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軍政 > 正文

十年的軌跡 中共機密文件突顯維持鎮壓步步敗退

—來稿:從中共機密文件看維持鎮壓的步步敗退

作者:
從中共文件看維持鎮壓的步步敗退
 
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在不斷瘋狂升級之後,現在已經淪落到了為了維持鎮壓而無可奈何的固守底線。
 
一,從發文件不許辯護到允許對證據辯護
 
在中國大陸各地的省、市中共司法廳、司法局多年來一直在死死的控制着中國大陸律師,每年在律師所謂的註冊前培訓時,都在傳達文件中或者領導人講話中反覆強調,涉及重大案件、群訪案件、拆遷案件、法輪功案件都要求律師不能接案。
 
2009年元旦前後,山東省幾乎所有的律師事務所又一次傳達了司法廳、局的所謂文件,為法輪功代理、辯護案件,如接案一定要首先向司法廳、局匯報,經司法廳、局批准,甚至包括要審查批准律師的代理、辯護意見。
 
然而,一大批律師在高壓專制中覺醒,正在勇猛的衝破不得為法輪功辯護的高壓線。一批以北京律師為首的人權律師不僅在所謂法輪功敏感案件辯護上勇敢的走過來了,而且正在為法輪功進行合法或者無罪辯護"越戰越勇"的走向成熟!他們為維護人權、維護正義,在法庭上理直氣壯的為法輪功進行合法或者無罪辯護正在中國大地成為一種勢不可擋的潮流!
 
大勢所趨,中共無奈,二零零八年十月份最高法院秘密下發通知,強調對法輪功定性不變,但只能就證據辯護。可以看出,中共真的很虛弱了,真的後勁兒不足了。隨着越來越多的律師敢於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隨着越來越多的家屬敢於面對中共治下的公檢法說法輪功學員無罪,中共也已清楚的感覺到全民反迫害大潮澎湃而至,只得讓步,由原來的通過六一零或司法局等系統阻撓正義律師介入法輪功案件,變得有條件"允許"了。
 
二,為阻止反迫害起訴,法院竟然以違法不立案、不給裁定的流氓手段應對
 
面對大量的法輪功人員反迫害起訴,中共法院竟以不立案的耍流氓手段應對。2009年3月20日,某基層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告知要求立案的當事人:法輪功案件特殊,全省已經有統一的內部規定,大約半月前山東省高院立案庭邢主任,在一定範圍會議上,口頭傳達內部規定,並要求按此內部規定掌握操作,即法輪功當事人起訴的案件一律不立案,也不給裁定(駁回起訴裁定)。這就是剝奪了法輪功人員的訴權,法院內部稱為法輪功案件審判的端口前移,即為阻止無罪辯護不讓進入審判程序。這個內部規定並未往下發文,只是口頭掌握心知肚明,這是無法擺到桌面上的違規操作,這是明顯的執法犯法。這個內部規定很可能是中共610(阿波羅網編者註:因為在國際上臭名昭著,已經改名為「維穩辦」)的文件或者是受610操控形成的最高法院秘密文件。不敢讓法輪功個人起訴案件進入訴訟程序,這是維持迫害心虛的又一種表現。
 
根據法律規定,法輪功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無論狀告公安局綁架、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還是狀告勞教委非法決定勞教,法院都應當在7日內立案;對於要求民事賠償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也應當在7日內立案,如裁定不立案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當事人針對法輪功迫害構成犯罪的個人和單位可以提起刑事自訴案,法院應當在15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如裁定駁回自訴可以上訴。
 
然而,中共山東省高級法院視這些法律規定於不顧,居然傳達明顯違反法律的所謂內部規定,至少是在山東範圍內直接破壞這些法律的實施。其實很可能是中共法院在全國統一實施的一個邪惡規定。
誰在執法犯法、破壞法律實施?是中共非法組織610在脅迫法院破壞法律實施!是中共法院自己利用職權在協助中共破壞法律實施!!
 
三,窮途末路最後底線:法輪功類案件不允許出現"無罪"判決
 
最近,某市中共610出台秘密文件《關於應對敵情動向的防控要求》說:"無罪辯護情況,是當前『法輪功'與我對抗的一個新動向,給鬥爭增加了複雜因素"," 市610辦公室已經召集公安國保、國家安全、市檢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的領導和有關部門通報了這一新動向。" 610文件要求嚴明政治紀律,"要求市法院繼續落實好內審制度,深化工作指導,嚴格把關,『法輪功'類案件不允許出現『無罪'判決。否則就要在全國出第一例的政治笑話了。對涉案人員可根據轉化情況、立功表現,以及案件證據等,可減、可緩、可免,就是絕對不能出現『無罪'的情況"。其卑鄙行經可見一斑!
 
"可減、可緩、可免"也可以說有所進步了吧,實踐已經證明這是維持不住鎮壓、窮途末路的一種表現!
 
奧運前被瘋狂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陸續被中共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各地不斷湧現的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勇敢地站出來挑戰中共的荒謬規定,對中國司法界產生震盪。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正劍來稿有刪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09/0325/123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