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許志永因為發起新公民運動被中共當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這是其當年的法庭最後陳述,並且被中共法官打斷發言。9年後,中共法庭又捏造了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樣更嚴重的政治罪名,並且為了掩人耳目不敢公開審判,判處許志永14年重刑。許志永當然有話要說,要在法庭申辯自己...
支聯會不交資料案口頭陳情前,幸彤也準備了書面陳情,中英文版對照如下。法庭雖然判處我們有罪,但其實這場審訊已經證明了我們的清白。我們清楚看到,所謂外國代理人的指控根本就是莫須有。我們清楚看到,原來國安把說出真相、要求問責、追求民主、捍衛人權,都視作危害國家安全。我們清楚看到,以國安...