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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高院副院長:「賽家鑫」一案騎虎難下

雲南高院副院長:「賽家鑫」案騎虎難下 但死刑是時候改變

  

兇案發生地。王家飛的哥哥王家崇說,李昌奎用鋤頭擊打王家飛頭部致其當場倒地


  

雲南高院副院長:「賽家鑫」案騎虎難下 但死刑是時候改變

  

死者王家飛的家

  

雲南高院副院長:「賽家鑫」案騎虎難下 但死刑是時候改變

  

王家飛的墳墓。王家飛被埋葬在李昌奎家的莊稼地里。

  

雲南高院副院長:「賽家鑫」案騎虎難下 但死刑是時候改變

  

李昌奎曾經準備用來建蓋婚房的窩棚

  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將曾經的女友王家飛掐暈後強姦殺害,王家飛3歲的弟弟王家紅亦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門前。 

  隨後,王家飛滑過金沙江上的飛索,從雲南境內逃至四川。 

  王家飛被殺4天後,李昌奎走進四川普格縣城關派出所投案。 

  李昌奎的母親陳禮村想不通,自己的兒子為什麼會殺掉曾經愛過的人。 


  此後,由於李昌奎家境貧困,無力支付賠款。政府將李昌奎準備蓋婚房的磚頭、水泥、鋼筋及牛羊強制變賣,為死者王家飛及弟弟王家紅蓋了一座墳墓。 

  記者劉子瑜 發自雲南 

  命案:「出大事了,殺人了」 

  2009年5月16日,下午14時30分許。 

  正在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鄉開會的鸚哥村支部副書記徐應彪被一通電話嚇了一跳。 


  村委委員楊家亮用急促的聲音喊:「出大事了,殺人了。」 

  正在記錄會議內容的徐應彪當時「放下手中的筆,腦子瞬間一片空白」,之後他緊接着追問:「你說清楚點,哪裏殺人了?」 

  在徐應彪的再次追問下,緊張過度的楊家亮才反應過來,隨後告訴徐應彪,本村發生了命案:村民王家飛及其三歲的弟弟王家紅被人殺害。 

  周桂清是李昌奎殺人前見到的最後一位村民。 

  他說,案發當日他在劉正書家溝放牛時遇見了穿着白色衣服和鞋子、從外趕回的李昌奎,李昌奎叫他一起回家。

  兩人走到了一棵黃果樹下乘涼時,李昌奎獨自一人離開。 


  周桂清說,他看見李昌奎並未直接回家,而是走到了王家飛的家門口,隨後又看見王家門邊的水溝里有人伸了只手,但看不清是誰的手,隨後又看見李昌奎彎下腰。 

  約半個小時後,周桂清路過王家門口時候,發現水溝里有一雙紅色的涼鞋。據李昌奎後來的供述,那時候他已經殺了王家飛。 

  王家飛的哥哥王家崇第一個趕回了自己的家。他發現家裏前後門均被鎖住,於是翻過1米多高的土院牆進家。

  「當時看到二伯王延金房間門口有很多血跡,然後我進堂屋後,看到妹妹和弟弟躺在那裏。」王家崇說,王家飛和王家紅被繩子勒住脖子並捆綁在一起。他顫抖着彎下身子,用手指小心的觸碰了下妹妹王家飛的鼻子,發現人已經斷氣。 

  王家飛的母親陳禮金從外趕回,得知19歲的女兒及3歲的兒子被殺,當場暈了過去。 

  金沙江邊的這個不起眼的村子,瞬間炸了鍋。 


  糾紛:命案發生前,兩家正在談判 

  案發後三個小時,巧家縣公安局的辦案警察沿着陡峭的懸崖步行趕到案發現場,並初步判定兇手為同村村民李昌奎。 

  實際上,在案發前的三個小時,李家和王家正在進行一場糾紛調解。鸚哥村委委員楊家亮、陳禮朝約李昌奎的家人及王家飛的家人前往村另一頭的電廠溝進行談判。 

  而談判的起因是,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貴在收取「一事一議」群眾集資自來水管費時多收了王家20元錢,從而引起王家飛的母親陳禮金的不滿。 

  在陳禮金上門與李昌貴理論時,兩人發生了口角,隨後陳禮金被李昌貴打傷。 


  事實上,李、王兩家曾是摯親。李昌奎的母親陳禮村與死者王家飛的母親陳禮金是堂姊妹,感情甚好。「農忙的時候,我們兩家還會互相幫助。」陳禮村說。 

  在李昌奎姦殺王家飛的時候,王李兩家還在調解中。 

  直到14時許,李昌奎的突然出現,調解才戛然而止。 

  彼時,正在和王家「談判」的李昌貴夫婦看到正在匆忙「逃跑」的弟弟李昌奎的鼻子及嘴巴上有血跡,便追上去問其發生了什麼事情。李昌奎伸出兩根手指,跟大嫂說:「我整倒兩個了。」 

  李昌貴大驚,馬上跑去跟村委委員說:「我弟弟可能殺人了。」 

  感情:死者與兇手曾談過戀愛 


  李昌奎姦殺王家飛的消息讓鸚哥村村民很意外。 

  李昌奎的母親陳禮村至今想不通,自己的兒子怎麼會殺掉心愛的人。 

  在陳禮村的記憶里,兒子李昌奎不止一次跟自己提及到他和王家飛在戀愛,並在昆明打工時已經同居:「他說,媽媽你總說我討不到老婆,王家飛現在就和我在一起呢。」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也說,他們以前談過戀愛。 

  不過,這樣的說法被王家飛的哥哥王家崇否認了:「只是在一起打工,沒有同居。」王家崇2008年在昆明打工時,曾在彼時做包工頭的李昌奎手下做刷牆工人。 

  也就是那一年,李家找了媒人周天祥前往王家提親。 


  據雙方的回憶,當時李家帶着糖和水果到王家提親,遭到王家拒絕。 

  李昌奎的母親說,堂妹陳禮金曾告訴她,不願把女兒嫁到村里,想把女兒嫁到城裏,離開大山,所以拒絕了婚事。但陳禮金並不這樣認為,她覺得李家人品性不好。 

  此前,王家飛的家人始終不承認兩人談過戀愛。但在7月11日,新快報記者再次詢問兩人之前是否談過戀愛時,王家飛的哥哥王家崇承認說:「是。」隨後他補充說,「但是後來不談了。」 

  王家崇說,他們家人都不喜歡李昌奎,王家飛也就不願意談了。 

  爭議:殺念因糾紛還是感情? 


  王家崇此前對媒體陳述,李昌奎是因為兩家發生糾紛而殺害了王家飛。 

  他說,李昌奎的回家,是因為其哥哥打電話給他,叫他專門回家。 

  不過,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貴說,自己並未與弟弟打過電話叫其回家處理糾紛。而李昌奎在一審法庭上亦供述:「是王家飛打電話給我,叫我回來了斷我們兩個人的事情以及家裏的糾紛。」 

  李昌奎在法庭辯稱,自己並非預謀報復殺人,是因為王家飛打電話叫他回來處理感情和家人的事情,在談判過程中,因王家飛先動手打了自己,他一時激憤最終將對方殺害。 

  談及與王家飛的感情時,李昌奎稱,王家飛說「不和你在一起了。」 

  被一審法院指定為李昌奎辯護的律師唐興勇說,李昌奎自述的殺人動機並非因為收取自來水費的而產生的兩家糾紛。「是因為那個女娃娃提出分手,李昌奎才殺了她。」 


  昭通市中院的判決書上提到:「李昌奎因為感情糾紛一直想報復王家飛。」而雲南省高院的終審判決書也提及:「被告人李昌奎與被害人王家飛存在感情糾結。」 

  王家並不認可這點,他們始終堅持是因為兩家糾紛而發生命案。 

  案發時,兩家正為這場糾紛談判。彼時,協調這場調解的村委委員之一陳禮朝近日對新快報記者表示,其實就在李昌奎出現前,亦即李昌奎行兇時,兩家的調解就要結束了。「兩家都快說好了,馬上就要談完了。」

  落幕:婚房的磚頭砌了墓穴 

  19歲的王家飛和3歲的王家紅死了。 


  王家悲痛之餘,決定先安葬王家飛及王家紅。 

  但,矛盾再次激化。 

  王家崇說,他們在第二天(2009年5月17日)前往李家,要求李家拿出5萬元安葬費,但遭到了李昌貴的拒絕。

  李昌奎父親李順祥說:「人是我們家殺的,但我們家沒錢。」 

  王家徹底被激怒,當天下午,王家將兩具屍體抬到了李家門口。 

  村委會幹部及縣鄉兩級幹部開始介入。經多次協調,李家終究無力拿錢賠償。無奈,茂租鄉人民政府決定強制公開變賣李家的鋼筋、水泥、磚頭、羊等財產。 


  李昌奎的母親說,鋼筋、水泥和磚頭,是兒子早已買好準備蓋婚房的。「他準備和王家飛結婚,專門從山外面買來磚頭,準備蓋婚房的。」 

  然而,王家最終用這些磚頭給王家飛和王家紅砌了一座墳墓,而墳墓就在李家的田地里,距李家不足100米。

  如今,這座墳上,已經開滿了白色的小花。 

  雲南省高院副院長:「我騎虎難下,但死刑是時候改變了」 

  不能以公眾狂歡的方式殺人 


  昭通男子李昌奎姦殺19歲少女王家飛後,又將其3歲的弟弟活活摔死。 

  其後,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這次不被死者家屬認可的自首,最終成為他的「免死金牌」。 

  2010年7月15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此案後,改判李昌奎死緩。 

  理由正是——其有自首情節。 

  該判決最終引發一場轟動全國的輿論風暴,並被稱為「賽家鑫」案(賽過藥家鑫)。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因此被推向風口浪尖。 


  在該案中,兩次判決的最大差異在於,一審法院認為,雖有自首情節,但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二審法院則認定了自首情節,並將此作為改判死緩的重要依據。 

  這種「自首」,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的自首?「自首」能否成為「免死金牌」?

  昨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高院副院長田成有接受了新快報記者的採訪。 

  他的說法是:不能以公眾狂歡的方式殺人,殺人償命的陳舊觀點也要改改了。 

  以公眾狂歡的方式殺人是對法律的玷污 


  截止記者發稿,騰訊網的民意投票顯示,97.61%的網民要求判處李昌奎死刑,1.39%的網民支持雲南省高院判處死緩,1%的網友認為不好說。 

  輿論壓力很快將雲南省高院壓得喘不過氣來。「死刑」似乎成為息事寧人的唯一手段。 

  但是,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成有還是表了態:「這個國家需要冷靜,這個民族需要冷靜,這是一個宣洩情緒的社會,但這樣的情緒對於國家法律而言,應冷靜。我們不會因為大家都喊殺,而輕易草率的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田成有說,自己所承受的壓力確實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也不能因為大家憤怒,就隨意殺一個人,法院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包括民眾、媒體、學界。但最終,審判還是要以國家的法律為基準。」

  「社會需要更理智一些,絕不能以一種公眾狂歡式的方法來判處一個人死刑,這是對法律的玷污。」

  死刑是時候改變了 


  「10年之後再看這個案子,也許很多人就會有新的想法。」這是田成有對該案的認知。 

  「我們現在頂了這麼大的壓力,但這個案子10年後肯定是一個標杆、一個典型。」 

  田成有說,之所以採取死緩,也是基於最高人民法院曾經有明確規定:對於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為什麼最高法近年來一直提出「少殺」、「慎殺」,就是要給予人性和人權。「我們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經那樣,草率判處死刑,殺人償命的陳舊觀點要改改了。」田成有這樣說。 

  他認為,減少死刑已經成為了大趨勢,現階段我們不能再用酷刑,這是奴隸制、封建制的落後方法。

  有一種騎虎難下的感覺 


  在談及輿論壓力時,田成有也說自己非常為難。作為一名執法者,有一種騎虎難下的感覺。 

  他說:「說真心話,我不是為李昌奎個人說情,李昌奎和我沒有任何關係,我是作為一個執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談,判決也不是經過一個人出來的,是經過27名高院審判委員會成員討論而來的。」 

  他同時強調,理解網民對判決提出的異議,但這都是觀念的問題,是殺人償命的傳統意識與現代司法理念、國家刑事政策的差異,這些都是可以公開來探討。 

  專家觀點: 

  該案應強調「不能從輕」的一面 


  宣東,全國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1999-2003年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宣東認為,改判死緩不太恰當。法律規定,投案自首不是一定要從輕處理,投案自首隻是個從輕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是「可以從輕」,不是「應當從輕」。這需要看犯罪情節,如果案件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惡劣,民憤極大,那麼,就不能機械地從輕。 

  他認為,該案是有預謀、有準備的犯罪,不像藥家鑫案件那樣,是突發交通事件引起的殺人行為,這中間還有一念之差的問題。「李昌奎這個案件,我們要強調不從輕的一面。」 

  還是要暫時保留死刑 

  楊學林,北京知名律師,李莊案辯護律師。 


  楊學林認為,法院減少死刑判決的理念是對的。但是選擇這個個案作為典型案例不大恰當。 

  該案據說是有感情糾紛在裏面,但是,涉及到一個與兇手沒有直接關係的小孩,所以歸為「家庭鄰里糾紛」進而減輕判決,不大妥當。 

  由該案再次引發了有關死刑存廢問題的爭議,楊學林認為,在目前死刑沒取消的情況下,要儘量減少死刑,死刑要暫時保留、逐步減少、將來廢除。 

  他主張逐步分案件類別廢除。「但是現在需要減的沒有減,一個原因就是,全國各地高院在減少死刑的把控上,標準不一樣。」 

  他認為,死刑肯定要廢除。但是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暫時還是要保留死刑。 

  比藥家鑫案更嚴重 


  李春光,全國律師協會刑律委員、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 

  李春光認為:李昌奎二審被改判死緩,並不屬於貫徹「少殺、慎殺」的範疇。 

  該案的起因即便確有鄰里糾紛,但無論是強姦王家飛還是勒死王家紅顯然都已經明顯超出了「民間糾紛所引發的犯罪」範疇。 

  對比藥家鑫案,李春光認為,從直接危害來看,李昌奎的直接危害後果更嚴重、手段更殘忍,既涉及兩命,也涉及兩罪。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金羊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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