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女姚全碧(圖)明知富商韓瑞已婚仍被包養,判賠韓妻一百二十萬元。資料照片
電子公司長韻興業公司老闆韓瑞,五年前到舞廳跳舞,卻愛上舞女姚全碧,每月花十萬元包養姚女。韓妻林秀珠罹癌,勸丈夫別沉迷女色無效,提起民事訴訟向姚女求償,士林地院審酌姚女破壞他人婚姻和諧,造成韓妻痛苦,昨判她應賠一百二十萬元。全案可上訴。
每月花10萬包養
韓妻與姚全碧(約三十七歲)昨不在家,記者致電韓瑞(五十九歲),韓說:「我不回答你的問題。」就掛上電話。韓瑞過去曾指姚女身高約一百六十四公分,「長相酷似侯佩岑」。
判決指出,韓瑞於二○○七年間因妻子罹癌開刀,心靈空虛到舞廳跳舞,進而與舞女姚全碧交往,韓瑞指他每月花十萬元包養姚女,還曾匯五百萬元給姚女讓她買屋。韓妻得知丈夫外遇,曾勸丈夫應以事業、身體為重,勿沉迷女色,但無效,去年因而提告指丈夫與姚女外遇導致她常失眠,身體狀況大受影響,向姚女求償五百萬元精神慰撫金。
買屋款項要不回
雖然姚女向法官宣稱不知韓瑞已婚,但法官審酌兩人已交往三、四年,且韓瑞曾告訴姚女:「我雖然有家室,但妻子身體不好,允許我交女朋友。」認定姚女知道韓瑞已婚,判姚女應賠韓妻一百二十萬元。
此外,韓瑞兩年前也提告要姚女返還「借貸」的五百萬元,但法官認定韓瑞是自願給錢買屋,一、二審都判他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