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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作協副主席: 無產階級專政與「有敵推定」


無產階級專政與「有敵推定」 
鄧海南
南京市作家協會副主席 



    1848年,馬克思和恩格斯發表了《共產黨宣言》。許多人曾經以為,這個宣言「敲響了資本主義制度的喪鐘」。150多年過去了,資本主義制度並未像這兩位革命導師預言的那樣走向沒落和崩潰。另一方面,按照《共產黨宣言》指出的方向,1917年以列寧為首的布爾什維克黨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然而,蘇聯這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運轉了72年之後,像個泥足巨人一樣轟然倒塌。一個巨大的社會主義實驗宣告失敗。1949年,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人建立了堪與蘇聯相形見巨的第二個社會主義大國,當時以這兩個大國為代表的社會主義陣營幾乎佔據了地球上政治勢力的半壁江山,引起了西方資本主義世界的巨大恐慌,並直接導致了冷戰格局。但毛澤東的社會主義只走了短短30年的路程就陷入窮途末路。拯救毛式社會主義並使它延續至今的,是被毛認為屬於「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鄧小平。鄧的方法是切除毛主義的部分病灶,並輸入一些資本主義的血液。 

    現在世界上還自稱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只剩下了中國、朝鮮、越南和古巴。朝鮮民不聊生,國際形像極差。越南正努力進行與中國類似的改革。筆者對古巴不夠了解,不便過多置評,但僅從它的領導人已老病到了站立不穩的地步還佔着權位不放手這一點,就不能對它評價太高。中國雖然還被認為是社會主義國家,但除了共產黨的領導和無產階級專政這兩條還未改變以外,其它都已面目全非。正如毛澤東所耽心的那樣,雖不是全面地,但也是大面積地「復辟」了資本主義。其實,說「復辟」並不準確,因為1978年以來中國從來就未完全資本主義化過。 

    如果按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觀點來判斷,從社會主義實踐的全面失敗,似乎應該得出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必然替代資本主義的觀點是錯誤的這一結論;而如果依然承認馬克思主義是正確的,或者承認其有着相當多的合理部分,那麼就需要對社會主義實踐的不成功做出解釋。這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不想清楚這個問題,現在依然還在堅持着的社會主義實驗恐怕也不會得到樂觀的結果。問題究竟何在? 

    如果將司法領域的「無罪推定」和「有罪推定」概念引伸到社會制度層面上來,或許可以對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興衰問題做出一個解釋。 

    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也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一項基本人權。在本質上,無罪推定是一項憲法原則,它彰顯了現代刑事訴訟制度所蘊含的人權精神。它的表述方式為:任何人在未經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應把他當成無罪的人對待;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而與「無罪推定」相反的「有罪推定」則認為:一個人一旦被控犯有某種罪行,在未經法院確定有罪之前,可以先入為主地將他視為罪犯;然後,圍繞「犯罪」的定論尋找法律和事實依據,即使法律上與事實上均無直接依據,也可以通過類推的方式來追究一個人的刑事責任;他若不認罪,哪怕殘酷刑訊也要達到將其治罪的目的。在司法活動中,這後一種觀念的實質就是:除非一個人有證據證明自己無罪,否則便是有罪!這是集權專制國家刑事訴訟的重要原則,是權力專橫擅斷的標誌。 

    若將「有罪推定」原則換一個字,變成「有敵推定」,然後用「有敵推定」原則來認識兩種社會制度,我想就可以推出如下結論:資本主義雖有許多與生俱來的弊端,但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實行的民主制度與憲政理念實際上是一種「無敵推定」,那就是,在這個社會中,政府不存在政治上的敵人;需要被法律制裁的僅僅是殺人、縱火、搶劫、販毒等刑事罪犯,而思想是可以自由表達的,與政府不同的政治見解不被認為是犯罪。而在社會主義國家,雖然當權者們一開始以實現社會公正為已任、以解放全人類為理想,但他們無一不把無產階級專政當成統治的工具和手段;為了更順利地達到目的,他們往往把一切與自己不同的思想視為異端,把一切與自己政見不同者視為敵人,不惜從思想上壓制甚至從肉體上消滅。這可以被視為一種「有敵推定」原則。手段既然被強權扭曲,公正的目的自然也就無法達到了。 

    馬克思殫精竭慮,創立了一整套消滅資本主義的理論。然而,受馬克思思想之惠最大的恰恰是資本主義的民主制度,因為它沒有把馬克思當作敵人來消滅,而是把敵對的批判變成了改善自己制度缺陷的有利因素。 

    馬克思嘔心瀝血,窮畢生之力為無產階級尋求福祉,為無產階級的解放設計了從社會主義走向共產主義的道路。然而,受馬克思主義之害最烈的恰恰是無產階級革命成功了的社會主義制度。它防資本主義如洪水猛獸,拒絕一切資本主義文明;並且在馬克思所提出的無產階級專政體制下,無一例外地走向領導人專權,無一例外地在社會內部尋找、製造和消滅敵人,因而也無一例外地扼殺了社會的活力,從而導致僵化和封閉。於是,理想成為遙不可及的天國,而現實則成為難以走出的籓籬。 

    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核心是:私有制乃萬惡之源。但他沒有來得及看到的是:公有制同樣也可能是萬惡之源。想一勞永逸地剷除惡,結果卻只能使惡更加泛濫;切合實際地限制惡,才是當務之急,而且,用善的方式來去除惡,遠比用惡的辦法來改變社會更有效。這後一種思路意味着,除了把那些殺人、放火、強姦等用暴力剝奪別人生命、財產和尊嚴的刑事重犯看成是全社會的敵人以外,任何異端思想和不同政見都不是敵人。 

    可以設想,如果資本主義的德國和英國把馬克思和恩格斯當作階級敵人予以消滅的話,那麼後來資本主義制度的許多改進都失去了可供借鑑的理念。沙皇俄國把列寧和斯大林等人當作政治犯予以流放,但並未剝奪他們的生命。倒是列寧在革命成功後毅然決然地槍斃了沙皇和他的全家,開了無產階級專政從肉體上消滅政敵之先例。事實上,後來死於斯大林暴政下的人,其中大多數並非資產階級分子,而是無產階級自己。毛澤東的中國革命,從一開始就同時進行着對外部敵人的戰鬥和對內部敵人的整肅。紅軍初創時期就對所謂「AB團」大肆捕殺,其理由是,「AB團」是藏在革命隊伍內部的階級敵人;共和國建立之初的「鎮壓反革命」運動殺了1百多萬人,理由是,這些人是舊政權留下來的階級敵人;1957年「反右」運動一下子將數十萬知識分子打成右派,理由是,他們是思想上的階級敵人;1959年的「廬山會議」將開國元勛彭德懷打落馬下,理由是,他是黨的敵人——反黨集團的頭目;此後的所謂「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將以劉少奇為代表的整個黨政系統完全打了個稀爛,並且消滅了其中許多人的生命,理由是,他們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是整個無產階級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敵人。現在想一下,在這種制度層面上「有敵推定」思想的指導下,有多少無產階級的精英分子和無辜者慘遭冤假錯案的迫害和枉殺!所以中國推行改革開放的最初標誌,就是胡耀邦大舉平反冤假錯案! 

    在任何實行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國家中,都未見過如此大規模的冤假錯案。讓許多人感到憤憤不平的倒是:連犯罪嫌疑極大的辛普森最終都未被當作罪犯對待;更不用說因為思想出格就被判刑,甚至在槍決之前割斷喉管了。在一直被無產階級革命理論家批評為「虛偽」的資本主義民主制度下,持有不同政見和批評政府的言論,是每個公民的天賦權利。從這一點上說,資本主義制度是沒有敵人的。 

    顧名思義,無產階級專政似乎是對付資產階級的,其實,它是對付全社會的,這種專政最大的受害者恰恰是無產階級自己!無產階級專政從來都自封神聖,而自封神聖是最可怕的。它從來都把對政權的批評當成是「惡毒攻擊」,於是便理所當然地用惡毒的手段去對付。無產階級專政一向以人民的代言人自居,卻不許民間發出不同的聲音。它聲稱它的目的是要解放全人類,卻堅持不懈地在人民的隊伍中判定敵人。政府即法庭,執政黨即法官。「敵人」的名稱有很多種,因時而異: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分歷史和現行)、壞分子、右派分子,當然還有資本家、叛徒、階級異己分子、野心家、陰謀家等等不一而足。在很長一段時期內,認定敵人的指標隨着政治需要在百分之五的比例上下浮動,最多時達到百分之十甚至更多。以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的十幾億人口的基數來算,無論是百分之十還是百分之一,都是一個極大的可怕數字。一個政權為什麼需要這麼多敵人?我想這就是癥結所在! 

    再回到司法上的無罪推定來討論。在現代西方國家,無罪推定原則被視為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之一,被確定為「人之所以為人而應當享有的一項基本人權」,懲罰一個人的依據在於是否有充分的證據和合法的審判。在此意義上,無罪推定猶如一道屏障,杜絕了國家權力對公民施以武斷、任意的制裁。在實行細則方面,法治國家的司法中相當重要的一條是:「被告人有證明自己無罪的權利,但不負有證明自己有罪的義務」。而在無產階級專政下,所有被專政判定為敵人的人,都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權利(那樣做的結果只能是罪加一等),而只有違心地承認自己有罪的義務。這是多麼荒唐的法則,我們卻被這樣的法則禁錮了太長的時間。應該感到慶幸的是,中國現在已經在司法層面上接受了無罪推定的原則,並且在國際人權宣言上簽了字,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歷史進步。 

    在一些君主立憲國家,君位是虛的。而在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人民」卻是虛的,「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是虛的,「人民受憲法保護的權利」也是虛的,人民中的每一分子都有被強權的領袖和政府宣佈為人民公敵的可能。這就是在我們國家內部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敵人的原因。如果不改變這一「虛民」狀態,「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就不是名至實歸的。 

    無產階級專政,這樣一種妨礙社會主義制度健康發展的桎梏是到了應該解除的時候了。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當代中國研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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