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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下達後,朝鮮將部分普通農場改造成兔子飼養農場。建設兔子農場設施時甚至動用了軍隊。例如,平壤外圍的江東郡、勝湖區、江南郡、祥原郡等地建設了兔子飼養農場。大體上每個村莊都有7、8個兔子飼養農場。
個人則要在自家飼養兔子上繳國家。如果沒有時間飼養兔子,就得在市場上購買兔皮上繳。有消息稱,因此原本每張800元左右的兔皮暴漲到4000 – 5000元。
朝鮮居民需向國家上繳的物品並非兔皮一種。工人和農民每人每年要向領袖「進貢」的物品有沙金0.35克、狗皮1張(每4人一組,每組1張,價值18000 – 20000元)、兔皮4張、豬肉(每戶35公斤)、玉米10公斤等。
被稱為「野雞飼料」的10公斤玉米用於飼養金正日愛吃的野雞。所以朝鮮居民稱其為「1號飼料」。朝鮮居民強制性地需要向國家上繳的各種物品絕非向國家上繳的稅金,準確地說應該是給金正日領袖一人的「貢品」。
中世紀支配性的所有觀念就是土地以及從土地上獲取的所有產物本質上都歸國王所有。理論上講百姓也是國王的所有。這種中世紀所有掛念是當時的倫理和法律的根基。因此國王從百姓那裏受到最珍貴的貢品是作為天下之主理所當然的權利。
隨着階級社會的瓦解和民主主義社會的開始,「貢品」逐漸從歷史舞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作為國家共同體的一員和共同的主人的公民為國家共同體的運營而繳納的費用,即稅金。但是自稱身份和階級之分早已被消除的朝鮮卻依然保留着「貢品」。無法讓自己的孩子們吃着肉,卻要向領袖繳納肉和皮,今天的朝鮮還有無數這種 「國王的奴隸」。
希望朝鮮社會能夠儘早引進市場經濟體制,朝鮮居民得以擺脫金正日領袖的個人所有,從而最終成為國家和自己命運的真正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