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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黑社會也有「110」 一年「出警」上千次

邯鄲黑社會也有「110」 一年「出警」上千次
    
    來源:法制日報
     核心提示:河北邯鄲一黑社會團伙收費後替人暴力索債、報復行兇、干擾選舉等,當地警方稱之為地下"110",一年下來竟然"出警"達到上千次。團伙頭目李發林曾多次入獄,曾揚言"敢炸公安局",其伯父是邯鄲縣副縣長,警方對李發林的抓捕多次有人通風報信。

    
    「110、110,你們快來,我小孩被人打了。」
    
    接到「報警」電話幾分鐘後,一二十名攜帶刀槍棍棒的年輕人,乘出租車迅速「出警」到「案發」現場。這次他們要辦的「案子」的是,「當事人」4歲的孩子在玩遊戲時,被鄰居6歲的孩子欺負了……
    
    在河北省邯鄲市,這幫大到替人暴力索債、報復行兇、干擾選舉,小到插手車輛剮蹭、宅基地、爭水搶電糾紛進而收取費用的團伙,就是被當地警方稱為「地下110」的黑社會團伙。。
    
    10月底記者在邯鄲採訪時,雖然距以李發林為代表的「地下110」骨幹被關進監獄已經兩個月了,記者卻依然能感受到,這些曾經泛濫成災的「地下110」,在眾多受害者心中,仍是一塊抹不去的陰影。
    
    今年31歲的李發林,是一個讓當地群眾聞之膽寒的名字。
    
    「黑老大」揚言敢炸公安局
    
    熟悉「李發林」的人都知道,其「成名之作」,是揚言「敢炸公安局」。
    
    1998年5月25日深夜,靠關係當上了邯鄲縣公安交警大隊合同制民警僅一年的李發林,酒後和支某、石某來到該縣東小屯村,無故毆打韓某及4名家人。當他們被巡警大隊帶回公安局詢問時,李發林打傷看守人員後逃脫。兩個小時後,身綁炸藥,手持雷管的李發林,開着警用吉普車又衝進了巡警大隊,威脅正在審訊的副大隊長常立群:「立即放人!不然就炸掉公安局大樓,咱們同歸於盡!」
    
    當巡警大隊不得不讓他把嫌犯支某、石某帶走時,他還順手用警棍將常副大隊長打傷。
    
    這樁轟動邯鄲的大案,以李發林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收場。
    
    一年刑期結束後,出獄的李發林逢人便炫耀:「我叫李發林,就是當年炸公安局的李發林!」。「敢炸公安局」,成了李發林出監後行走在江湖上的名片。
    
    然而僅僅只有「一進宮」的資本,李發林覺得還不夠。
    
    1999年11月28日上午,邯鄲市和邯鄲縣計劃生育檢查團成員,在李發林姐姐家例行計劃生育檢查時發生口角。李發林便手持鐵管追到街上,將邯鄲縣兼莊鄉計生委工作人員郭某等人打傷,致使檢查團工作被迫停止。
    
    2000年6月7日,李發林被邯鄲縣人民法院以妨礙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第二次出獄後,李發林受僱於兼莊鄉東柳林村民李某,在其承建的建築工地「看場子」。他暗中購買了獵槍、砍刀等兇器,網羅刑滿解教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勢力逐漸壯大。為給建築工地上料,李發林與李某發生了矛盾。
    
    2002年1月24日晚,李發林得知李某在背後說要「卸李發林兩條腿」,便和團伙成員攜帶五連發獵槍、砍刀等兇器,用出租車將李某綁架到邯鄲市東環路至暴台寺村邊一片荒野地,要砍掉他一隻手。為達到「殺雞給猴看」的效果,還通知另一個與自己爭搶建築工地上料的耿某前來觀看。
    
    砍掉了李平川的兩截手指,李發林又將斷指塞進李某嘴裏,要他吃下去。一旁觀看的耿某看到這一幕,從此甘敗下風,再也不敢與李發林爭市場了。
    
    2003年6月28日,李發林被邯鄲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七個月,這是他的「三進宮」。
    
    2003年8月,李發林第三次出獄後,重新網羅了一批刑滿解教人員及其他社會無業人員,初步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雛形。李發林位於這個黑組織的塔尖,手下直接掌管着張興旺、王建偉、任春光和陳運生這「四大金剛」。第三層次的成員都是從打手中選拔出來的骨幹頭目,他們直接聽命於第二層。這些人光背文身,常常酒氣醺天,出沒於建築工地、市井街頭,惹事生非,強買強賣。只要其中有一人與別人鬧事,就會相互聯繫,攜帶刀槍棍棒,迅速打的或開車奔赴現場「出警」。
    
    
    
    「地下110」一年出警上千次
    
    
    
    李發林的「地下110」在附近有了名氣,來「報警」的人便絡繹不絕。
    
    2005年7月27日下午,邯鄲縣南呂固鄉趙某的兒子開拖拉機送麥秸時,將一輛擋路的翻斗车玻璃砸碎,和該車司機王某發生了廝打。
    
    
    
    
    當晚,接到車主劉某「報警」,李發林帶領80餘名手下,個個手持木棒、身穿迷彩服,乘坐30餘輛出租車到趙某家「辦案」。一見到這陣勢,嚇得趙某邊陪不是,邊在宴請他們的酒席上,向劉某和李發林分別送上600元的修車費和4000元出警費。
    
    2006年6月30日,一位姓宋的姑娘騎自行車途經邯鄲市「好世界旋轉舞廳」時,被該舞廳店慶燃放的煙火將小腿肚子崩腫。宋姑娘的舅舅劉某在與舞廳交涉幾天未果後,向李發林「報警」。李發林馬上指令王建偉、白文龍等40餘人圍堵舞廳大門,致使該舞廳不能正常營業,經理不得不交給李發林1萬元「出警費」。
    
    李發林在當地打出了名氣。李發林的「地下110」迅速發展到十餘支隊伍,「警員」達千人之多,「出警」範圍由初期的邯鄲縣、高開區逐步擴大到邯鄲市內三區、峰峰礦區、武安、成安等地,甚至輻射到河北邢台、河南安陽。
    
    李發林團伙發展到後期,連公安民警也不放在眼裏。
    
    邯鄲市公安局技術大隊田法醫到一飯館吃飯時,因為菜涼,和服務員發生爭吵。正在裏面吃飯的李發林,因和飯店老闆熟,便持刀出來將其砍傷。
    
    2007年5月3日夜(以下簡稱5・3事件),酒後開車的的李發林,在邯鄲縣兼莊鄉西軍師堡村撞到了當地人尚某的麵包車後,被對方攔住了。和李同行的張興旺抬手就給了尚某一個巴掌,罵道:「嗬,在你家門口厲害上了?」接着用手指指李發林說:「這是我大哥李發林,再硬我就抄了你家。」尚某一聽到李發林的大名,頓時嚇得慌忙扔下車跑了。誰知李發林不肯罷休,命令張興旺、任春光迅率100餘人「出警 」。張興旺、任春光持鐵管、砍刀將對方車輛砸壞,並與趕到現場的兼莊派出所民警吵罵,最後兩名歹徒公然把砍刀架到了派出所副所長代某的脖子上……
    
    小到鄰里糾紛、同學打鬧,車輛剮蹭,大到選舉村官、爭奪建築市場、家族衝突,人們紛紛求助於「地下110」。據警方提供的數字,2007年,邯鄲市區範圍內,每天有數以千計的無業青年坐等「出警」。(每「出警」一次動手的給100元,不動手的給50元。一個月出警有一千多元。)他們一次出警,少十幾人,多則上百人。李發林手下有十餘支隊伍,其二號人物白文龍,幾乎每天要出兩到三個「警 」,一年「出警」上千次。自2001年以來至案發,李發林團伙通過尋釁滋事等非法手段,承攬邯鄲縣建築工程交易額達1100餘萬元,非法獲利近300萬元。
    
    隨着其黑勢力的不斷擴大,李發林迅速聚斂了巨額財富。再以錢開路,建立了多重保護傘,由初期的親自上陣打打殺殺,變為幕後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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