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這場持續了18年的鎮壓迫害運動起初還不為人所知的話,近年來,這一真相越來越受到各界關注,為海內外全世界人所共知。這場打壓迫害從一開始就違背我國現行憲法、法律。這場迫害運動不是國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執政黨的意志而是個別人的意志,我們需要將個別人的意志與國家意志、法律的意志、執政黨的意志加以區分,個別人的意志不僅不能代表國家、代表執政黨而且可能因其違法性是反國家、反黨、反社會、反人類的。我們這個國家和民族不能因為個別人的錯誤而承擔如此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