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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華源:宣佈172名礦工死亡 天災更是人禍

山東華源張莊煤礦「8·17」潰水淹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已進入第20天,據生命科學專家組現場考察研究分析,被淹礦井內不具備人體生存條件,被困礦工已無生還可能。當地政府宣佈,這些礦工生還無望。但當局一改之前的"自然災害"的定性,指責管理不善是導致這次災難的原因之一。

齊魯晚報報導,專家組認為,事故災難由於洪水來勢兇猛,大水自上而下潰入井內,進水總量達1260萬方,該礦最淺的工作層面海拔-210米,最深處達-860米。潰水淹井後,礦井海拔+92.6米以下全部淹沒。因此,根據礦井結構特點,按照醫學理論,綜合分析各種因素,井下被困礦工已不可能生存。

目前,抽排水工作仍繼續加緊進行。截至9月5日,總排水量達到156.7萬方。有關方面明確表示,對遇難礦工家屬的撫恤工作將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

山東省「8·17」事故災難調查組正在開展全面調查,儘管這是一起由嚴重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但對有關責任人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目前,華源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鄭珍修、副總經理張燦君已立案查處。

8月17日,一場豪雨導致附近河流決堤,洪水衝進了山東張莊煤礦,事故發生時,井下共有756人作業。截至17日20時55分,已經有584人被救至井上安全地帶。儘管數百名礦工成功逃生,但仍有172名礦工被困。

儘管官員較早前宣佈這起災難是「自然災害」,但國家安檢總局局長李毅中本周早些時候說,規劃不良和安全措施不足,也是災害的原因之一。中國日報援引李毅中說:「根本問題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未能採取有效的行動,堵住安全漏洞,建立早期預警機制。」

「惡劣的天氣和自然災害是最近一些事故的因素,但也反映了安全體系上的嚴重問題。」新華社說,山東省政府"817"事故災難調查組正在開展全面調查,對相關責任人將依照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民政部長李學舉較早前公開說,這起事故純粹是自然災害,這導致了遇難礦工家屬的不滿。

中國經營報披露,張莊礦難天災背後,其實是人禍。對這場事故,來自新泰市官方的解釋是,雨量大、河壩防洪能力低是首要原因。而隨着記者的深入調查,在此次天災背後鮮為人知的若干種「人為因素」開始浮出水面。

「像是在鬼門關里走了一趟。」40歲的工人李群心有餘悸。李群是成功逃出的584個工人中的一個,對於那天的情形,他至今想起來仍覺得後怕。事發當天,天一直下着雨,從上午開始李群就感到心裏不大舒服,似乎感到有些事情要發生,「我不大想去,但是缺工要扣100多塊錢,嚴重的還可能開除,所以最終還是去了。」

李群很早就下了井,他感覺今天的泥土比往日似乎濕潤了很多,真正出現狀況是在中午11點左右,李群和工友們發現煤礦開始滲水,腳底下已經開始變得濕漉漉的了,他似乎聽到一絲微弱的水聲。後來中午上井吃飯,工人們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地面有關負責人,但他們並未有任何表示,而此時,李群聽說柴汶河附近的一些小煤礦都停止作業了,但華源煤礦仍然堅持井下作業。

17日下午兩點半的時候,井下的水已經淹到了工人的腳腕,他們立即將此消息電話告知地面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要向領導請示,此後便是漫長的等待。到了4點的時候水開始齊腰深了,李群仍然未接到撤退通知,但他已經不管那麼多了,拼命向地勢高的東都出口跑去,等他六點半逃出去的時候裏面水已經淹到脖子處了。

「那時候,其實有礦工可以逃出去,就是沒接到命令沒敢上井怕被開除,還有一些新工人不熟悉地形,所以這172人中大部分是老實聽話的人和新人。」李群說。另一位死裏逃生的礦工對記者說,「這5小時的緩衝期,沒有人把它看做是救命的關鍵時刻。但如果公司能儘早讓工人撤離,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而對此問題,華源集團宣傳部人士均拒絕回答。「這已經是第三次滲水了。」在礦工小區,五十歲的老礦工王鐵生對記者說。「去年和前年的夏天就是滲水導致了好幾個工人受傷,但礦里並沒給予足夠的重視。」對此,記者在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官方網站上看到一則關於《山東省2006年受水害威脅嚴重礦井重點監控工作意見》的通知中顯示,在今年4月6日,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曾組織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對2006年度受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進行了審定,確定了41處被列入重點監控範圍的礦井名單。

這份名單中,華源煤礦赫然在列,此通知中也詳細說明了各煤礦的隱患之處,其中,華源煤礦的隱患是「後組煤層露頭區域受地表水、受相鄰礦井採空區積水威脅。」而據多位工人向記者反映,在過去的一年中,他們未見華源煤礦大力治理過滲水的問題。

據記者了解,華源公司前身新汶礦業集團公司張莊煤礦,是新礦集團百萬噸大型主力礦井之一,於2003年7月16日實施政策性破產。通過實施破產重組和「兩個置換」,由自願參與重組的員工利用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回購全部資產,改制重組為民營股份制企業,公司註冊資金7256萬元,其中,高層出資佔10%,中層佔20%,員工佔70%。2004年3月28日在股東大會上,鄭珍修當選公司董事長。

據悉,鄭珍修在2000年來到華源公司擔任領導工作,此前為新泰華豐煤礦的負責人之一。在改制之後,鄭珍修在公司推行「軍事化管理」。據多位礦工向記者反映,工人平時行走要二人成排,三人成行,否則要罰款50元,見了領導不立正敬禮的也要罰款50元,曠工的要罰款100元~200元,甚至被開除。

「在這種情況下,井下的工人哪敢自己行動?怕被開除嘛,結果連命都丟掉了。」李群說。張雲對記者說,雖然說公司是有員工持股,但至今普通員工沒有分到一分錢紅利。據了解,按照國家規定,礦下作業工人一個月不應該超過22個工作日,但華源公司為了爭創效益,規定不滿26個工作日要扣工資,少一個扣10%,而普通工人一個月收入在千元左右。

「8·17」事故被專家們稱為7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的自然災害。但是在這種破壞力極強的惡劣天氣前,當地政府和企業為什麼沒有相應的預防措施和機制來應對?問題出現在哪個環節?

事實上,國家安監總局曾在2003年、2005年兩度對汛期煤礦防治水害工作提出過要求,在今年8月初還曾經對河南陝縣的煤炭因洪災引發的滲水事故而提出各地要確保汛期安全生產的要求,但話音剛落這起災難又已釀成。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齊魯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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