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遇害維權村長錢雲會天涯被滅絕原帖:是官還是賊

—[百姓聲音]是官還是賊:訴政府官員豪奪寨橋村146公頃家地始末

[百姓聲音]是官還是賊:訴政府官員豪奪寨橋村146公頃家地始末
    
    
浙江樂清蒲岐寨橋村長錢雲會生前的原貼


    
    

 

 

 

 

 

 

 

2004年4月3日,浙能樂清(南嶽)電廠企業法人施建傑夥同樂清市國土局長陳獻峰及樂清市政府征地辦主任屠俊勇(現國土局長),先召喚寨橋村雙委幹部部吳康銀、錢傳勇等10人到樂清市蒲岐鎮人民政府開會,然後將人帶到預先等候的公安警車裏,押送至雁盪賓館禁閉6天,讓他們簽下沒有文號的空頭征地文件(此屬廢紙,只要再拿回局裏在頭上加一行文號就可以成為正式文件)。
    
     村民發現被愚弄後,到樂清市政府問話,遭至樂清市政府調遣防暴警察圍毆村民。2004年4月28日,共打傷130多寨橋村民同時,一天共刑事拘留了寨橋村民72人。「4.28」流血事件黑白顛倒監突察報告,於浙發改稽察(2004)478號,簽發人吳華海。(2005)樂監刑初字第001號輕罰(2004)溫刑終字第846號包括我等4人,每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寨橋村聯繫法律精英,查悉到省國土資源廳關於浙能樂清(南嶽)電廠,「一書方案」報批國家的一系列政府文件檔案:
    
     國土資函(2005)821號,共計批准規劃建設用地110.7282公頃。拆遷安置用地交由當地(樂清市)人民政府按規劃和設計合理安排使用,迄今蛻變為樂清灣開發區(圈地塊)地產專賣搭車電廠的項目。所以動態資本金中國人民銀行貸息款建造的南嶽電廠(報批名稱為浙能樂清電廠)。批件國家發改能源(2005)602號:國電、浙電、溫電、正泰、華峰分別按23%、51%、16%、5%、5%組股投資。
    
     樂清市人民政府公告國土資函(2005)821號文件「精神」二字,圈得地塊搭車項目,其經濟性質該為資本金投資呢?還是地產專賣分成。於此該是國家政府工作的原則問題。
    
     又因作假國家政府文件,免費騙征強用了寨橋村146公頃的農用地。寨橋村民從農,本已無力生存;可是樂清市黃政強、潘孝政政府仍調集公安警察鎮壓村民反抗,殘酷毆打失地的寨橋村村民,因此寨橋村老人協會建議關注審核,從下證據:
    
     1、 蒲岐鄉寨橋村山林土地權證字第33-14號
     2、 樂政發(1992)10號和1998年12月立的「友誼壙」碑文
     3、 空頭文號的2004年4月8日綜合,寨橋村山林土地出讓《六項》
     4、 浙江省政府征地辦製作的十字中線定位寨橋村山林土地建造電廠主體工程地圖一張
     5、 電廠高壓電線侵佔了寨橋村大片農耕地,請實地踏勘
     6、 2005年5月17日假的村長錢雲會為首的村民代表會自願土地出讓手續,即蒲岐鎮委書記許創海手跡,報廢的吳康銀屆村民委公章簽印
     7、 建設項目為「調包」拆遷補償的政府逐級,制假的領導簽批手續
     8、 發改能源(2005)602號和國土資函(2005)821號原始檔件;總之,浙能樂清電廠「一書方案」全套
     9、 樂清市人民政府《通告》、《公告》
    
     如此強取豪奪一手遮天的行為謂是官還是賊。試問一個以農耕為生的村子,會自願將自己賴以生存的土地出手轉讓不拿分豪?
    
     為了寨橋村的土地解決問題我錢雲會(村長)和眾村民為了討個說法一直為此事奔波六年載卻一直未被妥善處理,迫於無奈之下只能上網公開事實,讓更多的人了解此事,也希望人民的權益能得到真正的維護。
    
     代表人:錢雲會

責任編輯: zhongkan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0/1230/190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