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此我們對米氏波蘭觀契合中國模式和世界經貿政治秩序論(改變論),給出否定結論(劉自立︰《米尼齊克的波蘭觀不適應中國》),現在,看到米氏以下論斷,不能不說他又說錯了一個重要觀點——台灣模式,在86年政改前後,都不是他說的「列寧模式」,而是專制主義自由主義經濟政治模式。這個模式在二蔣時期,明確是專制主義模式;後蔣時期是民主模式——和列寧極權主義模式絲毫無關。固然,我們知道,在蔣介石時期,含在大陸時期,他的專制獨裁統治給中國以蘇俄趁機而入的可能;甚至給日本一個趁機而入的可能;再,他也一度崇拜法西斯主義於三十年代。但是,蔣介石從來不是列寧主義者(孫文,甚至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列寧主義者;這是歷史常識;雖然,孫文聯共融共;蔣介石屈從西安事變變局,給六千人中共以翻身解放機會);但是說他們是列寧模式,就是滑天之大稽了。主要問題是,蔣經國改革前,台灣模式是不是列寧主義?此文尚短,不便贅言(可參見鄙文《台灣民主化啟示》)。簡而言之,台灣模式不是列寧極權主義,大致分析如次 ——台灣是反蘇主義者統治的世界右翼政權;這是明顯的事實。其右翼特徵,主要是沒有廢除私有制。這個私有制時期,一直延伸到1949年的整個大陸(含台灣,香港)。 49年以後,台灣依然是私有制經濟。這一點勿庸置疑,也是常識——何以是列寧模式呢?列寧主義要則何在?就是廢除私有制。難道老米就連這個東西也無知嗎?
二,台灣自由主義由來以久。日治時期,台灣民主進程業已發端。其面臨的統治,是殖民主義鐵腕而非列寧模式。於是,即便在日本時期,台灣人在所謂建設和鎮壓雙層軌跡中抗爭和生活;以至於今天,台灣人對於日本統治作用,還是雙重說法。但是,台灣人沒有人說,台灣日治時期,是列寧模式;沒有這個笑話。從細而言,台灣自由主義作用於二二八以後的政治,含絕多的民主或者亞民主元素——這裏簡單提及之︰1,選舉自由和半自由—— 相對1918年列寧血洗彼得堡街頭,鎮壓屠戮工人和反對派堅持議會原則之遊行示威群眾,簡直是天壤之別——台灣所謂外省籍人士參加並且獲選成功(五十年代),是一個專制主義、半民主定位權力之表達。 (亦見上《啟示》文。)2,台灣鎮壓民主人士的同時,蔣介石保留了胡適這樣的自由主義者。他們和反對派《自由中國》的思想言路影響,一直以來就沒有被蔣介石取締;蔣更不可能取締胡適——而列寧則鎮壓了所有的反對黨人,富農,地主和知識分子;蔣介石的土改贖買政策和列寧的肉體消滅不可同日而語。 3,美國人和中共建交後,台灣政治形勢急轉直下。沒有西方支持的台灣,只好打出最後一張民主牌,就是解嚴開放,開放黨禁報禁,允許反對黨存在——而這個東西和台灣前此之保留私有制度和非政治經濟資源全部壟斷於民間和社會,不可同日而語;產生絕對化聯繫——也就是說,如果此前,台灣從專制主義轉向國家壟斷,含廢除土地和其他資源民間佔有的私有制變為1933年希特拉式的極權主義統治體系,變成列寧主義和現在的中國模式,台灣轉型,勢必胎死腹中。這就是我們所謂專制主義轉向和變型的先決條件。
三,如果不是從專制主義轉向民主, 而是要從列寧主義和中國極權主義模式,轉向民主,走台灣之路的可能性,幾乎是0。 (我們多次言及印度之路,南非之路,第三波國家民主之路,很少有從極權主義體制里轉型成功的例子——蘇聯是唯一例外;而蘇聯轉型,與其說是其內部爭奪,不如說是冷戰打敗了他「不」轉型的可能—— 此前,我們業已提及(上引)。所以,3,橫向比對東歐和蘇東波轉型,一言蔽之,就是美歐(西歐)打敗蘇聯的結果,而不是,或者不全是米尼齊克,哈維爾甚至杜布切克作用其中的因素——雖然,這個因素也絕對不可或缺。
全部問題歸結到一點,就是上引老米所謂的——
「如何在經濟改革中取得折衷,這和西班牙有所類似。 從佛朗哥的獨裁到後來的轉型中,都是如此。我認為對中國人而言,中國人眼中看到的北韓,台灣也有過類似轉型。台灣最早也像列寧的模式,台灣後來也經歷了民主轉型。
我們認為各位可以從現在開始研究世界上所有的轉型模式。我們也必須意識到,民主並非意味着天堂,民主最大的特點就是對他者的容忍,也是對我們的反對方的容忍」。(見傅國涌博客)
所謂容忍說,和解說,非仇恨、非暴力說,大善人,大仁義說, 充斥了東西各種權威抑或並不著名之人物的嘴巴。他們從來不像古拉格群島或者中國勞改統治乃及斯大林集中營經濟那樣,把這個帽子,重新還給那些製造不容忍,不和解,不大善,不仁義者;他們也不管這個弱者棲身在飢餓和死亡邊緣的時候,本來不是讓他去「保護鳥類」,而是要保護自己,哪怕允許他吃掉掉在他身邊任何一種必須保護的鳥類。我們說,這些和解主義和中共和諧論的一致之道就是,不分權力和權利的不同,用一種無法操作的宗教語言說,你要被打,就是左臉被打後,要伸過去右臉。這些話,我們說得很多了,不再重複。最後指出,政治作用和宗教作用的璧和,不是讓無權無勢者呈現出一種伸過全臉的被打姿態,而是應該改變一些什麼。這個極權主義氛圍和場域裏,根本就沒有什麼雙方或者多方可以商量的共同地帶。你讓太子們交出上百億、幾十億資產嗎?你讓一天爭不到一美元的人們,和億萬富翁共同說些什麼呢?於是,課題轉向中間;可惜,這個中間,只能是向上或者向下的趨勢中產物——他們廢棄了和政權的合作,就是一窮二白(少數受白宮保護者,只是異數,佔到總人口的億萬分之零點點點幾——也許,有一天,白宮也不再保護之);而允許億萬資產存在的社會,既不會轉變成為消費社會,也不會自動像耶穌一樣,產生救助窮人的契機和可能。所以,看到中國模式,以為它是一個「經濟模式」者,不是白痴、就是別有用心者(原諒我們此語的文革語言特徵。)中國模式,就是一個窮盡經濟人權的模式,更不要說追求政治人權和人權本身了。
劉自立︰米尼齊克又錯了!
—兼論「台灣不是列寧模式」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新世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0/0717/1731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