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轉交胡總書記,溫總理和全國十一屆人大代表會議
湖南省湘鄉市委書記黃贊佳的腐敗案之一
湘鄉市退休幹部和上訪人案聯名告御狀書
誰要砸中國共產黨的旗幟就要砸誰的「皇糧」飯碗
1、 尊敬的領袖胡總書記、吳委員長、溫總理、全國人大,中紀委書記、中政法委書記:
綜合湘鄉市的黨情政情人情社情事實,足以認證黨權政權司法權掌握在打着紅旗反「紅旗」人的物里,大搞宗派,黑白同舟,佔山為王,織成蜘蛛網,背離黨和國家的領導,政令法令不通,反對憲法,法律和政策,侵吞公款,啃吃企業,吃光花光貪光,搶動公民上訪財產,幾年裏,上訪人遭受不斷的打擊報復,大批的上訪人含冤死在上訪的路上,象譚世秉,陳一秀,王少富,等等。譚可文,丁建雲,張明華,楊竹生、劉伏才,等等關進監獄,判刑。肖聲其,辜小紅被強迫勞教。彭國東,李瑞英,賀夫中,邱新民,鄧國光,郭小兵、陳南芳等等被關押,毒打的更是不計其數。請求黨和國家領導人救救湘鄉市上訪人的命,依法查處湘鄉的腐敗官員為民申冤雪恥;。,偷盜搶殺,社會不太平,人們坐臥不安,特此再次上奏報告。
二、 湘鄉市人民的數億巨款不知去向?應依法進行審計。
1、 湘鄉市領導人陽祖耀密令把「湘鄉市人大三個調查報告」鎖在保密櫃內,不准公示於眾。三個調查報告:關於我市湘黔鐵路改擴工程征地拆遷財務收支情況的調查:關於我市住房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的調查報告;關於X牌照拍賣經費收支情況的調查報告,結存盈利一億三仟萬巨款不知流向何處?
2、 湘鄉市集資巨款賭注「下海「,正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陽市長捂」下海「巨款的蓋子,在東山地區信用社借款五十萬替李科文彌補還私帳。
3、 湘鄉市黃贊佳,陽祖耀為首決策新建工貿新區,東山國際新城,低價徵收東山鄉,長橋、梅坪、壕塘三個村的田地3000多畝。三個村的農民耕者無其田地,送上斷糧台滅頂之災。湘鄉市徵收每畝單價2.6萬元。倒賣銷售單位每平方米2000元,差價盈利數十億不知去向?
建設工貿商業新城工程,都由陽祖耀的胞弟陽祖福,萬特華的胞弟萬小華,肖樹人的妻弟等親戚操縱承包。湘鄉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新建二棟住房門面、國土局方雪欽為首新建一棟住房門面,真是謀私家政致富。
4、 湘鄉市企業家一個個被蛀蟲吃光破產散夥。政府領導人不准依法審計企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公佈於眾,大開綠燈放走老鼠搬遷新洞,另起爐灶又出煙。全市企業資金都流入貪官污史的私包。全市企業甚多,只解剖湘鄉市無線電廠一個麻雀就能認識全局,如湘鄉無線任總工程師的劉澤強經營無線電廠,連虧損400餘萬元,行賄湘鄉市領導人和經濟局的領導人成為劉澤強的保護傘,肖講:「無線電廠的廠長只有劉澤強勝用,別人都不行」。請市長、主管局長出國旅遊,到處遊山玩水,一花就是幾萬元,劉簽字照顧特殊關係給予支付。劉澤強與楊新勝互相勾結,騙去無線電廠80元。廠里購置一台電腦,價值一萬多元和小汽車一輛,佔為劉所有。2002年審計時,分掉10多萬元,湘鄉市政府宣佈無線電廠破產時,新廠區與設備價值1300多萬元,廖繼良市長拍板350萬元,賣出新廠區及設備,廖繼良、肖樹人、柳雲才三個人心裏有鬼,密令不准依法審計無線電廠的財務收支賬目,廖壓制職工說:「誰要清賬就罰款二萬元」。法院駐無線電廠工作組多次向廖、肖、柳領導人提出:「必須清理賬目,並要劉澤強迴避。」廖、良拒不採納,拍賣無線電廠已350萬元賣給華博公司,廖繼良扣去18萬,實收340萬元。廖與華博公司簽訂產權轉讓協議時,把老廠區的設備、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用具價值數百萬元財產拱手送給華博公司,老廠華博公司佔用二棟廠房,當時決定每月付租金4000元,至今三年分文未付,劉澤強與陽祖耀的同學楊新勝貪污,楊新勝騙取無線電廠100多萬巨款。排擠、打擊科技人才十餘名,大撈廠里油水直至破產,2001年,湘江鄉市檢察院把劉澤強收審不到兩天,肖樹人就立即保出來。100多萬元的借款劉澤強未收回。2003年4月,中共湘鄉市委組織部宣佈劉澤強(每月工資1100多元,不上班)肖建華、徐石林任經濟局長肋理。市政府寫協議聘任劉澤強為華博公司總顧問,每月工資3000~5000元,以上事實,足以認識出廖、肖、陽、劉、柳五蟲吃無線電廠羊肉之景況。
5、 湘鄉市副市長羅征沐縱使其女婿周**,借湘鄉市農業銀行3700萬元巨款,至今分文未還。其女婿周**花錢買了一個團長軍官,羅征沐涉嫌大腐敗問題,被湘鄉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實施兩規,通過內外串連,潛逃成功,安全居住在省委重要官員家。事後由湖南省公安廳向全國通緝要犯。羅案由湘鄉市、湘潭市、湖南省的保護傘,互相串連溝通和包庇,由大化小,由小化無,作退休處理。全國通緝犯搖身一變就成了退休幹部。
6、 湘鄉市紀委帶頭私分公款。2001年借紀委與監察局合併辦公說辦公用房不夠,便向市紀委要求解決經費。紀委批了7萬元建房經費。他們並不建房,把7萬元巨款私分到幹部職工,每人分事7300元。萬特華提出付市長侯選人就退了此款。市政委紀檢委書紀(女)李新春受關係影響,派湘鄉市一中肖雲去長沙參加省高考改卷中嚴重舞弊行為被發現,由長沙警方用手銬押回湘鄉的,未作處理。李新春泡製一個離奇的假處分醜劇。肖去不是黨支部委員。竟作出撤銷黨支部委員處分。欺騙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醜事。市委對李新春由市委付書記的會處級提升為正處級退休,以資獎勵。
7、 簡言湘鄉市公費旅遊事實:歷年以來,陽祖耀市長,王仕民副市長~~~由湘鄉市無線電廠廠長劉澤強親自陪同莊旅遊,花天酒地玩個飽。2003年,湘鄉市教育局公費旅遊實況:第一批由局長周建輝局長、廖威乾副局長、楊烈應主任、劉山平訓長、一中校長孔岳光、二中校長王輝、三中校長李芒康、四中校長丁龍一)8月9日下午乘飛機出發前往西藏、新疆。瀏覽了布達拉宮、大昭寺、千屍殿、烏魯木齊、吐魯蕃、伊梨。原計劃21日返回,還要去俄羅斯旅遊。團市委、政府電告有人告狀,便提前於8月18日晚返回。局長周建輝於年初曾帶領教育系統全體人民代表旅遊了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第二批16人去北京,由家屬代替去旅遊。
湘鄉市審記局已審計教育局非法200萬元,不予追究。
8、2001年1月3日,廖繼良、肖樹人為首的官員組織黑勢力打手幾十人,故意毆打海南法院法官,撬壞警車,搶奪攝相機、照相機,打傷法官,這就是陽祖耀組織的打砸搶抄政府。廖市長說:「我們沒有錢,該打,要錢去打朱容基。」
9、湘鄉市領導人搞用人為親維護宗派集團的路線,證據:1981年茶廠幹部農村、家屬50名招工轉正。1982年至1984年湘鄉縣委縣政府非法安排假如專招工1032名,2001年廖繼良市長謀宗派山頭主義利益,非法把280名農民調入行政事業單位。湘鄉市委市逐年解決一批縣處級、鄉鎮科局級家屬親屬工作,進駐事業單位。形成了陽祖耀、廖繼良、肖樹人為核心的宗派體制,親信安排在主要崗位上,操縱湘鄉市的黨、政、司法專政權力,死捂住湘鄉市的政治、經濟、組織、司法案件的蓋子。證據如下:①湘鄉市鎮壓栗山農民事件;②公檢法判冤假錯案57件。具體事實:①肖新其、肖高武冤案。②劉敏冤案,③邱應秋冤案。④胡羅生、李梅吾繼承父母胡梓吾、彭蓮英私房案。⑤文小蓉之夫被活活打死案,公安局不作為,亂作為的典型事例。⑥丁廣成之子被活活刺死一案。⑦305廠左偉無罪防衛致死,賀志平、李雄武、王洪集團參加砍殺劉敏重傷致七級殘疾案成員。⑧丁建雲被刺重傷致殘案。⑨「專政」依法上訪人案:譚可文、龔羅生、邱新民、肖新其、賀夫中、劉伏才、楊竹生、釧昆異夫婦、對國先、楊小梅、周冬吾、劉革偉、張明光、潘隆斌、黃飛母女、彭國東、東瑞英、譚新祠、李芝輝、丁建雲,置上訪者如死地而後快,漲壞人的威風,滅人民的志氣,何其得也。
10、陽祖耀升任湘潭市副市長,帶去湘鄉市人民血漢錢4000萬巨款到湘潭去。陽市長與國家信訪會局長毛春生有交聯關第。
11、湘鄉市國土局副局長王高升被「雙規」,在湘鄉市財政局任過13年副局長。2004年4月9日下午5時10分,在散步時,掉入路旁深約1.3米的水渠中,溺水身亡。2004年3月30日晚上8時,湘鄉市紀委宣傳對王高升實行「雙規」。外界傳聞王「雙規」是發票問題,數額大約有三、四萬元。為「雙規」者開追悼會,湘鄉市副市長作了悼詞,值得人們深思!王的死因是一個謎?屬他死還是自殺?
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謀私家政,發財致富。
湘鄉市領導中以陽祖耀、廖繼良、肖樹人、萬特華為軸心,與科局領導人劉滿祿、周建輝、唐和平、胡凱、彭建強``````結夥號稱18兄弟的特殊政治宗派網,特殊公民。人稱陽四哥,任人為親,宗派佔山為王,黑白同舟。湘鄉市機關、鄉鎮辦機關人員臃脹,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人無安寧日子,百姓遭難。
1、 陽祖耀謀私家政致富效益:①姐夫賀春林,56歲,泉塘鎮廣播員,調建設局主管城建任科長;夫人劉惠平,三中教師調節器中國銀行;內弟二人,一個調財政局,另一個調教育局;情婦張艷梅,紡織品公司工人,調公安局任會計;張的丈夫由輕工系統調財政局;劉澤雲老婆50多歲,沒有工作,調節器二人民醫院落,不久,調進人民醫院,國土局賀富梅二老婆造假工齡檔案材料,調東山工商所。②96年以新湘中學名義征地28畝,單價2.6萬和3.4萬/畝,總計400萬元,由地陽祖福出面建聚龍大廈。③弟陽祖富與東山辦潘友良合夥,以160萬元購得歐家巷河道長1000米,建成六棟二層樓房,一層兩面是門面共計196個,還有幾空未建,他剛買下,別人讓賺100萬元,他不同意。④郡東老闆承建380多個門面,價值5000萬元,湘鄉市領導只作4000萬元賣給老闆,故郡東老闆送給陽祖耀、萬特華、廖繼良住房和門面。⑤97年虞唐包頭老闆送給陽祖耀一套住房三室二廳平方米,其妹居住,妹夫賀澤富之弟賀澤桂住在東山城東五組,97年在家改房,打傷頭部,陽要他打幾個假報告,補償醫藥費幾千元,並撥給地基100平方米,扯掉青苗建房,2001年重修湘鄉文塔,招標的是湘鄉岐山鄉劉光明,劉贈送陽祖耀五萬元,劉光明承包了物資賓館經營業務,陽祖耀在物資賓館有三陪小姐十人。⑥陽祖耀從寧鄉購回500多根劣質水管,發生爆炸,造成停水事故。⑦2000年,石油公司應交納稅57多萬元,經陽祖福幫忙,只交納20多萬元,酬謝陽祖富5萬元。⑧陽祖福從鐵合金廠,305廠,韶峰水泥廠的產品提籃子生意,以貨抵款,賺幾十萬元。⑨陽祖富與合作購得外貿大院佔地面積9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5800平方,拍賣價218萬元,實得價230萬元,(2004年2月4日)
2、 廖繼良謀私家政致富效益:①弟廖繼梅2001年5月任泉塘黨委書記,弟劉菊清在中醫院做臨時工,2001年5月調衛生局管檔案,工齡從90年算起;舅子嫂肖麗,市煤碳公司下崗工人,初中文化,1998年調市農委開發公司會計;舅子辜繼光市煤碳公司下崗工人,初中文化,用大學生標名額市里自來水公司任經理;妹廖繼紅、姨妹辜秀梅,侄女,外生劉2002年調財政局;老婆辜梅桂由市工會調房產局黨支部副書記。②從99年國家撥款扶貧解困每人100元,撥無線電廠13000元,實撥8000元;撥酒廠20000元,實撥10000元。2002年4月廖繼良母親死了,廖大辦喪事,收情禮45萬元,調汽車62部。
3、 肖樹人謀私家政致富效益:①老婆賀麗華,中醫院職工,調政府二大橋指輝後調設資公司,弟肖可仁,由紡織品公司下崗,調房產局拆遷管理;姐姐由工礦公司調商業局,姐夫王長輝,50多歲,由食雜果品公司調長橋糧食庫就要退休,兄嫂耕讀教師,調305廠子弟學校任校長;妻姐賀小紅,2003年5月由305廠化驗室配料員,調民政局任幹部。②湘鄉市工商局送肖樹人小車一輛,一切費用由工商局報銷。③內弟承包工貿新區博物館辦公樓及宿舍質量低劣,三年都搬不進去。④2003年7月調撥給家裏一所小學現改為金石中學校30萬元。
4、 萬特華謀私家政致辭富效益:①堂客百貨公司下崗,調國土局任地籍股長;弟萬小明,化工廠下崗,調自一水公司,仍在外承包工程業務。②萬在市委有一套住房三室一廳98平方米,金海市場住房一套和兩個門面,租給湖南鮮多食品綠色營銷公司,每月租金2000元。③包頭老闆靚友富曾送萬特華住房一套600平方米和一個涼亭(金海市場第三棟三樓)在東山鄉人任黨委書記時,以集資12萬元的名義給東山給東山拉鑄廠,效益不好收款15萬元。④萬氏兄弟共同經營(新華聯超市)。⑤97年虞塘鎮建集資房時,包頭贈送人油庫一個,不鏽鋼油桶帶油一大庫。⑥2003年11月,萬特華夫人與政府某領導夫人合夥租懷琪鼎龍大廈第二屋1300平方米一半,開設按摩足浴城。⑦潭市鎮有一棟別墅。⑧2003年弟嫂用322萬元購得百貨公司幾百平方米的門面。⑨陽祖耀、廖繼良、萬物華以安排一人2~3萬元。⑩工貿新區一座叫搭板橋,寬9米,長34米,高3.8米,只要幾萬元就能完工,萬特華定價為15萬元,承包給他的親戚。⑾胞弟承包整個工貿新區的水管,業務300多萬元,都是從江西運來的次品。⑿萬特華的岳父楊,由他守金海大廈工地,每月付給3000元工資。
三、 湘鄉市官員和司法官員不服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背離憲法、刑法、繼承法和政策,法令、政令不暢通,枉法至極。
1、 朱總理批示,湘潭市五個案件。其中湘鄉市陳益秀、周崗陵、趙珂才、李知友四人冤事。湘鄉市領導人拒不執行朱總理的批示。湘鄉市陽祖耀、廖繼良、肖樹人、、、、、、瞞着四人上訪早訴案件當事人,向朱總理呈上謊報已落實四人案的假匯報材料誣告朱總理的同學周可家向朱總現講了假話,誣告陳益秀、周崗陵、趙珂才、李知友上訪事不真,證據:中央湖南省辦公廳文件(報告)湘辦[2001]4號。簽發人:楊正午,湘鄉市陳益秀、周崗陵(76歲)趙珂才母親胡銀玉,李知友逼着進京、省、湘潭上訪早訴,請求黨的書記、紀檢書記查清湘辦[2001]4號文件假匯報的人和事,給當事人一人滿意的答覆,落實當事人的冤事,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2、 全國人大蔣正華副委員長批示湘鄉市進京上方人彭國東老師舉報1999年6月18日至20日學生中考舞弊而遭迫害案。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湘鄉市人民法院拒不糾錯落實到位。彭老師被湘鄉市教育局局長劉滿祿等人關押8天,迫害下崗。2003年6月,由教育局領導人指揮社會黑勢力打傷住院。湘鄉市公安局不立案偵查懲處打人兇犯,湘鄉市教育局非法停發彭老師生活救命錢,何處生存呢?
3、 湘鄉市伍國強副市長干預縱容製造李知友劉家欣一案和傅小南、劉桂民一案的兩個醫療事故。伍國強在傅小南、劉桂民一案醫療事故案中做偽證,「專政」傅小南。廖繼良:「衛生局不做技術法醫鑒定,我沒有辦法。」請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依照國家賠償法賠償全部損失。
4、 湘鄉市進京、進省人的早訴案件60件。湘鄉市委、市政府拒不落實答覆,材料不與當事人見面,包案領導人不依法依政辦事,繼續向上級領導匯假報。上訪人無路可走只好進京上奏。
四、 湘鄉市政府、房產局、國土局構成搶劫湘鄉公民私房財產的專業集團事實依據
1、 譚世秉進京上訪5次。我家不是地富家庭,不是私改對象。其祖父譚芳林屬國家憲法保護的私房一棟,磚木結構二層樓房屋。座落在縣前街85號和86號(96年16-附4、5、6、7、8)被湘鄉市政府、房產局搶劫我家私房財產47年。地面積:長25.5米*寬10米*廁所20平方米=275平方米。樓面積-20平方米=255平方。湘房落字[1990]第06號文件確認:「實屬錯改,應予發還」。從1957-2004年搶奪譚世秉家私房財產坐收漁利達47年。而湘鄉市政府出台徵收政策(86)湘政發第06號文件,90年非法以10元/、13元/、20元/、徵收我的私房。47年沒收湘鄉市政府分文房錢。1997年4月4日市長陽祖耀、法院落趙吉洪院長、房產局長李金元惡意串連組成執法隊,無故推毀譚世秉家的私房財產,竟把60餘歲的譚世秉夫婦掃地出門,湘鄉市電視台播放電視三次,誣告誹謗譚世秉家「敲竹槓」罪,侵犯譚世秉的人格尊嚴。湘鄉市政府、房產局、信訪局呈送假匯報材料至中央機關,請求查辦搞假匯報。
2、 丁耀輝2次上訪京城。丁耀輝祖父丁德榮私房一棟,座落在狀元巷33號。門面一個,住房四間,灶屋一間,天井廁所一間,雜屋一間,合計七間。房地面積147平方米,樓面積44平方米。1956年湘鄉縣房委會侵犯搶奪拆除我家的私房,建成湘鄉縣第一棟居民平方住宅。1912~1956我家居住43年。56-2004年搶奪丁耀輝私房財產坐收漁利48件。2003年不服湘鄉市法院非法枉判,特提出反拆,湘鄉市法院不准反拆,上訴中級法院至今無果無音訊。我有十幾份官員的證據都證明我的私房,可是地方官員層層匯假報至中央,至今無任何文字結論給我,何時才能伸冤事,清官你在哪裏?
3、 肖新其潘敬坤私房一棟,原房屋在,座落在南正街91號,原房屋地面積560平方米,樓面樓133.92平方米。湘鄉市衛校無償佔用307.05平方米。落政文件政策沒有規定徵收政策。原市長陽祖耀制定的湘江鄉市面上徵收私房。房產局違法「徵收」肖新其家的私房面積(單價10元/平方米)85.53平方,樓面積55.66平方米。搶奪肖新其家的私房財產。市政府辦主任李秉良、複查辦公室宋法官,房產局陽海安副局長,法制股長謝北葵律師違背憲法38條規定,對公民肖新其人格尊嚴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拒不退還我的合法私房。
4、 劉湘奇家父陳泳庭私房座落在南正街壺天巷陳宗祠中棟58號,住房11間,三個天井,面積300平方丈。1920年祖父以串眼錢典當陳氏宗祠中棟。1942年補典當光洋80元。湘鄉房委會確認家:「原進押金廢幣30元」。1920-1958年居住56年,1958年居委會在我家辦雞場,雞場停辦後,被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湘鄉縣房司檔案確認:「陳氏宗祠(中棟)11間屋中,公房登記只有5間。」由此證實還有6間未作公房,茅土10平方丈,茅土18平方丈歸屬劉湘奇私房產權所有,對他家住房中被炸一塊牆作了修復,經實地丈量,陳家重建的牆長10米,高4.2米,證實歸屬劉湘奇很高房確鑿證據。房產局搶奪私房理由說:「
鑑於陳家對日機轟炸受損害的房屋進行整修,決定除對陳家累計欠租1950.4元免於追繳外,還另補償人民幣叄仟元。」湘鄉是49年10月解放的,房產局管房屋就管到44年國民黨反動派時代,正是鬼話夜談,原形畢露而搶奪私房財產的狼心。
5、 胡銀玉父親胡伯貴私房,座落在北正104號。原房屋在,我家於1939年購買丁漢清的私房,面積31.9平方米,支付170元光洋取得私房所有權。1939-1992年居住53年之久。1992年被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騙取胡銀玉人民幣壹萬兩千餘元,至今未退。
6、 楊漢南父親楊松柏的私房,座落在大正19號。三方是窯磚牆垛,一間瓦屋,兩間茅屋,長45尺*寬大17尺平方尺,折合85平方米。1956-2004年被子湘鄉市政府副食品公司侵犯搶奪坐收漁利48年。
7、 周伏初父親周嗣貴私房,座落在湘鄉市三眼井15號,原房屋在。1947年以銀元壹佰元典當原房主陳明嫦三間瓦屋及茅土三塊,房屋面積80平方米。1947-1969年居住22年。文革中父被子打成21種迫害下放農村十年。79年平反回城居住。69年3月29日鎖了家門,全家被迫下農村。我們離開自己的合法私房後,湘鄉房產局趁機撬開我家的門,侵犯搶奪了我家房屋35年。轉租他人坐收漁利35年。房產局偽造假私改的謊言,拒不退還歸屬我的私房。附件4
8、 曹耀光祖父曹福友私房一棟,座落在南正街劉武祠左側146號。面積約450平方米。1900-1955年居住55年,行使私房所有權。1955年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我家私房45年。
9、 沈偉勛、周新午祖父周廉清私房,座落在大正街35號。自住房面積250平方米,49-54年營業周濟生藥店。每280斤大米,折人民幣22.45元,按月付區供銷合作社與我家簽訂租賃手貫,每280斤大米,折人民幣22.45元,按月付給。56年供銷社移交給湘縣房產公司。由該公司每月交給房租8元。63年每月8元降為4.29元。73-2004年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我家私房31年。2003年9月27日,湘鄉市人民法院法官8人非法侵入我家住宅,非法搜查。湘鄉市電視台播放錄相一個星期,法院法官、房產局官員無根無據地誣陷沈偉勛夫婦的人格。2004年11月4日下午2時,湘鄉市房產局李炳炎、陽海安二局長指揮廖海(工作人員)為首領;手持刀子、鐵錘、鐵棍闖進周新午家大正街35號私房內,打傷六人(周新午、洪雁、肖偉、龍翠華、沈蔓華、沈立軍)住湘鄉市二醫院。2004年12月24月下午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指示,法院不參與拆遷房屋,湘鄉市法院院長馮春生背離憲法規定,積極要參加拆遷,對私房搞「專政」,強制拆遷。推毀了周新午大正街35號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