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的律師楊照東走出法庭後被記者包圍。
本報訊 (記者 洪雪)備受關注的黃光裕案於今天一審宣判。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宣判結束後,黃光裕的律師楊照東表示,判決比想像的要重。
據悉,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判罰個人罰金數額最高的。
上午現場
法院戒備森嚴
早晨7點,二中院門外就停靠了多輛警車,身穿警服的警察在該院西門和北門外拉上警戒線。有行人誤入警戒線,很快就被警察勸離開。
身穿黃色背心的協管員更是早晨5點就上崗了,「我們也不知道有什麼事情,就知道有一個大案子,要早上崗,不得讓任何車輛停在法院門外。」一名協管員說。
在法院裏,8名法警和警察在通往該院一層的第二法庭把守,每個進去的人都要經過檢查。一名記者成功混進去,但是不到 5分鐘,該記者就在4名法警的陪伴下被「送」了出來。
法庭宣判
聽完宣判家屬情緒激動
宣判於9點30分開始,旁聽席上坐滿了人。黃光裕的母親和兩個妹妹都到庭。
宣判用時大約40分鐘。聽宣判的過程中,黃光裕表情平靜,聽到自己被判決14年,他並沒有立刻表示是否上訴,而是稱要回去考慮一下。
與黃光裕的平靜相反,黃光裕的兩個妹妹和母親則情緒激動,認為判決過重。
而黃光裕的妻子杜鵑聽到自己被判刑3年6個月後,表情也較平靜。
另外,內幕交易罪被認定為單位行賄,所以最終國美被判罰金500萬,鵬潤被判罰金120萬,
獨家採訪
律師下午探視黃光裕是否上訴再做決定
9點40分,黃光裕的律師楊照東從西門出來。30多家媒體記者在警戒線外一直跟跑了100多米後,在北門外堵住楊照東。
楊照東在記者的包圍下艱難地走到了自己的車邊。本報記者一把拉開車門進入楊照東車內,對其進行了採訪。
楊照東表示:「判罰較重,黃光裕在法庭上也沒有做更多表示。」
對於單位行賄罪,法院認定為自首。「我們認為在定罪的前提下判得稍重。」楊照東說定罪本身有很多問題,有些問題確實是法律上的問題,但在判決里都輕描淡寫就過去了。
「這種案子黃光裕自己有一定的準備,因此當庭沒有表示上訴。下午我要去會見他,看看黃光裕的意思再最終做出決定。」 楊照東表示。
三個罪名的判決結果
非法經營罪:法院判決非法經營罪成立,黃光裕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2億元
內幕交易罪:法院判決黃光裕有期徒刑9年,罰金6億元;杜鵑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2億元;許鍾民有期徒刑3年,罰金1億元
單位行賄罪:法院判決黃光裕有期徒刑2年;許鍾民有期徒刑1年;國美電器罰金500萬;鵬潤地產罰金1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