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祚象徵之一:中華民國之璽
中華民國國璽有二,刻印之文字分別為「中華民國之璽」與「榮典之璽」。此二國璽分別於民國18年10月10日與民國20年7月1日啟用。
民國37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中正於南京就職。特由典璽官專司保存該兩枚國璽,並在用印時負責保全維護等工作。
民國39年,因為國共內戰遷徙至台北的中華民國總統府仍將此國璽運至台灣。
民國85年1月24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特將其兩枚國璽連同其他的中華民國總統官印,職務印章等印信一起改由總統府監印官負責保管,而國璽保存地點則由位於總統府附近之警備總部附設的地下防空堡壘移至府內之保險箱。
中華民國之璽


「中華民國之璽」為代表國家之印信。蓋用於國書、批准書、接受書、全權證書、領事證書、領事委任文憑等文件。 「中華民國之璽」是在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統一全國後製成,於民國十八年國慶日啟用,迄今已有七十餘年。
「中華民國之璽」質地為翠玉,重三.二公斤,璽身高四.三公分,連璽鈕部分全高為十公分,璽面為十三.三公分見方。璽鈕上刻有青天白日國徽,並系有寶藍色絲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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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典之璽」為國家元首授與榮典之印信。蓋用於勳章證書、褒揚令、褒獎性匾額等文件。該璽在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統一全國後製成,民國二十年七月一日啟用,迄今已有七十餘年。
「榮典之璽」質地為羊脂玉,重四.三公斤,璽身高四.六公分,連璽鈕部分全高為十一.一公分,璽面為十三.六公分見方,璽鈕上刻有青天白日國徽,璽鈕邊並刻有太陽、龍身、祥雲等飾紋,鈕上系有寶藍色絲穗。
國璽質地珍貴,璽面較一般印信為大,蓋用時,為避免璽身受損及保持印色均勻,故採用類似拓印方式,即先使璽身固定,在璽面敷上印色後,將文件覆於璽面預定蓋璽之位置上,再於文件背面勻施予壓力,即完成蓋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