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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造林案續 何慶魁:要退錢也只該退200萬元

對於內蒙古警方追討的600多萬元,何樹成又給出一個新鮮說法。何樹成說,當初高秀敏和何慶魁是一起為萬里大造林公司代言的。實際上,何慶魁和高秀敏所得是有區別的,他們採取了四六分合作。也就是說,儘管他們是夫妻,但經濟獨立,何慶魁得到的只有200萬元,已故的高秀敏則拿了400萬元。「如果最後真要退還600萬元,我們也只該退200萬元。」記者追問他會不會主動退還這筆錢時,何樹成表示,他們正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不想再發表意見。「我們相信法律,最後會聽從法院的判決,判我們退,我們一分錢也不會少。」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成都商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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