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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力量大 ATM許霆案終獲改判

許霆在法庭上陳述 羅偉雄 攝。

中國網3月31日報道今天下午,備受關注的許霆案一審重審結果宣佈,廣州中院以盜竊罪判處許霆有期徒刑五年,罰金兩萬,追討其取出的17萬3千8百26元。許霆當庭表示不上訴。

2006年4月21日晚10時,被告人許霆來到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ATM取款機取款。結果取出1000元後,銀行卡賬戶里只被扣1元,許霆先後取款171筆,合計17.5萬元。許霆潛逃一年後被抓獲,一審以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

一審結果宣判後,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 九成以上的網易網友認為銀行有錯在先,法院不該重判被告許霆。 2007年1月10日,許霆案裁定發回廣州中院重審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羅偉雄文章來源中國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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