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來自加拿大的消息說,被中國大陸在全球通緝的富商曾漢林已經在星期三(2月16日)被押上飛機,從加拿大遣返中國大陸。
法新社援引曾漢林的律師金威爾發表的講話說,加拿大聯邦法院同一天早些時候作出裁決,拒絕了有關他可能在中國大陸遭受酷刑或處決的申辯。
中國大陸當局指控曾漢林在一項公司合併行動中有欺詐行為。現年65歲的曾漢林是廣東飛龍集團前任董事長。
加拿大媒體引述金威爾稱,曾漢林和家人在1999年11月使用在多米尼加購買的護照飛抵加拿大。
金威爾說,曾漢林在2004年6月因訪問簽證過期而被捕。曾漢林與家人曾申請難民,但是遭拒;之後又上訴,仍然被拒。
曾漢林的律師小組此前辯護說,其當事人擔心回到中國大陸後,將可能被判處死刑。
金威爾說,加拿大不應將一個人遣返到一個他可能得不到公平審判,甚至會被判處死刑的地方。
但加拿大檢察官對這種說法進行了反駁,稱有關說法「純屬猜測」,法官同意檢方的看法。
加拿大聯邦法官博伊文說,律師的有關辯詞純屬猜測,因為沒有證據顯示,曾漢林在被遣返中國後會受到酷刑折磨或被判處死刑。
金威爾律師說,他的的當事人對有關判決感到「極為震驚」。
這位律師說,加拿大政府的作法實際上是把他的當事人交到中國大陸行刑者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