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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百多名退伍志願兵省政府集會 與特警衝突

 民生觀察獲悉,10月30日,江西省約350多名,軍轉志願兵和退伍的參戰人員,聚集省政府大院門口,集體上訪,當局出動特警、民警、交警拉出警界線維護秩序,其中警察與退役軍人發生過肢體衝突,但因雙方都保持了克制,衝突很快平熄了,詳細情況我們正在進一步了解。

    
    
    據悉,自全國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定》,暨國發[1978]75號文件之後,每年都有一批優秀超義務服役期的老兵改為志願兵,這些志願兵隨着軍隊武器裝備的不斷提升,隨着軍隊幹部編制制度的深化改革,他們既成了部隊業務技術骨幹力量,又成了基層一線"士兵"的直接帶頭人和管理者,也為軍隊走"精兵"之路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然而,這些志願兵雖然在部隊享受到了與幹部相近的待遇,但是許多在80、90年代轉業到地方的志願兵沒有得到相應合理的待遇,無形中使這些志願兵轉業到地方後生活得苦不堪言.而給這個群體帶來困難的主要原因是:
    
     1、家庭本身負擔包袱重.多數志願兵是從農村入伍的,家境比較貧困,轉業到城鎮,分配了一個固定性工作,好比跳出了(龍門)農民,全家老幼都隨之進城鎮來打臨工,擺擺地攤做小生意,無形中將農村原承包的責任田和地都交還給了農村。如今,志願兵下崗失業,失去了有固定收入的工作,而且城鎮品位不斷在提升,怕影響市容不許擺地攤,做小生意。開店又無本錢,打工年齡偏大,回鄉無田地可種,拖家帶口變成了"不農不工"的社會遊民和無住房、無固定經濟收入的"雙困戶"。
    
     2、軍轉志願兵沒有得到政府合理扶助。隨着改革改制不斷的深入,一些地方性的老企業逐步停產、停業、關閉改制。80、90年代轉業的志願兵大多都分配在這些企業,如今均都下崗失業。而安置在同一個企業的軍轉幹部和作戰人員,政府都給予了生活困難補助。尤其是軍轉幹部,江西省有關部門三番五次提出提高他們的生活補助費,07年贛人府字65號文件就是專門為軍轉幹部下發的,按這個文件軍轉連排在崗和下崗幹部的工資由政府補齊到1133元;08年又調至1550 元。志願兵作為在部隊享受與幹部相近待遇的群體,政府沒有給軍轉志願兵一絲一毫的生活困難上的扶助政策及再就業的優惠條件,甚至連一句安慰的話都沒有。
    
     3、軍轉志願兵到地方時的身體狀況不佳。志願兵在部隊都幹了十幾年,有的時間更長,因部隊軍事生活特殊,十幾年下來,最強壯的小伙子也因積勞成疾,有的患上了腎炎、風濕性關節炎、腰肌老損、胃炎等多種疾病,變成了身體亞健康的中年人,回到了地方如失去固定性的工作,外出打工是無人聘用的。
    
     4、特定的時代環境給早期志願兵設定了諸多不公平的特定條件。
    
     ① 早期的志願兵都是特殊年代入伍的,當時多數人員是部隊的幹部苗子,只因後來部隊要推行幹部年輕化、知識化、把這些苗子拒之門外,儘管這些人群有的代理連長、排長、司務長、技師等職務,但因為他們的身份是個兵始終不能轉為幹部編制。又因這些人思想好、能吃苦、軍事技術過硬,部隊一留再留,最終改為了志願兵。
    
     ② 早期要當滿6年義務兵,才能改為志願兵(6年義務兵的津貼費的總和相當於現行士官一個月的工資),現行只需當滿二年義務兵就可改為士官,這裏面的收入差是多少?
    
     ③ 早期志願兵轉業費只有幾百元,最多只有幾千元,現行的士官轉業費是6-7萬元,有的更多。
    
     ④ 早期志願兵轉業時大多數是安置在縣、市級的地方性企業,當時這些企業債務重、人員多、包袱大、獎金福利差、無住房。改革開放首當其衝下崗失業。現行士官都安置在行政、事業單位及央企、省企,獎金多、福利好、工資高、有住房,無下崗、失業的風險,即使是下崗失業他們的補償都要比地方性企業要高出5到6倍。
    
     ⑤現行2年復員的城鎮義務兵都安置到了事業單位、央企、省企或壟斷性企業工作。他們的工資都是早期轉業志願兵的好幾倍。在人群中生活,這些老志願兵顯的十分尷尬。如江西彭澤縣有個志願兵當兵十五年,立了五次三等功,2003年因企業改制買斷了工齡(含軍齡),領到了一萬多元買斷工齡(含軍齡)的補償費(相當一個公務員一年領到的福利費),年近半百的他一夜之間成了既無田種、又無工作的社會閒散遊民,拖家帶口無計可施,購買了一輛報廢了的三輪摩托車搞運輸,因不符合安全行車要求,被交通、交警等部門經常趕得東躲西藏,但為了生存,他還是象"過街老鼠"一樣打拼,搞點生存費,一個十五年軍齡、五次三等功的榮立者,職業性軍人,遭到了如此悲慘的下場,誰能說這不是尷尬的局面呢?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民生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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