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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警臨時性強姦花季少女案 還有女孩受害

導讀:6月10日晚,湖州南潯善璉派出所兩協警帶領陳潔與沈笑一吃飯。蔡驥榮駕駛自己的現代轎車到新時代賓館內201開個房。兩人趁陳潔醉酒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待陳潔酒醒有意識後,發現自己下身赤裸

  在審訊中,蔡驥榮、邱國華痛哭流涕,懺悔自己的所為。兩人稱,他們一直將陳潔當作妹妹,當晚喝醉了酒,才做了糊塗事。 35歲的蔡驥榮說,做了好幾年協警,自己以前抓賊、維持秩序的事沒少做,沒想到幾杯酒下肚,竟也知法犯法…

  

 


  
 


  兩協警、兩女孩、一個房間

  晚上9:40左右,突如其來的一個電話,讓沈心平(化名)一家陷入難以言狀的慌亂之中。

  電話是女兒沈笑(化名)同學丁某打來的,丁語氣急促地告訴沈心平夫婦,沈笑剛剛給她打過電話,說是被兩個男人關在一個叫不上名字的賓館內,想出來,卻被攔着,想回家,又不知道怎麼走。

  「丁給我們說,沈笑在電話中只是哭,卻又不說什麼事。」憶及半年前的那個夜晚,沈心平夫婦心有餘悸。

  沈是浙江南潯善璉鎮的村民,家中有一個棋牌室,平時做些紡織生意,沈笑是他們唯一的寶貝女兒,19歲,今年剛剛高中畢業。

  過了沒幾分鐘,丁某第二次給沈心平夫婦打來電話,說和沈笑在一起的,還有另外一個同學陳潔(化名),讓沈心平他們趕快去找陳潔的父母。

  心急如焚的沈心平立即和陳潔的父親陳近名(化名)取得了聯繫,並約好了一起去找兩個孩子。但兩個孩子究竟在什麼賓館,和兩個什麼樣的男人在一起,到底發生了什麼,又為何哭泣,沈心平和陳近名不清楚,也不敢去想,只能暗暗祈禱。他們撥打沈笑的手機,手機一直不通,撥打陳潔的手機,只聽得「餵」的一聲便掛掉了。

  心急如焚的沈心平和陳近名兩人先是撥打了110報警,接着又到了最近的善璉鎮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告訴兩人,由於是深更半夜,又不知道人在何處,他們也沒法去找,只能找到後再通知他們。

  12點鐘左右,焦慮萬分的沈心平突然接到居住在善璉鎮的妹妹打來的電話,說沈笑和陳潔已經到了她們家,問發生了什麼事,兩個女孩不說,只是哭。

  兩位父親連忙趕去,等到了地方,兩個孩子已經在房間睡下了。兩位父親分別追問自己的孩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兩位女孩的回答很一致:「沒什麼事。」 「她一直咬定,說沒什麼事。我們也不好再問什麼。」沈心平說,過了一會,陳潔就跟着他的父親回了家,沈笑當晚就在姑姑家睡下了。

  幾個月後,南潯區檢察院的起訴書披露當晚的部分細節: 6月10日晚,湖州南潯善璉派出所兩名協警邱國華與蔡驥榮,帶領陳潔與沈笑一同出去吃飯。席間,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陳潔不勝酒力,待晚飯結束後已醉得不省人事。為了給她醒酒,蔡驥榮駕駛自己的現代轎車帶大家到練市鎮新時代賓館內201開了個房。到房間後,兩人趁陳潔醉酒沒有意識、無力反抗之機,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待陳潔酒醒有意識後,發現自己躺在賓館房間內的床上,下身赤裸……

  被遺漏的受害者?

  在南潯區檢察院的起訴書、南潯區法院的判決書中,都沒有提到沈笑,似乎她和這起轟動全國的「臨時性強姦案」毫無關係。

  事實是,那一晚,她和陳潔,以及蔡驥榮、邱國華兩位派出所的協警,住在了練市鎮新時代賓館的同一個房間。 11月7日,面對本刊記者的採訪,這位19歲的小姑娘表示出了憤怒:我也被他們欺負了,判3年,太便宜這兩個畜生了!

  當記者詢問當晚幾個人欺負她時,打扮入時的姑娘伸出了兩個指頭。

  沈笑回憶,6月10日當晚,她被同學陳潔喊去一起吃晚飯,結果發現有幾個她不認識的人。飯後,一男一女先行離開,一男子(蔡驥榮)帶着他們一行4人去練市鎮開了房。

  「本來喝得迷迷糊糊,頭很暈,我就先去衛生間洗澡,想清醒一下,正洗澡,結果一個男的就進來了……後來不知怎麼到床上去了,發現自己光着身子……陳潔也是裸着下身。」沈笑說,從那一天後,她就拼命地讓自己不去想這些,拼命地去忘記,還特地跑到杭州去打工。

  6 月11日一大早,蔡驥榮和邱國華就給沈笑的父親沈心平打電話,說是想私了這件事,只要他們把已經報的案撤銷,他們一定會作經濟補償,至於補償的數額,蔡、邱開出的價碼是7萬元。作為受害者的一方,沈心平儘管極不痛快,但也不想把事情鬧大,畢竟女兒還年輕,以後要嫁人,周圍的親戚都勸他私了。沈笑不同意蔡、邱二人開出的7萬元價碼,這位受辱的女孩固執地認為,「這樣太便宜他們了」!後來,價碼提到10萬,雙方口頭約定,中午1點鐘先交3萬元,餘下的錢晚上7 點之前交完。

  讓沈心平沒有想到的是,錢沒有拿到,下午善璉鎮派出所的人就來了,說是派出所已經把蔡驥榮和邱國華抓起來了。 沈心平沒有讓女兒給派出所的人講述當晚的實情,他的邏輯是,這件事過去就算了,女兒還要有自己的未來。

  於是,他將過來調查情況的派出所人員「轟了出去」,還讓女兒告訴警員:你們讓我去做檢查,我就死在你們面前!最終,沈笑從「臨時性強姦案」當事人的名單中消失了。

  5個月後,面對蔡驥榮和邱國華只有3年的判決結果,以及對方「敲詐」、「陷害」的指責,沈心平一家再次變得氣憤起來。「我要和朋友商量一下,考慮要不要去起訴他(蔡驥榮和邱國華)。」沈心平大聲說。

  鄉村醜聞和破碎家庭

  和沈笑的父親沈心平不同,陳近名和女兒陳潔的關係似乎更疏離一些。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唯一的女兒在湖州市從事何種工作以及聯繫方式。「都是她和我們聯繫。 」陳近名說,在女兒6歲的時候,妻子和他離了婚,他一個人帶着孩子過活,家裏沒錢,日子過得緊,女兒的很多事他顧不上。

  「那一天晚上(6月10日),我是急死了,給她(陳潔)打電話,餵的一聲就掛掉了,我真的嚇壞了!」 「我不知道她怎麼會和那兩個男的在一起,不知道他們怎麼認識的,等我那天夜裏見到她時,她說沒什麼事,我也沒敢多問。」

  「她平時脾氣就很倔,我們很少溝通。第二天,派出所找來了,在樓上問的她,具體問的什麼我也不知道。」 陳近名說,他不認識蔡驥榮和邱國華,也不知道他們最後被判了幾年,只記得女兒和他提起過,出了這種事,蔡和邱的妻子都要和他們離婚,陳潔覺得不忍心,於是,給蔡和邱寫了諒解書。

  11月7日、8日,本刊多次撥打陳潔的小靈通,不是無人接聽,就是接聽後就掛掉。而從南潯區法院披露出來的情況是,陳潔和蔡驥榮、邱國華二人,早就認識,而且蔡和邱二人對陳還「照顧有加」,陳潔「也頗為信任這兩個保安叔叔」。在審訊中,蔡驥榮、邱國華痛哭流涕,懺悔自己的所為。兩人稱,他們一直將陳潔當作妹妹,當晚喝醉了酒,才做了糊塗事。 35歲的蔡驥榮說,做了好幾年協警,自己以前抓賊、維持秩序的事沒少做,沒想到幾杯酒下肚,竟也知法犯法……事發後,兩人當面向陳潔賠禮道歉。陳潔最終表示諒解。

  然而,「諒解」卸不去罪責,更無法抹去「強姦」對於這些鄉土社會家庭的傷害。

  11月8日,本刊前去蔡驥榮入贅的岳父家採訪,這位家境殷實的飯館老闆,幾乎是用咆哮來表達對女婿的不滿抑或憤恨。

  26歲的邱國華自從犯事之後,他的妻子就帶着3歲的女兒離開了家,杳無音信。而邱父為了避開鄰人的目光,已經搬離了村莊,到南潯之外的工廠打工。

  臨時性的即意犯罪

  10 月19日,湖州南潯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一審分別判處邱某、蔡某有期徒刑3年。判決書寫道: 「兩辯護人關於兩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各自全部犯罪事實,具有法定從輕或減輕情節,以及兩被告人的犯罪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犯罪情節一般,主觀惡性較小,危害後果較輕,歸案後認罪態度好,真誠悔罪,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且系初犯偶犯,建議酌情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與庭審查明的事實相符,本院予以採納。」 南潯法院相關人士解釋說,「臨時性的即意犯罪」這一說法,來自辯護人提出意見時的原文表述,並不是審判法官創造出來的名詞,「它不是法律專用詞語,是辯護人自己歸納出來的。」

  本刊多方調查獲知,提出該詞的,是蔡驥榮家屬聘請的律師——湖州南太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郁其成。根據郁的簡歷,出生於1963年的他「從事律師工作二十多年」,「法律功底嫻熟,擅長承辦各類刑事辯護、民商代理以及公司法律事務」。

  郁其成律師告訴本刊,提出這種辯護意見,是他個人對於案件的一種看法,而每個律師都會對所辯護的案件提出辯護意見。正是這個辯護人自己歸納出來的詞彙,被南潯區法院全部採納。

  洶湧的網絡民意

 


  10天後,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

  在這個判決生效的當天,負責宣傳的沈曉婷,就立即撰寫了一篇三四百字的新聞稿件,發往了經常聯絡的各大媒體。很難說沈曉婷的這篇稿件有什麼問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稿件也往往很難獲得媒體的關注。一個佐證是,在沈曉婷稿件發出的當天和第二天,除了幾家網站轉載外,並沒有平面媒體採用。

  但是,互聯網讓一切變得不同。

  在中國新聞網刊載沈曉婷稿件的當天,一篇針對此文的署名為「遼河魚」的評論出現在天涯社區。

  「遼河魚」寫道:

  南潯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給兩個強姦犯定的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令遼河魚迷糊了,這是個啥概念?搜遍了網絡,也沒找到「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的來源和條款依據。「臨時」既是非正式的和短時間的行為,難道強姦犯罪還有「非正式」和時間的長短之分?這個「臨時性的即意犯罪」應是個新名詞,可以為我國的司法界又填補了一項創造性的空白,可喜可賀。

  ……

  「遼河魚」這篇網文,迅速引發人們關注,時至今日,已有100多萬的點擊和7000多條回復。

  「臨時性的即意犯罪」此後演變成「臨時性強姦」,並成為了繼 「掌上壓」、「躲貓貓」之後的又一網絡流行語。

  南潯區法院顯然很快就注意到了來自網絡的質疑。

  10月30日,就在「遼河魚」等人的評論引起網民關注的時候,南潯區法院內一場如何應對網絡質疑的會議也正在進行。

  10月31日,南潯區法院即向來採訪的媒體告知:湖州市中院將對此案展開調卷審查,審查程序已經啟動。

  互聯網上的洶洶民意,驚動的不止南潯、湖州兩級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隨後表態:「南潯協警強姦案」由中院調卷審查後,省高院要協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抓緊指導監督,務必忠於事實真相和法律,審查結論經得起歷史檢驗。如確有錯判的,要責成湖州中院依法糾正,並查明背後的原因和責任,實事求是地嚴肅處理。

  11月6日,湖州市中院給出調卷審查的結果:「發現原判確有錯誤,量刑畸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該案提起再審,並將擇日開庭審理。」

  湖州市委也做出決定,由市委政法委、市紀委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此案原處理過程中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及相關涉案情況進行調查。

  一位湖州市法律系統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刊,「如此興師動眾,會不會將一個原本無人關注、『畸輕』的案子,因受輿論影響變為『畸重』的案子呢?」

  郁其成說,他相信湖州司法機關會給這個廣受關注的案件一個公正的審判。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南方人物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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