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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界:地震震毀房屋按揭仍需償還

多家商業銀行和法律界人士表示,貸款者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關係,不因抵押品(房屋)的滅失而消失,即使房屋全損,貸款者也有義務按月還清餘下貸款。建設部部長姜偉新16日對此表示,產權問題正在研究,並會充分考慮原有產權情況。

  《證券時報》報道,關於按揭貸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響的問題近日激起熱烈辯論。有意見認為,貸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損,則貸款者可不必支付餘款。銀行業內人士則表示,房屋抵押貸款屬於消費貸款的一種。從民法看,貸款者和銀行分別擔當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角色,而房屋產權便是銀行發放貸款時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滅失並不導致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關係的終結。

  事實上,按照中國的《民法通則》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損,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況下,則銀行有權從保險金中優先受償;如果沒有投保,銀行也能從追索貸款者的其他財產中優先受償。由於中國尚未建立個人破產保護制度,這意味着銀行有權利要求法院對貸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資產實施凍結。

  對於地震震毀房屋的產權問題,目前官方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姜偉新16日在記者會上也談到了住房問題,但卻涉及商業銀行界人士所提出的問題。

  他表示,短時間內的住房是一個非常緊迫的問題,這麼多人的住房問題,短時間內都建成永久性的住房非常困難。那麼,肯定要有一個過渡的辦法,這個過渡的辦法是什麼,目前還在研究。

  他透露,其中一個方案是,先建相當數量半永久、可以居住兩三年的房子,數量也不好講,因為可能也有一部分的受災戶願意接受補貼之後投親靠友,要幾條腿走路,解決他們近期的住房問題。

  在談到將來永久房建成以後的產權問題時,他表示,這個問題是要很好地研究,永久房建設從現在建也得三年之後,還有時間來充分研究這個問題。建設部在研究產權問題的時候,會充分考慮原有產權的情況。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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