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黃華華談許宗衡案:不能一人害病全省吃藥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日前在評論深圳市前市長許宗衡案時表示,廣東省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廉潔奉公的,腐敗分子只是極少數,絕不能「一人害病,全省吃藥」。省長黃華華也表示,哪一個人出了問題,不等於全部幹部都出了問題。
《廣州日報》報道,汪洋表示,廣東省幹部的主流是廉潔奉公的,絕不能造成「一人害病,全省吃藥」,「絕不能因為查處腐敗案件,就分散我們抓落實、促發展的注意力」。
汪洋表示,今年以來,中央查處陳紹基、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問題,再一次表明了中共反腐敗的堅強決心,全省廣大幹部群眾對此是衷心擁護的。同時,也必須看到,廣東省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廉潔奉公的,腐敗分子只是極少數,絕不能造成「一人害病,全省吃藥」的情況。
汪洋說:「我們要倍加珍惜、維護和促進全省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絕不能因為查處腐敗案件,就分散我們抓落實、促發展的注意力,影響我省改革發展的進程。」
黃華華也表示,又稱「我們廣東處理得很好,我們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堅決打擊腐敗」,並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不要搞得人人自危,不要搞得人心惶惶,該怎麼抓,實事求是,哪一個人出了問題,不等於全部幹部都出了問題」。
黃華華當時在回顧上半年的形勢時說,上半年的經濟工作是在「極端困難」的情況下進行的,「今年是我們最困難的一年」,一是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廣東省作為外貿大省首當其衝,二是社會矛盾突出,「包括陳紹基、許宗衡的案子,可謂天災人禍,但廣東挺過來了,這麼多的事情,有些地方可能很長時間喘不過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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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撤銷陳紹基許宗衡劉友君省委委員職務
據新華網報道,廣東省委十屆五次全會17日通過決議,陳紹基、許宗衡、劉友君涉嫌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其十屆省委委員職務。
中共廣東省委十屆五次全會17日通過決議,陳紹基、許宗衡、劉友君涉嫌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其十屆省委委員職務。
陳紹基曾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廣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廣東省第九、十屆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今年4月16日,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陳紹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同日,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中央已決定免去陳紹基領導職務,正按程序辦理。
4月23日,政協第十屆廣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免去陳紹基省政協主席職務和撤銷其委員資格的決議。6月19日,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陳紹基所擔任的第十一屆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撤銷其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同年6月11日,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因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正按程序辦理。1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履行免去許宗衡市長職務的法律手續。
此前,廣東紀檢監察網5月18日發佈消息稱,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劉友君,因涉嫌嚴重違紀,經省紀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對劉友君實行「雙規」,並停職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