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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莒南強拆引發失控:市民出門買牙膏被抓

來源:瞭望東方周刊

     山東莒南拆遷亂局:我不過是出來買牙膏,結果就被警察抓了
    
    村支書劉常玉用一根繩子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6月16日,天還沒有亮,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十字路鎮永泰居,刺耳的尖叫和哭鬧聲劃破了清晨的寧靜。
    
    很快,人們從四面八方湧來,擁堵在永泰居這一小片楊樹林周圍。71歲的老支書劉常玉便懸掛在其中一棵小楊樹上。
    
    劉常玉的腳下,是半瓶窖酒,還有一張攤開在地上的「舊城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一覽表」,一覽表被三個煙盒及25塊錢壓着角。據最早發現劉常玉的幾個鄉親說,錢旁邊的紅色石頭上,用煙灰寫着個「黨」字。
    
    「這是老支書最後一次交黨費……」村民們普遍這樣認為。
    
    自殺
    
    劉常玉的次子,45歲的劉希旺告訴《?望東方周刊》,兩個原因導致了劉常玉的死:
    
    其一,莒南縣舊城改造對黨員有攤派任務,完不成任務,劉常玉在居委會看大門的工作就保不住了,老人壓力大到了極點。
    
    其二,劉希旺的妻子王業彩與眾多鄉鄰一起因舊城改造的拆遷問題到十字路鎮黨委上訪,之後,莒南縣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將王業彩逮捕,隨後刑事拘留。劉常玉告訴親人:「我再也沒臉活下去了。」
    
    然而,莒南縣副縣長孫利、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彭聖學及縣房管局辦公室副主任李建民等,幾乎所有被記者採訪到的官方人士均否認劉常玉的死與舊城改造有關。他們指出,劉常玉的死是因家庭糾紛引起的,公安局出示的材料顯示:「劉常玉不屬於舊城改造拆遷戶。」
    
    而對於縣黨委、十字路鎮黨委明文規定對黨員「攤派」拆遷動員任務一事,孫利及彭聖學等人均承認有此事,孫利認為「這是一件好事,黨員當然要做好先鋒模範帶頭作用」。
    
    十字路鎮位於莒南縣的中心地帶,縣委、縣政府所在地。上世紀60年代的時候,劉常玉曾是十字路鄉六村(現永泰居)的支部書記。
    
    上個世紀90年代城市擴建,劉常玉和他的鄉親們都失去了耕地,變成了「城裏人」,但是他們所居住的宅基地一直到2008年還是集體所有的土地,還保留着原來農村的房屋佈局和結構。一片一片低矮的房舍在日益增多的高樓之間顯得越來越不協調。
    
    「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打造現代化的城市」,2008年,莒南縣展開了轟轟烈烈的舊城改造工程。
    
    據村民們介紹,劉常玉對舊城改造是熱烈擁護的,但在看到拆遷「提前騰空通告」的時候,劉常玉和眾多鄉親一樣,感覺有些不對:「動作太大、太快,6月初出通告,6月底之前就要拆完,一下子拆那麼多房子,臨時安置房也還沒譜,大家住哪兒?」
    
    「他對黨無比忠誠,對組織派給的任務從來都是無條件地執行。」劉常玉的老伴萬延秋告訴《?望東方周刊》。
    
    組織上分給劉常玉12戶的「承包任務」,要求他去做通工作,其中一戶是他大兒子,他以家長身份做通了,另一戶是他已故姐姐名下的房產,他也自然代理了,但是餘下的十戶人都不買他的賬,甚至還有人罵他是漢奸、叛徒、走狗……
    
    「劉常玉在村里也是一個德高望重的人,但因為動員拆遷,村裏有人罵他,鎮上又說要開除他的黨籍,他整天給我們全家哭着訴苦。」萬延秋說。
    
    6月11日、12日、13日,群眾的不滿和抗議達到高潮,連續幾天都有群眾自發前往黨政機關各部門上訪。13 日上午,人們聽說山東省創建文明城市檢查團的領導來到了莒南,下榻桃源大酒店,便紛紛前往,想去跟「省上的領導」反映情況。當天上午,警察在桃源大酒店門口就帶走了幾個人,隨後警察在全縣範圍內搜捕「分子」,劉常玉的兒媳王業彩便是其中之一。
    
    劉常玉的弟弟劉常貴告訴《?望東方周刊》,6月15日,劉常玉哽噎着對他說,「兒媳婦也進監獄了,我丟死人了,再也沒臉見人了。」
    
    第二天一早,劉常玉選擇了自殺。
    
    6・13事件
    
    劉常玉的兒媳王業彩告訴《?望東方周刊》,6月11日上午,她跟其他居民一起到了十字路鎮黨委反映情況,大家上了二樓,領導們正在開會,群眾哭着跪倒一片,後來警察來了,攝了像,疏導開了人群。6月13日下午,就在家門口的大路上,幾個警察將她抓走了。
    
    「老頭子要不搭上這條命,我還不會這麼快被放出來。」王業彩紅着眼睛說。
    
    被抓的人中,多數人都被拘留了5到11天。人民居委會的吳紀世告訴本刊記者,他被抓進去之後,戴上手銬和腳鐐,受到警察不斷的體罰和毆打。就在他的家人被逼無奈簽了同意拆遷的協議書約五小時後,他才獲釋。
    
    「我不過是出來買牙膏,結果就被警察抓了。」80歲的喬守田拿着莒南縣公安局出具給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說,「 我年紀大了,一般不出去,我家也不拆遷,6月13日早上我出門買牙膏,路過桃源大酒店,看見好多人。我就走在路沿石上,警察叫我走快點,從背後推我,我回頭很生氣地說,我怎麼走得快!幾個警察就把我架起來,拉上警車抓去派出所了。」
    
    據喬守田講述,他到了鎮西派出所,被審訊了七個小時左右,警察給他錄了口供,並且拉着他的手指強行讓他按了手印,「自己按的手印是圓圓的一個點,被人拖着手指按的手印是長長的……」
    
    「我當天是去取藥路過,警察叫我快走,踢了我兩腳,我還是走不快,他們就把我拖上車,然後卡住我的脖子把我的頭往座位底下塞……」76歲的殘疾人王佃禮說着說着,眼淚順着又干又皺的臉滑落下來,但他依然覺得自己「很幸運」,「 我當時呼吸不上來暈了過去,警察看着不對了就把我丟下了車,沒被抓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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