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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長張效廉欺騙市委 陷害幹部的罪惡

作者:

    杜宇新書記、哈爾濱市各級領導:
     我是遭張效廉陷害的北京青年報常務副總編方旭。公開揭發哈爾濱市長、全國人大代表、十七大代表張效廉在北京任職期間欺騙市委、陷害幹部的流氓行徑,罪惡勾當。     
    一、張效廉主管的共青團機關報發生了新任社長發現前任社長簽訂假《合作建房合同書》的嚴重事件
    為此,北京團市委及其機關報北京青年報兩級組織決定「採取重大舉措」——成立基建領導小組,解決共青團機關報發生的嚴重事件。讓常務副總編方旭「 服從組織」,臨危受命,當基建領導小組組長。當時的團市委書記是現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常務副市長吉林;張效廉是團市委副書記,主管機關報。
    新任社長陳星說:「土地使用權、資金控制權、到樓蓋好以後的管理權,處處都是漏洞,都是隱含着殺機。」
    報社總編輯肖培也明確認定前任社長崔恩卿簽訂假《合作建房合同書》違法。指出:「這個合同本身它是違反國家規定的,跟國家現有的法律、國家土地管理的規定是有衝突的,不相符的,是站不住腳的。甲方的所謂出讓土地本身違反國家規定。按照國家規定,該合同沒有法律的依據和基礎,這對我們也是最大的危害,未來最大的危害。」
    新任社長陳星提出:「抓問題嘛,總得從根子上解決。」就是前任社長崔恩卿簽訂的「就甲方出地、乙方出資金合作建房達成如下合同條款」的假《合作建房合同書》,對「雙方合作建房」的前提「甲方出地」,居然荒謬到沒有一寸土地。新任社長陳星到任後發現「土地出讓」的約定是虛假的;「甲方出地、乙方出資金」合建北京青年報大廈是個騙局;假《合作建房合同書》是個騙局。背着團市委書記吉林、新任社長陳星、總編輯肖培等團市委及其機關報的主要領導,用騙取的《規劃方案通知書——北京青年報大廈工程設計方案》把北京青年報大廈一、二、三層變成甲方「商場」、侵吞北京青年報大廈「土地使用權」,「根子」是前任社長崔恩卿調離北京青年報前簽訂「出錢不要地」的假《合作建房合同書》。
    新任社長陳星批示:「險些使報社誤入陷阱,不是無知就屬有意,在這一點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於情於理於法都難辭其咎。」
    二、張效廉是隱瞞事實、掩蓋真相、欺騙市委、陷害幹部的政治流氓,無賴混混
    (一)團市委書記吉林的明確決策是:「要做好多種準備,包括在不得已情況下採取法律手段,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北京青年報社長陳星制定的工作策略和指導思想是:「對這份合同,從根本上、基礎上、就要摧毀它。要廢止它。這不但是一個策略的問題,而且是指導思想。」
    (三)北京青年報總編輯肖培的意見是:「原《合作建房合同書》應予廢止。現在已不是修改合同的問題。」
    (四)《北京青年報1998年第二次社委會會議紀要》形成的「組織決議」非常明確:「會議專題研討北京青年報大廈建設問題。在對原《合作建房合同書》進行全面調查研究分析的基礎上,指出其中存在的嚴重問題,決定廢止這一《合作建房合同書》,責成基建領導小組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但是,為了隱瞞事實、掩蓋真相,張效廉用栽贓陷害的流氓手段,把方旭牽頭的基建領導小組成員誣陷為破壞合建北京青年報大廈的鬧事分子。讓常務副總編方旭承擔「莫須有」的破壞合建北京青年報大廈的罪責,蒙受不白之冤。
    張效廉對團市委書記吉林「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明確決策陽奉陰違,欺騙市委,是陷害幹部產生於團市委系統的根源。主管機關報的張效廉與承諾「出資金」一億一千四百萬元、「出錢不要地」的假《合作建房合同書》是什麼關係?如果他是符合中央要求的「乾乾淨淨為國家和人民工作」的領導幹部,為什麼在解決共青團機關報發生的嚴重事件的過程中,利用「主管領導」的職權,干隱瞞事實、掩蓋真相、欺騙市委、陷害幹部罪惡勾當?
    團市委書記吉林的決策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僅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方旭牽頭的基建領導小組就向主管機關報的團市委副書記張效廉(後任書記)匯報工作達33次之多。每次匯報工作都要求貫徹落實團市委書記吉林「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明確決策,洗雪方旭牽頭的基建領導小組成員臨危受命反遭陷害的不白之冤。但是,張效廉顛倒黑白,製造冤假錯案:
    (一)隱瞞和掩蓋正是因為張效廉主管共青團機關報發生了新任社長陳星親自發現前任社長崔恩卿簽訂假《合作建房合同書》的嚴重事件,所以,兩級組織決定「採取重大舉措」——成立方旭牽頭的基建領導小組的事實真相。
    (二)惡意捏造「成立由報社常務副總編方旭牽頭的基建領導小組,代替原基建處與甲方開展合作」這一從根本上顛倒黑白、故意陷害的前提。惡意捏造「後因方旭牽頭的基建領導小組對合同文本的合理性等問題產生質疑,導致雙方履約受阻」等栽贓陷害的錯誤結論。
    張效廉領導市紀委、團市委聯合調查組,用上述捏造事實的謊言偽證,寫成了欺騙北京市委的虛假報告——《關於北京青年報大廈建設有關問題的初查報告》。張效廉逼迫常務副總編方旭承認這份欺騙市委、陷害幹部的虛假報告,威脅道:「這是一個很慎重、很嚴肅的結論。是報市委常委的和中央『三講』教育巡視組的結論。這個結論是北京市的最高組織結論。 」
    綜上所述:張效廉欺騙北京市委,陷害幹部,情節嚴重,性質極其惡劣。而且,把人陷害了,還對蒙受不白之冤、深受其害的北京青年報常務副總編方旭使用了停止工作長達9年、扣發工資及一切福利待遇長達7年,喪失人性,喪心病狂的非法手段,打擊迫害。
    方旭1979年調北京團市委工作。1980年在團市委書記金鑒要為北京青年辦三件實事(恢復團校、恢復停刊20年的北京青年報、籌建青年宮)的決策中,參與北京青年報復刊籌備工作,為北京青年報復刊3人籌備小組的最初成員。方旭在北京團市委領導下為共青團的事業創業奮鬥20餘年,歷經吳文華、金鑒、賈春旺、林炎志、強衛、姚望等歷屆團市委書記,沒想到張效廉欺騙市委,陷害幹部。而且手段如此下流,陰險歹毒。
    以上事實,都有證據。張效廉至今頑固堅持欺騙組織,陷害幹部,耍流氓無賴!
    
    
    方旭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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