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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勇俊控告旅行社侵害私生活和肖像權

 
▲裴勇俊 / 朝鮮日報日文網
裴勇俊以「侵害私生活和肖像權」為由,將S旅行社告上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要求賠償1億韓元的精神損失費。原因是,S旅行社製作並出售讓日本人依次訪問裴勇俊住宅、裴勇俊常去的咖啡店和美容院等場所的旅遊商品。裴勇俊要求S旅行社在網上侵害肖像權時每次支付5000萬韓元。
 
裴勇俊在訴狀中主張說:「S旅行社擅自在網上登載我的姓名和照片,還找到我家,嚴重干涉了我的私生活。」裴勇俊還表示:「S旅行社把我常去的咖啡店、美容院、健身房和私宅也加入到旅遊商品項目中。S旅行社答應取消該商品,但至今沒有落實。」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朝鮮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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