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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重建到底惠及了誰???

    最近,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了成都市緊急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都江堰市城鎮居民住房災毀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見》,根據《安置意見》,都江堰市政府要將城鎮居民住房災毀救助工作作為災後重建的重點工作。此次汶川大地震中,住房垮塌或者住房受損嚴重,經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認定不能繼續使用的住房所有人或者其法定繼承人,如果自己提出救助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核實後,將成為住房災毀救助對象。
    
      據介紹,日前,來自全國各地的建築專家已經對都江堰市的建築進行評估,被確定為危房的,將立即進行拆除;具備居住和工作條件的,將在加固後再使用。

    「這段時間餘震非常厲害,很多人都不願意在這裏住了,政府也在鼓勵災區群眾通過投親靠友的方式獲得救助。」上述人士稱,「但是,這只是暫時的,故土難離,現在新的安置方案出台,申請救助的人也會逐漸到有關部門登記。」
    
     《安置意見》規定,對因地震毀壞的私房,將採取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兩種方式。
    
     自願申請住房實物救助的,由政府向每戶受災家庭提供建築面積為70平方米的救助安置住房。如提供上述面積安置房後,住戶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6平方米的,可按人均16平方米救助,也可以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貨幣救助加以補足。
    
     如果放棄住房實物救助,災區群眾也可以向政府申請貨幣救助,按照政府向受災家庭提供70平方米救助安置房、每平方米2000元計算,給予每戶14萬元貨幣救助。如上述救助安置房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6平方米,則按人均16平方米、每平方米2000元給予貨幣救助。
    
     此外,《安置意見》還規定,自願申請並接受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權屬自行終結。
    
    由此,我不禁要問:
    
    第一、如果老百姓辛苦一生買的房子,到頭來,只有了使用權,那麼他們的使用權一旦到期,是不是他們就該走人?到頭來,一無所有了?
    
    第二、如果政府為了規劃把不應評為危房的房子,也說做危房,是不是也該按照災後重建的這個安置意見來安置?
    
    第三、政府拿到這麼多的地塊,終究還是要交給開發商來開發,老百姓如果都搬走了,那麼這大片大片的黃金土地是不是又可以開發出很多商業樓盤來,那麼老百姓的利益到哪裏去了?
    
    如此還有很多很多問題,讓我不禁要問你們「專家」,這個災後的「安置意見」,到底惠及了誰???解決了什麼問題???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中共港媒中評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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