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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12歲女孩遭46強姦後愛上對方

—12歲女孩遭46歲鄰居強姦之後愛上對方

12歲的女孩張某是個苦命的孩子。在她很小的時候,父母雙雙離開了她。去年中秋節前,張某被46歲的趙某強姦了。可是,在趙某花言巧語下,張某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暖,她「愛」上了大她34歲的趙某。於是,女孩賣了書本,放棄學業和趙某一起生活。

女孩遭鄰居強姦


  家住舒蘭市的女孩張某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她很小的時候,父親病故,母親在同年也改嫁了。張某的爺爺奶奶年歲已高,除了能保證張某吃飽穿暖,對於其他方面有些力不從心,張某從小就生長在這種缺乏父母關愛的家庭。張某的爺爺和趙某的姐姐是多年的老鄰居,兩家人經常走動。因此,46歲的趙某認識了12歲的張某。沒事的時候,趙某經常請張某吃飯,給她買些小東西。


  去年中秋節前夕,趙某把張某叫到家中,沒有防備之心的她被趙某強姦了。事後,趙某怕張某告訴家裏人,便百般哄騙告訴張某「喜歡她很久了」。在這以後,趙某隔三差五地請張某吃飯,變着花樣地送些小飾品。在趙某的疼愛下,張某體會到了溫暖,以為這就是所謂的「愛」。於是,在趙某打工的地方,兩人又發生了一次關係。從此以後,二人便以「老公」、「老婆」相稱。


  經常逃學去約會


  46歲的趙某,單身,沒有固定工作,經常做一些零散工維持生活。就是這樣的男子,讓12歲的女孩愛上了。自從兩人談上「戀愛」後,張某對趙某產生了依賴感,想時時刻刻地和趙某在一起,經常逃學到趙某打工的地方約會。去年11月28日,張某來到趙某處,一呆就是兩天。兩天沒有回家的張某,讓家人很擔心,四處尋找。當家人剛要報警時,張某回來了。可是,回來後的張某在沒有告訴家人情況下,悄悄地把上學的書本賣了。找個機會,她拿着錢投奔到趙某處。


  家人報警 東窗事發


  去年12月2日,張某來到吉林市趙某打工的地方,二人開始過日子。當張某的爺爺奶奶發現孫女不見後,馬上給張某的姑姑打電話。據了解,張某和姑姑的感情最好,經常在一起聊天。於是,遠在外地打工的姑姑通過電話聯繫到了張某,讓她回家。可是,張某不願意。在這之後,張某拒絕接聽姑姑的電話。為此,張某的姑姑特意從外地趕回來。去年12月末,張某接了一個陌生的電話,電話中知道姑姑回到舒蘭市。由於難捨對姑姑的感情,張某回到家中。


  在姑姑百般勸說下,張某說了趙某的事情。當即,家人就到舒蘭市公安局吉舒派出所報案。據辦案民警說,接到報警後,他們來到女孩家。一開始,張某不讓警察去抓,還想着跟趙某過日子。但是,經過民警一天一夜地做思想工作,張某對民警講述了事情的經過。當天晚上,趙某便被抓獲。日前,趙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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