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36年,我和葉群在北平師大附中是同學。我介紹她入了『民先』,後寫信向她求過愛。1936年春,我擔任附中共青團書記時,曾想介紹她入團。後聽說葉的一個親戚有『托派問題』,就沒有介紹她入團。1967年4月,吳法憲把我叫去說,聽葉群說,你是她的入黨介紹人。我聽了後一愣,心想,不對!我沒有介紹。但又一轉念,葉群那樣的『貴婦人』的靠山,不找,還找誰呢?我(竟)說有這回事。吳法憲說,這太好啦!那你給她寫個證明吧!我就提筆寫了一個證明。以後,葉群又採取色情引誘、物質拉攏等手段,把我牢牢地控制在她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