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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揭秘:許宗衡替哪位中央領導坐牢


    法庭的控罪印證了專寫政治內幕的軍旅作家師東兵的講法。師、許兩人曾互稱兄弟,許宗衡被中紀委帶走後,師東兵曾撰文指證許的「罪行」,引述許宗衡說:「我到這個地步不知花了多少錢呀……我就是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當上這個市長,我已經投了不少資了,現在已經豁出去了。好多企業家為了我當市長,都願意豁出老本……這些人出錢幫我當官,我得還債呀。」
    師東兵說,許宗衡「還債」的方式就是以審批權,為這些企業家謀利益,讓他們承包工程、中標某些項目等,而許宗衡買官賣官的標價:一名區的正職不低於一千萬元;大集團正職不低於八百萬元;一般局長在五百萬元至六百萬元之間。至於更改土地用途,每個項目至少要收兩千萬元。海外傳媒曾報道,許宗衡貪污受賄達到二十億元,是控方公佈的六十多倍,且準備買更大的官來做。
    兩者相差巨大,要麽控方掌握的證據不足,要麽有意放他一條生路。
    老實說,許宗衡被軟禁了二十多個月,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之下,甚麽問題他也會交代清楚,甚麽罪狀也會招認,更何況當局若要整死他,怎可能找不到證據呢?因此,這是當局有意放他一馬。
    其一,北京對死刑的態度近年有所改變,能少殺或不殺就少殺、不殺,並將死刑覆核權由省級法院收歸最高法院。不殺許宗衡,跟此趨勢脗合。
    其二,死刑並不能遏止官場的貪腐,成克傑、王懷忠、鄭筱萸等貪官被斬後,官場貪腐有增無減;相反,若將貪官的罪狀全數列出,以證明他足致死,則涉案金額及其糜爛生活皆極度駭人,貪官固然死不足惜,但對中共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會造成巨大衝擊。因此,近年貪污案多是高舉輕放:拉人時講得嚴重些,判刑時有所保留。許宗衡案也是如此吧!
    如在法庭公開許宗衡所有罪狀,勢必要追究更多向他買官和給他賣官的人,不僅數十或數百名深圳官員涉案,深圳官場會大地震,還要追查誰收了他的錢,讓他十二年間由處級小官跳升為深圳市長?有此能耐的必是政治局委員或以上的國家領導人,豈非連中南海也受牽連?
    為免造成官場的更大震動,更不能「禍及」中央,於是只能輕輕放下許宗衡,讓他代那名中央領導人受罪!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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