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撈船趕到後,船主陳某(船頭着白色襯衫者)把打撈上來的一名大學生遺體用繩子綁住,
以索要更高的撈屍費
危險發生後,同學們第一時間報警求助,當地海事部門、水上派出所、公安消防人員趕到後,均以不具備條件、沒有專業設備為由,未能提供有效救援和幫助。應該說,這正是打撈船挾屍要價的壤。
緊急救援,這個本屬於公益領域的服務被赤裸裸商業化和營利化,直接或間接地侵蝕着公民的生命健康權,讓生命價值和人的尊嚴被利慾薰心所踐踏。大學生捨己救人犧牲卻遭遇撈屍者勒索,再次暴露了政府緊急救援(特別是水上救援)的缺失帶來的嚴重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