部份局勢的和諧:尤其是,只要是國家公務員和穿制服的有什麼東東發生,他們就像蒼蠅蚊子一樣,恣意的去評論和攻擊,巴不得讓更多的人民大眾去衝擊ZF機關,去圍堵政府機關;尤其是一旦警察奉命去執勤時,某些人士更是恣意的攻擊警察,所以一旦遇到類似的事例,警察的無奈和無助就不言而喻了。不是你做的,也會扣在你頭上!

某些人沒事時,罵警察為快。媒體高興時,批鬥警察為出名。高官們風平浪靜的時,批評警察為政紀。不管誰有事,警察來了,給你處理好了,你也許會說警察好。媒體遇上風波,警察來了,秉公處理了,就宣揚警察為人民服務了。遇上麻煩事,警察來了,為了黨的尊嚴,擺平了,表揚警察是的好衛士。那警察成什麼了?對!人民的保姆!可也沒見你對誰家的保姆有這樣的處境吧。警察也是和你一樣爹媽生、父母養,吃五穀雜糧長大的人!

咳,很多話我沒法寫出來,說實話,不敢寫!我要工作!我要生活!我只是想讓大家知道。警察有豪情!警察有情感,警察也害怕!警察也勇敢!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是和你一樣上有老下有小的工薪層!各行各業中都有害群之馬,請不要因為一些行為極端的警察而把整個警界看壞。請大家尊敬警察,至少尊敬那些沒有犯錯誤的警察!

兩個小時了,邊想邊寫!不知道全不全!我不怕大家來罵我!因為你們能罵,說明還沒完全失望!但是請別一棍子打死所有人!好嗎?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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