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羈押期間被徹底搞垮的持不同政見者放棄上訴
被非法拘禁了長達十四個月的中國持不同政見者郭飛雄因身體和精神欠佳而決定放棄上訴。胡佳指控說:政府想通過對他的處罰作為一個例子,以告誡其他政治活動家。
廣州南城軍區法院於十一月十四日判處一直捍衛人權的律師郭飛雄,又名楊茂東五年有期徒刑並罰款四萬元人民幣(相當於四千歐元)其罪名是進行"非法商業活動"。他的所謂違法經營行為實際上是指他在報紙上刊登了一篇被稱為「沉陽的政治動盪」的文章,他一直在譴責遼寧省黨政領導官員的腐敗現象。
對楊茂東的審判程序從今年七月九日就開始了,但法院拖延了好幾個月的時間,其目的是為了尋找反對他的證據。根據中國法律,審判進程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
楊茂東自從去年的九月就被關押入獄。人所共知楊律師是因為無償幫助廣東南部魚窩頭鎮太石村的老百姓而遭判刑的。這個擁有將近兩千居民的小村莊之所以在中國甚至全世界變的出名,是因為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底,人民發動了一次抗議高級社區黨領袖陳進生再次當選為村長的活動,以反對他貪污和濫用資金的行為。七月二十八日,居民通過一份請願書向當地政府聲稱選舉出現舞弊現象,並控告他貪污公款,同時提出要求讓他下台。
七月二十九日,民眾舉行了一次以絕食和封鎖街道的方式和平抗議。在隨後的三個月里,地方當局使用了公安隊伍建設所用的水炮以鎮壓百姓,並拘捕了示威者。這些被僱用的打手毆打了參加示威的政治活動家,律師和外國記者。當局開始拒絕接受請願書,但後來答應接受,因而平息了抗議活動。 他的律師莫少平說:"郭飛雄給我敘述說,在這段時間裏他遭到了很多考驗,他很失望的認為自己不可能再走出拘留所。他之所以遭到如此的下場,不是因為他犯了什麼大罪,而是因為他反對中國的政治制度」。
根據活動家胡佳的看法:"對郭飛雄嚴厲的懲罰,是為了嚇唬其他人權活動家。他們之所以對他施行如此嚴厲的懲處,只是因為他與持不同政見者高智晟律師有密切的關係,高律師也是由於為廣東省太石村的事件打抱不平而遭拘禁的。當局想通過對郭飛雄的處罰來給所有活動家一個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