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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死黨省公安廳長何再貴 被「依法逮捕」

編者按:新華社這次報道的是「依法逮捕」而不是「雙規」。

周永康青海調研,青海省公安廳廳長何再貴陪同

2002年8月17日至19日,青海省西寧市、甘肅省蘭州市和青海省民和縣部分有線電視網絡插播了法輪功真相電視片《見證》、《歷史的審判》等內容。真相插播達半小時,覆蓋面達百分之八十,在中國大陸引起巨大震動,很多民眾通過電視片知道了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為此,法輪功學員遭到殘酷報復,至少15人被捕,有證據顯示這些法輪功學員被捕後遭受了酷刑折磨。2002年12月30日,青海省西寧市中級法院對其中一些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七至二十年,余者被非法勞教。2003年5月28日,參與電視插播的賀萬吉被青海省浩門監獄虐殺。其妻趙香忠也因講法輪功真相,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被折磨近癱瘓,放回家後不久於2003年1月離世。在一系列打擊下,賀萬吉的父親於2004年1月30日去世。為了掩蓋罪行, 青海省公安廳廳長何再貴部署把賀萬吉的一個兒子調離西寧,去偏遠的青海省海西州地區。此後,何再貴又命令有關部門將賀萬吉的這個兒子轉了業。賀萬吉的弟弟賀萬珠,因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抄家,6千多元人民幣被搶走,並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多巴鎮的青海勞教所。[21] 在關押期間勞教所還曾向賀萬珠的食物中下毒。[22]

事後,周永康對青海省公安系統進行了大力表彰, 西寧市和民和縣一些部門和個人被公安部評為先進。[23] 2003年,周永康簽署公安部2003年4號表彰令,授予西寧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全國公安機關同「法輪功」鬥爭先進集體,授予青海省公安廳安守偉、公安廳行動技術總隊李彬、海西州公安局賈旦巴全國公安機關同「法輪功」鬥爭先進個人。同時,「青海省公安廳黨委按照公安部命令精神,為以上3人各記二等功一次。」2003年6月30日,周永康簽署《關於表彰全國公安系統優秀單位優秀人警察察的命令》,將參與抓捕進行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的民和縣公安局評為全國優秀公安局, 將積極迫害法輪功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勝利路派出所[24]評為「全國一級公安派出所」。2003年9月30日,公安部政治部還將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法制科評為「全國公安法制系統先進集體」, 民和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魏占虎被評為「全國公安法制系統先進個人」。此外,2002年5月至11月青海省各級公安機關以專項清理整治互聯網有害信息、打擊信息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為藉口,向民眾封鎖法輪功真相。為此,青海省公安廳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也於2003年受到了公安部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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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
(2004年7月20日)

 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251&pop=1&pag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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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廳原廳長何再貴被依法逮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8-01 09:39:09  

何再貴
  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新華社報道,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日通過表決,確認了《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於許可對省十一屆人大代表何再貴依法逮捕措施的函》。

  何再貴曾任青海省公安廳廳長、省十一屆人大代表等職務。2008年12月,被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去公安廳廳長職務,2009年6月30日,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暫時停止何再貴的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許可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對其依法逮捕,並提請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確認。

  何再貴資料

  1952年2月生,湖北紅安人,1971年3月參加工作,青海省委黨校研究生部社會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一級警監 原河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原青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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