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今年6月,四川省達州市渠縣公安局副科級偵查員、二級警督唐某,私帶在押犯外出嫖娼。近日,渠縣人民法院以唐某構成濫用職權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飯後,黃某和楊某向唐某提出想要回家和外出玩耍,唐某同意後換下警服,將二人帶出看守所。當晚,唐某與留所服刑犯黃某、楊某來到包某經營的賣淫窩點「紅房子」,經包某安排唐某在樓下大廳等候,黃某和楊某在「紅房子」內嫖娼。當晚11時許,渠縣公安局對「紅房子」進行檢查時,將正在進行嫖娼活動的黃某,楊某現場查獲。
案發後,今年7月17日唐某被渠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逮捕。8月11日,渠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唐某犯濫用職權罪,向渠縣人民法院提出公訴,8月29日渠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渠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唐某身為看守所監管民警,違反規定,擅自同意和私自帶領在押罪犯離開監管場所,並放任罪犯從事嫖娼活動,嚴重破壞了看守所的監管秩序,其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由於被告人唐某犯罪後,認罪態度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做出一審判決唐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