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中華民國建國100周年,2月24日,馬英九當總統的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院會通過「人民團體法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現行人民團體「不得主張共產主義」限制。也就是允許中國共產黨在台灣建黨組黨。誰不允許那就是違憲! 現在台灣已經有四個合法的共產黨組織,即「台灣共產黨」、「中華民國共產黨」、「中國共產聯盟」和「台灣民主共產黨」。其中一個本來註冊名為「中國共產黨」,因為與對岸的同名同姓,被拒絕了,才改成「中國共產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