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網絡圖片)

劉芳菲身穿名貴大衣(網絡圖片)
王益涉嫌受賄一千一百多萬多元案30日在北京開審。據《法制晚報》報道,根據行賄的港商李濤的證詞,央視女主持劉芳菲在北京買了一套房,月供上萬。王益讓李濤給劉二百萬元用於還貸。後來王益被調查時,王讓劉把錢還給李濤並付了利息。
劉芳菲親自為案件提供了書面證詞,承認王益曾收受李濤的賄款,為她償還房貸。證詞還顯示,王益離婚後,與劉芳菲建立戀愛關係,兩人感情甚篤,一度談婚論嫁,後因王益家人反對,導致兩人無法成婚。王益案發前兩年左右,二人分手。
劉芳菲雖然月收入只有約兩萬元,但生活十分奢華,開名車,住豪宅,擁有多個LV等名貴手包。對於網上早前傳她捲入王益案,她曾發表聲明稱「從未涉及任何不道德的情感瓜葛」。
劉芳菲是央視當紅主持人,在王益受賄案庭審時被牽出來,自然引起轟動。所以,這條醜聞對央視的名聲、對劉芳菲本人名譽的「殺傷力」很大。各大媒體刊登這條消息時,語氣都比較肯定,唯有新華社在報道「涉案」的兩位明星名字時,都在名字後加了括號,內有一個字:音。新華社含糊其辭的報道被指是一種耍滑頭辦法,防止萬一案子辦不下來,被劉、趙兩人反訴訟侵犯「名譽權」。
東方網指出,作為平時對敏感事件反應很快的央視,這一次卻反應「遲鈍」,央視的新聞、法制類節目如「1加1」、中國法治報道等都不吭一聲,就連央視高層或劉芳菲所在部門,也都不置一詞,集體「失聲」,這太不負責任,也凸顯央視的尷尬。
而在此前影星章子怡「詐捐門」事件卻成為央視專題,一天登三個節目,央視新聞頻道分別在《東方時空》《新聞1+1》、《24小時》炮轟章子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