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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廈倒塌「同名門」 捅破樓市官商窗戶紙

6 月27日,上海市"蓮花河畔景苑"樓盤7號樓倒塌。13層的樓房,在沒有傾斜預兆的情況下,一分鐘內迅速而整體倒塌,一棟樓的"傾覆"在工程建築史上並不多見。而且倒下的姿勢是那樣的"酷",如魯智深醉拔楊柳那樣,連根拔起,平躺在地上,竟然整體完好,多數窗戶的玻璃還沒碎!

也許是公眾見多了此類災難的新聞卻又無能為力,太憤怒了又怕傷了自己的肝,便只能以冷嘲、揶揄代之,網上有人稱此為"世界第九大建築奇蹟",還有網友建議將這個樓" 扶起來,洗乾淨,重新使用"。在公眾議論紛紛時,有種論調幾乎得到公認:這是一次不幸中的萬幸,只有一名進樓取工具的工人不幸殞命。如果等到居民入住後大樓再如此倒塌,後果該將如何?再假設一下,這幢樓臨街,它朝行人熙熙攘攘的街道躺下,又將如何?我想,對此結果,首先感到慶幸的應該是開發商、承建商以及當地政府。

抓緊查處倒樓事故中的"同姓名案"

在"蓮花河畔景苑倒樓事故"之後,隨着媒體報道的深入和網民"人肉搜索"的升級,圍繞着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梅都地產),開始浮出一條城鎮土地開發的利益鏈條。在震起滿天塵土的同時,也"震"出了另一條新聞:當地多名政府官員與此樓開發商、梅都房地產公司股東同名同姓,其中包括鎮長助理闕某、鎮征地事務所所長張某等。

30日,多家媒體披露的蓮花河畔景苑的開發商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中,多名股東與閔行區相關政府機構公務人員同名同姓。而出資270萬元的梅都地產第二大股東---闕敬德,現為梅隴鎮鎮長助理。

對於梅都地產股東"同名門"事件,閔行區新聞辦表示,閔行區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責成有關部門依法調查核實,調查結果將及時向媒體公佈。說是"同姓名案""疑似政府工作人員",其實只是一個留有退路的說法。雖然中國"同姓名"的人不少,例如一個"張偉"在全國就有近3萬個之多。但是,同在梅隴鎮,都叫闕敬德的同姓名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我們可以推斷就是同一個人。不過,說話要有證據,所以需要查一查。

目前相關部門仍然在對蓮花河畔景苑倒塌一事做調查,尚不清楚上述股東是否為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就是說,現在還沒有考慮查清股東身份的問題。那麼,在這裏呼籲一下,請閔行區的領導增強政治敏銳性,不要拖拖拉拉,對重大案情無動於衷,應該責成有關職能部門立即啟動相關調查。而且,這也許和事故本身也有某種因果關係上的聯繫呢。所以,希望閔行區有關職能部門聞風而動,爭分奪秒地查處"同姓名案",給人民一個交代。

塌樓的股東與官員同名意味深長

倒樓,塌橋,這類工程事故時有發生。諸多重大工程安全事故中,往往都能揪出一些腐敗分子。那些豆腐渣工程雖然最終沒能發揮工程的作用,但在反腐倡廉方面倒是作出了傑出貢獻。上海發生的這次著名塌樓事故,現在也被群眾雪亮的眼睛盯上了,真擔心,結果會在群眾預料之內。

雖然,現在被曝光的股東有不少與政府官員同名同姓,然在官方沒有給出正式調查結果之前,相關官員還只能是疑似官員股東。對於大量同名同姓的高度巧合,人們顯然難以置信,例如"闕敬德"這種獨特姓名,在同一個區重合的幾率可說是微乎其微。

我們深知,商品房是大型樓群,不同於其他工程,因為商品房是用來住人的,要是存在質量問題,將使人防不勝防,波及的生命與財產也極為龐大。過往的諸多安全事故中,工程質量通常與行政審批與監管不力有較大關係;監管不力,又往往與官商勾結有較大關係;官商之所以勾結,又往往與官員從中拿股份有關。為什麼一些礦難發生後,紀檢監察機關往往能揪出一些拿乾股的官員?原因就在於官員出於個人利益之需,在工程監管方面喪失原則。設若這種喪失原則的事情出現在房地產開發領域,一旦發生事故,後果肯定與礦難不可同日可語。

"樓脆脆"捅破了樓市官商勾結的窗戶紙

在關於高企房價以及政府救市的討論過程中,一個不再忌諱的結論是:這與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依賴關係甚大,巨大的攸關利益決定了積極救市的立場; 此外,還有另一個同樣人人皆知卻猶抱琵琶的結論:這與政府官員的私人利益關係密切,官商勾結的格局之下,污濁的腐敗暗流是房價高企與救市心切的一個重要原因。

"大嘴"開發商任志強曾言,房產領域腐敗遠遠不及交通領域,理由是交通領域下馬官員甚多,房產領域腐敗則通常都是事後被連帶追究。然而這一回,不幸被"連根拔起"的倒樓,捅破了糊在樓市腐敗亂象表面的厚厚窗戶紙,以實證的方式讓我們真實得以窺見樓市官商勾結的內幕之一斑。如果土地財政依賴尚且可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官商勾結則是必須立即剷除的腐敗亂象。

"同名門"暴露上海倒樓事件死穴

網友曝光的情況真實性如何?應該不會錯到哪裏去。梅隴鎮也就那麼大,那麼多政府官員,居然和房地產公司股東的尊姓大名一字不差,這幾乎不太可能。因此,倒樓事件背後,應該還有更讓人悚然的黑幕有待撕開。

據說,"地基不牢"是導致在建高樓轟然倒塌的主要原因。然而,現在看來,無論是與此有關的"河畔不宜建高樓",還是"受防汎土牆影響太大",都只是純技術化的事後判斷。更值得追問的是,河床並未改道,防汎牆也沒拆除,當地國土、規劃、城建等部門,當初為何沒有意識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到底是在什麼情況下,批准這一高層住宅破土動工的?

被網友捅開的"同名門",為我們找到了破解上述難題的突破口:有那麼多"紅頂商人"上下其手,暗中運作,要拿下幾個房地產開發批文,那不是小菜一碟麼!比如,鎮長助理下令來個"對口公關",或請市規劃局實權人物卡拉O K幾把,或請區國土部門官員"洗個澡"什麼的,大家都是"人民公僕",誰還會像往常一樣板着張臉,對在高危地段搞開發說半個"不"字呢?這,恐怕才是倒樓事件的死穴所在!

所以我以為,"蓮花河畔景苑"的樓倒了,在對其做技術性調查的同時,必須徹查其中存在的"人禍"因素。為此,建議當地監管部門責令那些官員股東,向組織和公眾說清楚這麼幾個問題:一是知不知道上面明文禁止國家公務員到企業投資參股?二是在已倒塌的高樓報建過程中,具體做過哪些見不得陽光的公關工作?三是數十萬乃至上百萬參股本金從何而來?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高端財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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