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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烏魯木齊事件,以下幾點應當引起注意

1,遊行示威符合憲法規定,受憲法保護,中共稱其為非法遊行是違反憲法的。《遊行示威法》也是違憲的惡法。 
  

     2,示威遊行中出現的打砸搶燒嚴重危害人民安全,應當堅決鎮壓,以維護人民安全。罪犯應當移交司法審判。
    
     3,政府鎮壓時向人群開槍的整個過程應當全面報導,不能只報道打砸搶燒,不報道軍隊開槍的具體情況。無論開槍是否合理合法,都應該公開報導。
    
     4,事件是否經由境外勢力指揮,應當由獨立的司法機構調查認定,政府部門不能代替司法裁決,更不能壟斷媒體,將自己的觀點強行施加民眾。
    
     5,事件中打砸搶燒屬於違法行為,應當由司法裁決,不能以政治批判代替或者影響司法裁決。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網文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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