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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栢芝: 媽媽自食其力沒什麼不對

「艷照門」之後,張栢芝相夫教子,收入幾乎為零。

張栢芝媽媽在端盤子。

張栢芝媽媽在洗地板。

  信息時報訊 以近億元購下豪宅送給太太張栢芝的謝霆鋒,近日有指受金融海嘯影響,在母親狄波拉(拉姑)唆使下中斷每月支付岳母(張栢芝母親)的數萬元家用來節省開支,以致幾十年未打過工的岳母要在西環一間餐廳打工,又做樓面、又做清潔,月薪9000元。對此報道,張栢芝通過經理人予以否認,並怒斥報道失實。

  張栢芝先為拉姑討公道

  由於報道牽涉長輩之間的關係,張栢芝大發光火,通過經理人表示:「看完失實報道覺得非常不開心,說我壞話沒關係,但這次是長輩,最無辜的是婆婆,報道完全是胡編亂造,沒理由拉婆婆下水,這已經構成了誹謗。」

  對於報道指拉姑不喜歡張栢芝母親,經理人說:「這樣的寫法不公平,現在不排除徵求法律意見,張栢芝媽媽有家壽司店,怎麼會去打工?並且就算張栢芝媽媽沒份投資一間店鋪,她自食其力,又不是打家劫舍,有什麼大問題嗎?張栢芝媽媽不是圈內人,不應該攻擊長輩,總之拉姑對張栢芝很好,關係非常好。」

有媒體趕往張栢芝媽媽「打工」的餐廳,反而見到其現任丈夫馮先生在場打點,問到太太是否做侍應,馮先生即說:「不是,她是過來幫忙的。這間鋪子是我同幾個朋友合夥開的,開了幾個月。」

  「鋒芝」各自財政獨立

  張栢芝自年初捲入「艷照門」事件後,為了力保與謝霆鋒的幸福之家,決心相夫子,行事都變得低調。隨着工作量大減,有出無入。金融海嘯後,謝霆鋒的身家大縮水,連一向不事生產的謝婷婷()都要出來做模特掙錢維持生計。而親生父母離婚後,婚前張栢芝一直月付30萬,力撐父母兩頭家。

  而根據經理人的說法,謝霆鋒和張栢芝是兩個獨立體,財政獨立,一直是張栢芝供養母親,況且張栢芝媽媽經濟根本沒問題,而問到張栢芝何時復工時,經理人稱,有幾部電影接洽,香港和內地都有,但劇本不適合。而謝霆鋒經理人霍汶希則回應:「這個是霆鋒家事,不回應。」謝霆鋒助手也說:「去問張栢芝,霆鋒不回應。」

  張媽媽有4段婚姻

  張栢芝父母結婚之前,張媽媽曾結婚一次,並誕下大女戴碧芝。嫁給張栢芝父親後,還產下張豪龍和張柏文,後離婚。2002年柏芝媽再披嫁衣,但與第三任老公姚潤安也以離異收場,直至最近才發現她又再婚,夫婿姓馮,即張媽媽被拍到做侍應的餐廳的老闆。

  謝霆鋒收入小計

  謝霆鋒近年除了密密接拍電影,也愛投資物業,年初以億元購入豪宅,入伙不足3個月便遇上金融海嘯,賬面蝕近2600萬,當今依舊要每個月80萬月供。

  電視劇 1400萬

  過去3年,謝霆鋒拍過《大人物》(blog)、《詠春》、《浣花洗劍錄( blog)》,合共95集,以每集15萬元計,收入達1400萬。

  廣告 3000萬

  2006-2008年間,謝霆鋒曾為6個品牌做代言人,每個酬勞100萬,加上大小國內演出及活動,收入達3000萬。

  物業 3450萬

  2006年底以5000萬購入淺水灣一幢豪宅,後以8000萬售出,勁賺3000萬。

  2007年6月出售中半山豪宅單位,獲利450萬元。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信息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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